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我们乡团负责抚养的花费,你们可以亲自养,也可以交给我们养,都行,将来他们长大了,便也是他们的儿子,这样他们也能后继有人,清明之时,也会有人为他们烧香祭祀,你看如何?”

    这一点,是罗成想了许久之后才想出来的。

    这个时代的人,比较注重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一般人如果无所出,也要找同族子侄继嗣。而这些十三四岁的少年,太小了,一般只能算是早夭短命。

    这时代还是会有许多孤儿乞丐等的,派人去寻,或者直接找人牙子买都行。

    给这些阵亡的人养一个孩子,以继承他们的香火,罗成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了。

    虽然说,这可能会是一大笔开销,毕竟养个孩子不容易,而要养一群更难。尤其是现在若开了这个头,以后只怕要养的孩子会越来越多。

    也有乡团的人提出这会很困难,但最后罗成还是决定要做这件事情。

    不这样做,他觉得自己便对不住这些年轻的生命。

    钱各家都收下了,但对于收养一个孩子,他们却没多大意愿。或许是养孩子花费不小,或许是本身家庭孩子就多,生活困难。

    最后,罗成决定这些孩子还是由乡团集体抚养,让孩子们寄名于阵亡少年名下,成为他们的嗣子。

    “我们会养大他们的孩子的,黑娃他们不会成为无人祭祀的孤魂野鬼,我罗成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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