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家里圈养的大型牲畜,一般来说其体质都比正常男子好很多,就好比一头牛可以不眠不休地耕种一下午,甚至一整天,而一位健壮的汉子在婆姨身上耕耘不到半个时辰就会喊累。

    所以当人和这些牲畜同时患一种病时,在人死绝的情况下,家里的牲畜在饿了的情况下还能自己出来找食,作为人这时候应该觉得满脸羞愧,因为这才是真正的畜牲不如……

    扬州府内不难找这些出来找食的牲畜,尤其是那些身上明显带有溃烂化脓的牲畜,因为没人敢往家里领。所以在梅公博吩咐搜寻这些牲畜后,不到半个时辰,梅府老仆就牵着几头牛,几匹马和一头骡子回来了。

    梅公博站在一边,也不出声,眉头紧皱,仔细地看着曹唯行动,眼睛里带着明显的怀疑。

    曹唯选择了其中一头看起来皮肤异常恐怖,却精神最好的那头牛,也不嫌脏,亲自动手,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再吩咐仆役将红薯扶到厅堂之上,往后院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挽起红薯的袖子,一刀划过,雪白细腻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

    曹唯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红薯胳膊的伤口上,再用碎布条将胳膊扎紧,然后又吩咐仆役将红薯扶回去,做完这一切后,深深呼了一口气。

    梅公博眉头皱地更深了,沉声问道:“难道这就行了?”

    “行了,接下来就看红薯的情况了,倘若明日红薯的体温能够降下去,那便说明这个法子确实有效果,如果不能,那么……”

    “老夫明白了,若是此法能成,扬州府数十万百姓就有活路了。修德,你可为圣人!”

    “圣人不圣人的,学生不敢想,只要每人能给我一两银子便好,这样我就能有几十万两银子了,就算一辈子躺在躺椅上也能吃喝不愁……”

    梅公博气地发抖,用手指着曹唯,说不出话来。看得出来,梅公博忍得很难受,若非修养好,早就打死这个没志气的学生!

    曹唯看着自己老师脸色铁青,眨巴眨巴眼睛道:“若是此法真的有效果,还请老师在扬州府搜集这些畜牲,给它们爱和呵护,将它们带到京城来的官员那里,用以治疗扬州府的百姓,小子年幼,话语权不重,还要仰仗老师……”

    “这个老夫自然能办,只是修德不愿意去露面不只是因为年幼。”梅公博顿了顿,随即冷笑道:“恐怕还因为自身惫懒的性子又发作了,不想太劳累,所以才交由为师……这次救民于水火,事关重大,你要陪着为师一起才是!”

    “听说这次来的是锦衣卫指挥使,一个变态的特务头子,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重口味,例如喜好如我一般鲜嫩可口的年轻后生,世道太危险,我实在不宜出门……”

    梅公博黑着脸道:“你必须得跟着我,否则我便像你经常说的那样,将你吊起来打。”

    好啊,这老头子学坏了,逐渐从一个老先生走向一个老匹夫!

    其实曹唯也知道,梅公博这么做是为了他好,想把这次的功劳牢牢安在曹唯头上,也让曹唯在扬州官场乃至京师官员面前刷刷脸,对曹唯以后的仕途很有好处。

    曹唯心里一暖,这老头子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这样说,还说要把自己吊起来打,也不知道用不用脱衣服,拿点小蜡烛……

    …………

    曹唯晚上就在红薯屋里照顾着,时常用湿毛巾敷一下红薯的额头,又烧了一些热水,伺候着红薯服下,等做完这一切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浑身疲惫不堪……

    一夜无话,当早晨的阳光照射到房间里的时候,趴着桌子上的曹唯猛地抬头,他已记不清自己昨夜是什么时候睡的了,然后转身看着躺在床上的红薯,起身走向榻前,用手试了试红薯额上的体温。

    烧退下来了,脸色好看了许多,呼吸似乎也均匀了许多。

    呼……曹唯深深呼出一口气,身子微微颤抖,他的确是很激动,因为这法子显然是有效的!红薯有救了,这个傻女人在秦阳县曹府的时候,夜里经常过来给自己盖好被子,还以为自己不知道。自己爱干净,总是嫌弃下人洗不干净衣服,随后自己所有的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内裤除外……

    过了许久,红薯悠悠醒转,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曹唯正看着她,干瘪的嘴唇嚅嗫了一下:“老爷……”

    曹唯平复一下心情,看着红薯,微笑道:“红薯,以后内裤也帮老爷洗了好吗?”

    “啊?”

    曹唯打趣道:“昨天还是叫相公的,今天怎么叫起老爷了。”

    红薯羞红了脸,满脸红晕,轻轻啐了他一口,然而眼里的柔情蜜意再也难以掩饰。

    “老…爷,我的胳膊怎么了,好疼!”

    曹唯想到昨天下手似乎有些重了,神色顿时尴尬起来:“第一次都会有点疼的…”

    曹唯吩咐仆役通知老爷前来,不一会,梅公博就匆匆忙忙赶来,脸上两个黑眼圈,想必昨晚也是睡不安稳,一听到消息,连洗漱都忘了,连忙赶了过来。走到房间,看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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