经他这么说,他才想到,当时柯摩斯对警察避之唯恐不及,又怎么会去警局查看相关卷宗呢。 哎呀,这也难怪,要被他奚落,我竟然忘了如此重要的事。

    经他这么一提,我才想到,那时柯摩斯对警察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会去局里查看相关资料呢?怪不得要被他奚落,我竟然忘了这至关重要的一点。

    但是,柯摩斯似乎也不是很介意,在我被他说得只能嘿嘿傻笑时,他又开始叙述起那时的事情。

    按照柯摩斯转述那个怨灵的说法,那起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大概是在八十年代左右,那时刚刚改革开放,各地一片新气象。

    “这么说,案子发生的时间应该在三十年前。”我大吃一惊。

    这样的案件,对那时还没有刑侦领域相关经验的柯摩斯来说,相当于让一个小学生去解高数的题目一般,难度实在太大。

    “别插嘴。”柯摩斯不耐烦地说道,接着叙述自己的话题。

    按照怨灵残存的回忆,他生前的姓名为史向东。

    在史向东的记忆里,那个事情发生在他与恋人李芬订婚后没几天。

    当天,史向东刚刚忙完农活,扛起锄头往家里走,忽然看到本来该在家洗衣服的李芬,兴高采烈地向自己跑过来。

    “咋的了?这是干啥去呢?”史向东放下锄头,叫住了李芬。

    “向东你也一块儿过来啊,我听说向发在外边发了大财,还是开小轿车回来的。现在村子里的人都去了。”李芬平日里话也不多,性格也相对内向,尽管两人在父母的操办下,已订下婚约,但这还是史向东头一回看见她如此高兴的模样。

    并且,听了李芬的话,史向东自己也兴奋不已。

    要明白,那个在外边发了大财的向发,全名为史向发,也是史向东的堂弟,只史向东小两岁,也是很要好的朋友。

    当时还在生产队时,因为史向发身材瘦小,力气也不大,因而总被人欺负,幸亏史向东一直帮助他,因此,两个人的关系一直很要好。

    之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史向发实在受不了种地的辛苦,跟史向东建议,两个人一起去深城闯荡。

    然而,史向东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并且也有力气,再加又分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他也不想冒险,只想老老实实种地过日子。

    最终,史向发在无法说服史向东的情形下,只身去了深城闯荡。

    转瞬过去了数年,这几年一直没有史向发的半点音信,连春节也没回来,村民都在传,说史向发在深城出了事,回不来了。

    这些谣言,令史向东很担忧,甚至好多次都动了去外边寻找史向发的心思。但一想到自己别说深城,连村子都没出过,人地两生,即便去了,恐怕也找不着北,因此一点点将这个想法压制下去。

    不料,在今天,竟然听见史向发衣锦还乡的消息,这怎么能不使史向东高兴?二话也没说,扛起锄头跟着李芬跑向史向发的家。

    等到他们两个到了史向发家那座破败的老屋跟前时,房门前的坝子里早已经挤满了人,而好久不见的史向发,尽管人看去仍旧瘦瘦小小,但身穿一身笔挺的西装,梳了个油光锃亮的大背头,整个人看去格外精神。

    特别是那辆停泊于坝子一边的小轿车,崭新发亮,看得不少人的眼睛都绿了,他们都禁不住悄悄去摸一摸这个稀罕货。

    见到史向发现在的模样,再看看自己的两条泥腿,全身下肮脏不堪,肩膀还扛了一把带泥的锄头。史向东高兴的心情瞬间化作浓重的落寞,甚至还暗自懊悔当时婉拒跟史向发一块儿去深城闯荡的事。

    在这样的不良情绪的干扰下,令史向东犹豫着不敢去跟史向发打招呼。

    反倒是史向发,穿过众人,看见史向东跟李芬来了后,高兴地拨开围住他的人,走过来,一点也不介意史向东身的泥土,一下拥抱住他说道:“大哥,我终于回来了。”谈话,声音都有些呜咽。

    史向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令史向东百感交集,也跟着潸然泪下,脑海明明想好了要说很多话,一时间再也想不起,只能不停地说:“好得很,好得很...”

    一番熟络后,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感渐渐消失,似乎又回到过去那对无话不说的好弟兄,开始喋喋不休地诉说起这些人各人的境遇。自然,更多是史向发在说,史向东与李芬在听。

    一聊聊到晚,直到史向发的父母出来叫他们吃饭,他们才终于发现,天色竟然已暗下来了。

    “东哥,来都来了,一块儿吃个饭。”史向发微笑着发出邀请:“小芬也是啊。”

    “这...这恐怕不太好,我跟小芬还是回家去吃,你这么多年都没回来,跟姨他们肯定也有不少话说,我们在这儿,不太方便的。”史向东犹豫着拒绝。

    “哎,这有什么?不过是一顿便饭嘛,反正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大不了,来,来,吃完了再走。我这一趟回来,主要目的是想将爸妈他们接到深城去生活,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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