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荏苒淺酌”大大每日的推荐票,昨晚本来想再更新一章,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少年夫妻,一夜荒唐,红帐翻涌,不知是何时才停歇下来,初承雨露的两人相拥而眠。

    不知什么时候,曹唯忽然醒了,他睁开眼睛,只见红薯穿着小衣,散着头发,用手略微撑起身体,正静静地看着他。

    红薯见曹唯醒来,连忙裹紧了胸前的衣服,娇羞道:“相公,已经不早了,该起床了。”

    曹唯懒洋洋地向窗外看了看,阳光透过窗纸,照射在卧室的地上,桌上的红烛不知何时燃尽,回过头来,只见红薯脸蛋红晕,眼眸明亮,一袭长发肆意散落着,美得让人窒息。

    曹唯心中一荡,伸手一揽将他拥入怀里,朝她唇上重重一吻,笑道:“娘子怎么醒这么早,莫非是相公昨晚耕耘不够?”

    红薯被他搂在怀里,心里一阵旖旎,又听他说起昨晚的荒唐事,脸上热地厉害,整个身子都酥软了。她慵懒地推了推曹唯,却发现曹唯将她抱地更紧了,不禁又羞又急道:“相公,今日还要给仆役们发喜钱呢。”

    大户人家结亲之后,媳妇要在第二天给公婆敬茶,表示恭敬孝顺,若无公婆,则要给仆役们发喜钱,以确立女主人地地位,并赢得下人们的爱戴。红薯如今是曹府的主母,需要走过这道程序,转变一下身份。

    “咱家的仆役你不是都相熟了吗?他们很早便将你当作女主人了,哪里还需要发什么喜钱。来,再睡一会,只有多耕耘才能硕果累累。”

    “那不一样的,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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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上三竿之时,曹家老爷和主母才从床上爬起来,惹来仆役们怪异的目光,胆子大的丫鬟还朝着曹唯的下三路看去,又看看主母,又是惊奇又是羡慕。曹唯气定神闲,红薯却满脸通红地坐在外堂之上,扭头狠狠剜了他一眼。

    “咳!以后这便是曹府的主母曹谢氏,我不在的时候家里的一切事务由夫人决议。”

    仆役们由王盛领头,朝着红薯行礼,齐声道:“见过夫人!”

    红薯毕竟与他们相熟,当下也不慌张,摆正了身子倒是也有几分主母的威严:“家里仆役每人发二两银子,以后仍然各司其职便好,王叔,您多费心了。”

    仆役们一阵欢腾,在曹府做事极为舒心,不仅老爷夫人待人和善,每月的例银也比其他人家多了不少,王管家看似严厉,实则是一个心肠非常好的人。

    老爷是一个惫懒的人,仆役们上行下效,每天做完自己的差事后也都是懒洋洋的样子,老爷说了,日子过地舒心就好,曹府里没有那么多大户人家的规矩,也见不得大户人家的龌龊。这样的日子谁都不想改变,哪里又会生出什么龌龊的心思。

    遣散了仆役之后,红薯便领着几个丫鬟去了后院,曹唯找来一把躺椅想在外院晒晒太阳,却看到刘瑾已经躺在那里了,手里还拿着一本书,曹唯近身一看,竟是《增广贤文》。

    曹唯失笑道:“刘公公真是让天下士子汗颜了,活到老学到老,知易行难,恐怕没多少人能做到。”

    刘瑾眯着眼睛,笑道:“老奴哪里是什么活到老学到老,从小便没有读过书,只是被陛下调至太子府后,想涨涨见识,所以才附庸风雅,做几天读书人。”

    “在曹府没有什么奴才,也不要奉承的笑,在曹府要开心就是真的开心,即便难过也不要隐藏起来。刘公公,腰弯久了可就直不起来了。”

    刘瑾沉默了一会,然后看着曹唯道:“伯爷,老……杂家本姓谈,很早便进宫做了阉人,几年前不小心打翻了贡品,本该是死罪,幸得陛下恩典,没有惩治杂家,前阵子还将我调来服侍太子……”

    刘瑾顿了顿,又道:“一个阉人除了权势和银子,也就没有其他念头了,所以那时我便想,要照顾好太子,要紧紧抓住太子的腿,以后太子登基,杂家也就有出头之日了,不会再有人敢欺负杂家,甚至那司礼监也有我刘瑾一席之地。所以即便太子想出宫,杂家也要跟着他一起出来。

    但是想要去司礼监,没有读过书是不成的,所以在服侍太子后,几个学士教太子时,杂家便跟在一旁偷偷学,他们读书人瞧不起杂家,认为阉人是祸乱宫廷的根源,呵!这些道貌岸然的读书人。”

    曹唯默然,他知道刘瑾在朱厚照登基之后确实以旧恩获得宠信,最后任司礼监太监,东厂厂督,权倾朝野,人称“立皇帝”。然而在他当政期间却被权力蒙蔽了双眼,杀了许多正直的朝臣,并且欺上瞒下,结党营私,权擅天下,最后终以谋反罪被凌迟处死。

    不可否认,刘瑾现在并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个有追求的太监,权力让他骤得高位,也让他一步步踏入深渊。

    刘瑾脸上露出笑容,继续说道:“曹唯,杂家在曹府这几天真是快活地紧,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权欲之争,杂家只有在这里才能直起身子,好好做两天人,而不是一条狗。

    杂家每天吃饱喝足以后躺在这里晒晒太阳,祛祛身上的阴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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