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健放下鼠标,扭头问季望舒:“你确定要告对方?”

    “当然,”季望舒肯定地说,“我对中国的法律不熟,所以想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周健摊手道:“说实话,官司你很难打赢。”

    “why?”季望舒惊讶之下,连英语都蹦了出来。

    周健反问道:“这种网络翻唱,美国恐怕也普遍存在吧?”

    季望舒辩驳道:“翻唱必须注明原唱和词曲作者,而且不能用于商业行为,否则就是盗版侵权!”

    “oK,”周健指着电脑页面说,“这个叫陈天翔的网络歌手,确实没有标注原唱信息。但这在中国不算什么,最多只属于疏漏。只要你一起诉,对方马上就会补救,假模假样发个微博道歉,这事就算完了。”

    “那非法商业行为呢?”季望舒问。

    周健好笑道:“你在哪里看到对方有商业行为?人家唱歌免费发上网的,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利益。”

    “我又不是傻瓜,”季望舒无语道,“如果没有商业利益,他会花钱重新编曲,而且还做得那么精致?”

    周健叹气说:“唉,证据呢?你告他盗版牟利,总要有证据才行。可对方在网上真没赚钱,他们只是想通过这首歌赚取名气,一切商业活动都在线下进行。”

    季望舒道:“那就告他们未经允许,在线下舞台唱我的歌,并且从中收取演出费用!”

    周健摇摇头:“这更告不赢,至少现在拿他们没办法。”

    “为什么?”季望舒问。

    周健解释道:“因为对方现在还处于网络炒作阶段,并没有进行线下表演。你要告他,恐怕还得过一阵子。而且我必须给你提个醒,以后就算打赢官司,也拿不到多少赔偿,只能要求对方不准唱你的歌。”

    季望舒怒道:“什么破玩意儿!中国法律就这样保护版权的?”

    “现实如此,我也没办法。”周健表示很无奈。

    身位律师,周健之所以把事情说明白,并非是有多正直,而是不想打这种版权官司。

    在中国打版权官司,过程无非各种扯皮,耗费精力不说,还拿不到什么律师费——因为获胜方得到的赔偿很少,跟侵权方获得的利益相比,几乎约等于无。

    季望舒却是个认死理儿的,他说:“不行,我必须起诉!”

    周健笑道:“你要告也可以,律师费我们得先商量好。”

    季望舒问:“多少?”

    周健伸出食指说:“一口价1万,我保证能赢,但不保证能获得多少赔偿。”

    “没问题,就一万!”季望舒当即答应。

    现在轮到周健惊讶了,民事诉讼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标价比率收取的。比如10万元的案子,一般律师费能拿6000到8000,再往上比例就更小。

    如果官司打赢却不能获得赔偿,那傻逼才会花1万块钱请律师。

    毫无疑问,季望舒就是个傻逼。

    既然遇到了冤大头,周律师自然不肯放过。他当即跟季望舒签署律师委托代理协议,并收取了3000元的首款,然后心情愉悦地讨论案子:“季先生,做为您的委托律师,我一定会尽全力维护您的利益。你希望得到对方什么样的赔偿?”

    季望舒说:“禁止对方用我的歌曲,进行一切商业活动,并在公众平台道歉三天,以及赔偿损失1元钱。”

    “这个容易,”周健一听要求那么低,瞬间轻松无比,建议道,“季先生,你可以借助网络舆论造势,给对方及其背后的经纪公司以压力,这有利于我们打赢官司。”

    季望舒点头说:“没问题,我会配合的。”

    周健起身和他握手道:“那就祝我们的官司大获全胜!”

    ……

    陈天翔是老牌网络歌手,前些年红过好一阵子,大街小巷到处都能听见他的苦情歌。

    可惜网络风云变幻无常,陈天翔转眼就被新人拍死在沙滩上,从演出一场拿5万表演费,沦落到跑去酒吧当驻场歌手。

    借着《说唱脸谱》这首歌,陈天翔再次春风得意。因为他背后有经纪公司做推广,热度反而比季望舒还高,许多网友只听过陈天翔版本,还以为他才是真正的原唱,而季望舒莫名其妙就成了翻唱者。

    不仅如此,陈天翔背后的经纪公司还在努力,希望他能够凭借《说唱脸谱》上春晚。

    为此,经纪公司雇佣了大量水军,到处发帖造势。在那些宣传软文中,陈天翔就是个音乐天才,早年从一介草根变身网络歌王,在漫长的低谷中没有放弃,终于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再次重回大众视野当中。

    多励志啊,多积极向上啊!

    无数不知情的网友,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就此成为陈天翔的忠实粉丝。

    季望舒的歌迷太少了,他们虽然主动发帖声讨,可瞬间就被对方的水军给杀得片甲不留,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

    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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