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走,血妖乃是当年人间的一个邪物,被打散了,有一些残骸落在了冥王杯冠上,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两个东西算是一体。金子和冥王杯冠同一属性,所以喜欢金子。
“我去,这么邪乎?血妖记得是一个很厉害的存在,好像比鬼帝还要厉害吧。我打不过啊,系统有没有办法可以收拾它,或者存放在系统空间?”
叮:目前系统无法储存此类物品!也没有办法收拾这个东西。
“草,要你何用?垃圾!”
“恩,小子你发什么愣?有没有想到办法啊?”二哈问道。
“没有,你打断我干啥?”
此时江红颜说道“要不,我找找,那个黄湶,说不定,他可以有办法收拾这个东西呢?你觉得怎样?小黄、。”
“不怎样!”黄三顿时就有一股不乐意的感觉,也说不出为什么,但是就感觉不愿意,找啥啊,不找!
(本章完)
“我去,这么邪乎?血妖记得是一个很厉害的存在,好像比鬼帝还要厉害吧。我打不过啊,系统有没有办法可以收拾它,或者存放在系统空间?”
叮:目前系统无法储存此类物品!也没有办法收拾这个东西。
“草,要你何用?垃圾!”
“恩,小子你发什么愣?有没有想到办法啊?”二哈问道。
“没有,你打断我干啥?”
此时江红颜说道“要不,我找找,那个黄湶,说不定,他可以有办法收拾这个东西呢?你觉得怎样?小黄、。”
“不怎样!”黄三顿时就有一股不乐意的感觉,也说不出为什么,但是就感觉不愿意,找啥啊,不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