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身心压抑,精神空虚,渴望得到解放,叛逆世俗和传统。我们开黑灯舞会,沉醉烟酒,朗读外国诗歌,辩论尼采萨特哲学,女人都崇尚波伏娃的女性主义,试验各种艺术形式,我们跳裸体舞,随便找男友,第二天,可能就投向另一个人的怀抱。有天我喝醉了,读到一张油印纸上的诗,说的就是灾难中的孩子。诗里那种恐惧和无畏,就像是为我这样的人写的,安慰着我好些年。

    他含笑看着我,眼睛里充满惊喜。我突然明白过来,那首诗就是他写的,我一直等着有一天和他见面,想与他这样的人成为莫逆之交。

    他说,你看我们注定会见面。

    我倒不好意思了。

    他很羡慕我在自己的国家进行了解放自己的革命。

    见面五分钟不到,他问我愿不愿嫁给他?

    我没说愿意,甚至也没说考虑,我只是开心地笑了。

    那个下午,他要看我身体。我说,那就平等吧。我们彼此脱了衣服,他从后面抱住我。我把他带到镜子前,侧过身去看他身体。他要与我做爱。我没同意,说还没有准备。他没有不高兴,只是理解地点点头。

    之后我们到街上,到处找一家有空调的餐馆。不负有心人,我们找到一家小餐馆,干净清静,服务员热情,递上冰水,递上菜单,向我们推荐田螺,说是早上送来的,很新鲜,用姜爆炒。我们还点了一个木须肉和豆腐。没一会儿,菜端上来,尤其是田螺做得非常可口。我们用冰水当酒庆贺我们终于相遇,他让我说自己,随便说什么他都爱听。吃完饭,他叫了一辆出租,带我到北大,见一个著名教授,她是他的好朋友。教授对我很亲切,削梨给我吃,又说我的性格像她年轻时。看得出来,他明显是请她做参谋。

    第二天傍晚,门房告诉我有人找我。我跑出去一看,是他。我没想到,陪他到京顺路走,那是通向机场的公路,种植着大量的花树。他问我能不能陪他吃饭,我已吃过晚饭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他说那位老朋友给我打了几乎满分,让他选我。在我之后,他又带过一个漂亮的女画家去,可是那位老朋友不给那女画家高分。我告诉他,我要去广州看看朋友,第二天就走。

    在广州我天天看着旅馆对面骑楼下的鲜花店,那儿已换好几种花,茉莉没了,堆满菊花,我想到了他,可我想不起他的样子。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居然是他。他第一句话问我在哪里?第二句话要我答应嫁给他。

    我说要好好想想。

    我回到上海,继续上大学里的作家班。他除了电话就是一封封长信,催我到英国。第二年春天我才办好留学手续,飞到伦敦。他的家是一幢四家人合住各带花园的套房,两室一厅,厨房和浴室都小,放一个洗衣机都没多余的位置,不过两人住倒是很舒服。附近就是一个公园,还有一条清澈透底的小溪,19世纪最著名的社会主义画家诗人威廉·莫里斯的手工场,溪水中古老的水磨转动风车,周日有集市,售工艺品和南欧东亚食物,附近有一个全英国最大的超级市场,到地铁则需要走二十分钟路。对我一个从未有过家的人来讲,这儿简直就是天堂。

    衣柜里是他从旧货店里为我买的两件大衣和一些裙子、内外衣,尺寸倒也合我身材。他烧好了土豆鸡腿、蒸了米饭。那天晚上我们做爱。没有想的那么好,也许不熟悉,男女初次如此并不稀奇。春天了,伦敦夜里还是冷得很,得点壁炉。火焰暖暖地照着我们,他拍了好些裸体照片。因为夜晚光线不对,那些照片大多模糊,只有我拿着红苹果倚靠床的一张最清晰,耸着眉头。当时我们开玩笑,认为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苹果象征上帝不可宽恕的罪孽。

    他说在北京曾见过十几位各式女人,有几位是文学圈里人,我听说过名字。他大撒网,想找一个做妻子的人。有的在见我之前,有的在见我之后。他和那位女画家,在公园里谈终身大事,他在公园里与她亲热。接下来发生的事,他像职业说书人,拍板叫一声:“敬听下回分解。”

    我谈不上愤怒,他早就向我求婚,但不是结婚,即便是结婚,他也有权利改变主意,或许别人比我更适合做他下半生的伴侣。只是别的人都不如我,他才最后下定决心和我。难道不容许人在服装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那看上去最惬意穿在身上最舒适的一件,后者更重要,冷暖自知。

    好几个晚上我都和他说到自己的身世,说到童年,说到18岁离家出走,最后说到1989年那个夏天的事。他眼睛湿润地说,“可怜的你,一次次捡了一条命,相信我,我会对你好的,永远爱你。”

    他有兴趣看我写的小说和诗,给出很好的指导和编辑。

    除了写东西,他说我应该在上学之余找工作,他不可能养我。我英文不好,绝没有好工作等我。他说你身段如此好,何不做摄影时装模特儿,赚钱又多,又不需花太多时间。

    有时他陪我,有时我一个人去。有一家时装杂志要求严格,说我腰上有赘肉,必须减去。有一个星期我就只喝水和吃水果,做仰卧起坐,立竿见影,身材尺寸合格了。我能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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