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你说得对,咱们三个可以一起去,或者我找别人带你去也行。”

    乌尔木一听:“这个可以有,嘿嘿,谢谢叔叔!”

    巫山:“以后有什么需要就打电话给我,不必说谢谢。”

    小白:“对了乌尔木,有人希望见见你。”

    她把他带到了沈长歌面前。

    沈长歌爱怜地说:“你就是大草原来的乌尔木啊,我认识你。好孩子,听说你特别爱读书对吗?你都喜欢看什么书......”

    乌尔木原本有些认生,但也分人,如果是看着特别面善的人他就不认生,比如跟沈长歌就一见如故,就好像是自家长辈那样。

    乌尔木跟贯口相声《报菜名》似的,一口气报出了204个书名。其中有的书很古老,有的书很深奥,还有的书很厚,如果一本本摞起来的话,绝对比他的身高还高了。

    沈长歌对这孩子刮目相看,两人竟然聊得非常投机,很快就成了一对忘年交,在婚礼剩下的时间里形影不离。

    乌尔木帮着递东西,招待宾客,或者应沈长歌的要求给她讲这讲那,好像他才是走过半辈子、看过这个世界的人。

    虽然大草原地广人稀,他跟人打交道不多,但他天生聪敏,心底淳厚,所以很招人喜欢,更重要的是,他待人接物彬彬有礼。虽然没人教过他这些,但书本也是好老师。

    沈长歌发自心底地赏识他,感慨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自己认识的朋友家的孩子,这个年纪净想着打游戏和伸手管家里要钱,不让玩手机就要死要活的,更有甚者还危胁家长要跳楼,这么懂事的一个都没有,包括自己两个儿子小时候,也不能跟乌尔木相比。

    这时,又遇到刚才那个小美女和贵妇妈妈了,小美女把手里抱的奶瓶子一扔,手脚并用飞快地朝他爬过去,鸡冻得冲着乌尔木嗷嗷叫。

    贵妇见女儿在这么高档次的地方爬来爬去,觉得有失身份非常不悦,接着又看到乌尔木,刚要变脸,忽然又注意到了他身边对他嘘寒问暖的沈长歌。

    那不是巫氏的老夫人吗,巫先生他妈!她怎么会对这个土掉渣的男孩子这么亲切?俩人有说有笑形影不离,就好像男孩是沈长歌的亲孙子似的。

    管它呢。贵妇久经商场,颇有眼力价,立刻走过去抱起孩子跟沈长歌打招呼,然后带着春天般的温暖跟乌尔木道歉+致谢,说感谢他刚才帮忙照顾自己的女儿。

    贵妇再次恭喜了沈长歌之后笑着说:“要不是巫先生今天大婚,要不是沈夫人您看着太年轻不像当奶奶的人,我差点儿以为这孩子是您的亲孙子了,看这小腰板儿直的,看这浓眉大眼帅的嘿,一表人才!”

    竟然还腾出一只手爱抚了一下乌尔木的头,说他长得太可爱了。

    乌尔木眨了眨眼,心想这阿姨刚才好凶,现在变得好和蔼可亲啊,这还是那个阿姨吗?

    可是看看她怀里的小美女,没错啊。

    沈长歌慈爱地望着乌尔木说:“我哪有那个福气,这孩子太懂事了,是他父母有福气。”

    贵妇干笑了几声,又寒暄了几句才走开,心说这沈长歌啥眼光?

    乌尔木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小美女身上挪回来,耿直地对沈长歌说:“您喜欢我,我喜欢您,以后我就叫您奶奶吧。”

    以沈长歌的身份,一穷二白的乌尔木“攀高枝”攀得也太明显了。如果换了别人,这话岂能轻易出口?

    就算很想拉关系,也不会用这么明显的方式,肯定要婉转得多,最好婉转到让人察觉不到,才不会被鄙视,被看不起。

    可是乌尔木没想那么多,也没想那么复杂,他有一说一。

    按理说,读了那么多书,肚子里有那么多墨水,人应该变得世故,但是乌尔木没有,他从书中学到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真善美坚持下去。

    不知道等他再大一点,跟这花花世界里的人打交道再多一点,他会不会变?

    沈长歌愣了一瞬之后,欣喜地拥抱了他:“好呀,乖孩子!我们巫家今天是双喜临门了呀!”

    “小白,这里这里!”

    一个人挥舞着手里红艳艳的龙虾腿打招呼。

    小白一看,倍感亲切,不顾穿着小高跟,赶紧朝那边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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