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狗》的基调已然十分沉重了,但至少还给了一丝希望。

    但在《凶犯》里简直成了绝望,李天狗被“法律”判定为“杀人犯”,在医院里冤屈且悲凉的死去。

    《天狗》中的李天狗被塑造一位深陷绝境孤独的守护国法以及正义,坚守军人的信念和公民的良知。新时代顶天立地的英雄和和正义的化身。

    编剧巧妙的将天狗与孔家三兄弟相遇的场景安排在林场,这就给了天狗一个大义的身份,他这是在保护国家财产。

    《凶犯》中的李天狗的目的单纯的就是为了复仇,他拖着命悬一线的身体来到孔家,将孔家四兄弟枪杀,更显壮烈。

    相比与英雄,李彧更喜欢小人物,因为真实,因为这代表着千千万万个你我。

    影片如果按《凶犯》里那样拍的话,可能更有张力以及艺术表现力,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不可能上映。

    当李彧读完《凶犯》,再去审视《天狗》的时候,发现影片之中还藏着很多文章。

    小说中有县委副书记,村支书,但影片中只有县长,乡长以及村长。

    为天狗主持正义的县长姓吴,谐音无,因为小说中只有官官相护。

    影片中县长问村长:你们村支书呢?村长说:上个月到省城去看病了,二十年的老哮喘了。

    一问一答之间,玄机尽藏。

    小说中狗子枪杀孔家四兄弟在孔家,影片却改在了林子里;但最后都选择了以暴制暴来质疑人性和社会。

    小说中天狗死后为老婆孩子换来了农转非户口,一份稳当的工作,以及一套房子。

    为什么会有这些“奖赏”,谁不是心知肚明,怕她继续闹事罢了。

    唯一记得他的是一位未曾蒙面的派出所所长。

    只留下一句我也曾是军人,然后义无反顾的踏上进京之路,为了给天狗洗去冤屈。

    如果我不告诉你,你怎么可能知道《凶犯》是根据真人事迹改编,那位没死的护林员最终被判处枪决。

    戚见说过为了过审,他跟编剧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了,要知道《凶犯》的电影权已经经历过四次易手,屡屡难产,改编难度大是很重要的原因,最终这一稿才算符合上峰的要求。

    过不了审,就无法上映,明摆无法收回成本的电影,谁会投资?

    即便过审了,这样的影片也注定了要以赔本收场,但身为投资人的李彧不后悔,有机会参与这样的影片的他很荣幸,英雄不应该被人遗忘。

    一个八成的好故事比一个十成但永远无法让人知晓的故事要好得多。

    你要试图写一个正面人物或者具有英雄色彩的人物,常常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句“高大全”或者“主旋律”就把你彻底否定了。

    可是主旋律有什么错?为什么与它挂钩就必须是烂片?

    有的人认为文学作品就得是对现实的批判。

    那么,即使是批判也必须是以牺牲民族精神和民族自豪感为代价吗?

    有人说只有描写腐烂、肮脏、丑恶还有黑暗的作品,才算是现实主义。

    那么,在这种标准下,腐恶和丑陋的世界如何体现社会正义?以及对于光明的期待和向往。

    扪心自问,现实真的如此的不堪吗?如果是真的,那你的人生得有多可悲?

    电影和民主一样看似是自由其实是妥协。

    国内的电影本就是妥协出来的艺术,国内的导演无疑于带着枷锁跳舞

    ........

    还在网聊的陈轩瞥了眼李彧,这货正一瘸一拐的练习走路,赶紧起身把门关上。

    小说里面说了李天狗在战场上负伤,丢了半条腿,准确的说是丢了大半条,从大腿的四分之三以下,连膝盖全给截掉了,装了一条假腿。

    李彧就在窄窄的宿舍内,一点点的揣摩李天狗应该的走法。

    左脚先迈一步,右脚稍微一划,落脚点比左脚稍前。

    不对,李彧站在原地思索片刻,这种方式被否决,太假了,真正的截肢者不可能用这种方法走路的。

    假肢总比不得原装的能够受力,这样的走路方式对于腰腹的压力太大。

    行走属于人类的本能,似乎生来就如此,也很少有人追究过走路的正确方法,正常人很难营造出那种失衡感。

    因为这是受大脑控制的,不是真正的截肢者,很难体验这种感觉。

    然后就换了种方式:依旧左脚向前,然后右脚轻轻一拖,待脚面落地,左脚继续上前。

    “不对,不还是对。”

    李彧摸着下巴,轻轻摇头,然后继续实验。

    左脚迈出,步子稍大,然后右脚紧随其后,落地位置距离左脚稍差一些,这样就与地面形容一个角度很小的三角。

    “嘿!有点意思了。”然后开始了重复这种枯燥的动作。

    这样的姿势使得身体有些前倾,借助身体的摆动的惯性将人往前带去,避免了假肢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

华娱之纵横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书林文学只为原作者坐看南风吹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坐看南风吹并收藏华娱之纵横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