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拿着哈罗德搜集的情报就研究起来。∑仿佛从这个小城彻底分割了一般,以主道为界限,大街小巷胡同口,全部被高墙电网给封锁起来。就连对面能看到南城区的住宅楼都被伪军占领着,外人想看里面一眼连都没门儿。

    高墙上每隔一段固定的距离就有一个岗楼,上面随时都有几名持枪士兵警戒。根据哈罗德的消息,南城区内部的戒备更为森严,带着军犬在固定线路巡逻的士兵、装甲车辆,偶尔还有随机出现在各处查岗的执勤军官。可以说,想要悄无声息的摸到南城区很难,非常难,比割须弃袍的曹操逃命还要难的多,哪怕知道了小本子巡逻的具体时间也不例外。

    晚饭的时候,哈罗德盛情邀请刘君共进晚餐。别看他穿的破衣烂衫的一副穷酸相,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大部分产业、财物都被小本子霸占了,他也是本地首富;存款、小金库、储备金、还是蛮富裕的。

    虽说这个世界上不一定有电影、小说里的东西,像什么七步夺命散、五日必死丸、含笑半步癫之类的毒药,但是化学、药理、生物等学科非常发达。老话说的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第一天见面的人,刘君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赌对方的人品。所以,他用研究进入南城区的方法婉拒了。

    深夜,南城区周边的主街道上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任何人想要跨越百米距离、再攀上高墙、闯进南城都不可能;除非是土行孙附体、雷震子上身,凭借凡人的身体、就是好莱坞硬汉来了都得跪。

    哈罗德的意思是,有一条隐秘的地下通道可以让刘君进入南城;可是、他们派进去的人全都跪了,整个一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刘君怎可能还敢用这条通道,那不是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嘛。都说生命诚可贵,自己的价更高;活的挺开心的,谁特么也不愿意找死。

    和南城区相对的大楼拐角处,路灯照不到的阴影里半蹲着几个人,正是刘君和哈罗德等人。几人商量了一会儿,刘君紧了紧鞋带、整理好衣服、背着登山包走到光明和黑暗的交界处、从背包里掏出一瓶消除气味的喷剂喷遍全身,这是为了防止被军犬追踪到。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完成、他做好了随时出击的准备。

    时间不长,远处传来阵阵喧嚣和吵闹,一群醉醺醺的难民越走越近、越吵越热闹···这群人很快分成两拨,相互骂骂咧咧、推推搡搡···春风吹、战鼓擂,喝完了大酒谁怕谁。酒劲儿上来、脑子都不会思考了,两拨人直接拳脚相向,你来我往的乱做一团···

    楼上执勤的帝国士兵全部被吸引了注意力,他们的生活其实也挺枯燥的,谁还不愿意找点乐子。尤其是,这群生活压抑、烦闷的难民,借酒消愁、喝多了闹事的时候非常、非常多,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虽说他们不知道同情、怜悯为何物,但是也挺愿意搬个马扎坐在一边看热闹,要不是有军纪约束着、他们能弄一堆啤酒来,再对打架的双方品头论足一番。

    刘君一直在盯着岗楼上的执勤士兵,就在他们兴高采烈看热闹的时候,刘君看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立刻向前跑去;跳过绿化带带、穿过柏油马路、腾空跳起、在3米高的围墙上连蹬两脚,攀上围墙的同时用早就准备好的断电设备隔断电网,跨过去、收起设备、纵身一跃。整个过程兔起雀落、行云流水,连半分钟不到、人就已经在茫茫夜色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法克!”躲在阴影里的络腮胡子亨利不敢置信的脱口而出:“还真是个高手,这身手太厉害了,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快的速度、特种部队里的精英都很难做到吧?”

    盯着远处,眼光仿佛能透过高墙、看到里面的情景和人,哈罗德满脸苦涩的喃喃自语:“麻烦了。”

    哈罗德:“不会吧!他这么厉害不是好事吗,我觉得他真有可能完成任务。”

    “就是因为太厉害了才麻烦。”

    “你放心,他就是再厉害也是娘生父母养的,只要是血肉之躯咱就不怕,大不了多准备点人和枪,我就不信他还能比子弹还厉害。”

    “就他这身手,鬼才知道他从哪个方向出来。”

    “你担心他拿到东西跑路?交给我好了,我马上安排人把守住所有的出口,保证连只苍蝇也飞不出去。”

    “他要是不出来呢?”

    “不出来?”亨利一愣:“他不出来在里面干嘛?小鬼子还能请他吃饭不成。”

    “这可不一定。”哈罗德脸上冷的能挂下一层霜来:“身手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要来咱这小地方?怀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最重要的是,他的是哪个势力的人?”

    “他不就是个逃难的吗?”

    “你听他鬼扯,现在这世道,以他这一身本事、加入任何势力都会得到重用。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升官发财,美人得抱、骏马得骑,几年后封妻荫子都有可能;这样的人会出来逃难?我反正是不信。”

    亨利大惊:“你怀疑他是帝国联盟的人?”

    “说不好。就算暂时不是,等他看到咱们的秘密谁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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