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你谁呀,在这儿干啥?”

    齐天赐被吓了一大跳,因为眼前的这个人看起来简直都不是人了。

    这大概是一个男人,四十到八十岁的样子。为啥齐天赐推的年龄差距有这么大呢?因为他长得就是这样。

    他面容憔悴,体型干瘦,头发也极为稀疏,就好像是一团墨绿色的杂草一般耸拉在他的头顶。齐天赐随便一打量,就知道他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为啥?因为除了面黄肌瘦之外,一米七左右的他看起来却只有不到一百斤。

    这个干瘦的中年男人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黄牙。“你才奇怪哟,明明你是客我是主,好吧,我也不是主。但我先来勒儿的啊?”

    不是主?齐天赐下意识握紧了藏在衣服内的铜钱剑。“你是谁,来这儿干什么,原本的主人在哪儿?”

    这人却耸耸肩,无所谓道:“这儿本来就莫得主人,这儿是客栈。不过不是给活人滴,是给死人住滴。你害不害怕哟,不害怕的话我再跟你说我是干啥子的。”

    让死人住的?齐天赐一下就想起来了风靡在湘西和重庆一带的赶尸传说。只不过,那应该只是传说才对啊?

    而且这里虽然偏僻,但再开个一段路程就到了高速公路了。这儿,给死人住,合适吗?

    “你开玩笑吧,这儿是给死人住的客栈?那你怎么是活的呢?”

    干瘦的男人依旧露出了他的那一口大黄牙,好像是在发泄自己的不满。

    “因为我莫得钱撒,我那败家的弟弟把我的钱都拿光求了,我哪儿还有个钱住酒店嘛。不过你放心哈,我不是干勒行的,干勒行的,应该在隔壁屋头。”

    “你,你确定这里是赶尸人住的客栈?”

    感受男人见齐天赐还是有些不相信,索性就拽着齐天赐来到院子外边。“你看嘛,我们勒是当间的院子,左边的就是那些死人住的,右边是赶那些死人住的。要不要去看哈吗?”

    齐天赐还真的挺有兴趣,跟着这干瘦的男人走向了左手边的没有灯光的小房子。

    只不过透过窗户朝里边看去,里边却是黑漆漆的只能勉强看到几块白布搭在什么东西上。不过却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

    “看到没得,那些东西就是要赶的尸体。”

    “不像啊,这尸体也没有把手抬起来啊?”

    干瘦的男人楞了一下之后,又拍着齐天赐的肩膀哈哈大笑起来。“我的哥,你是不是看林正英的僵尸片看傻了哦?”

    齐天赐挠挠头,好像是这个道理。谁说的赶尸就必须是赶那穿着清朝官服的僵尸啊?现在他勉强算是有些相信了这干瘦男人的话。“右边呢?那是赶尸人住的吗?”

    干瘦的男人现在有点尴尬:“那个,我还没有切看过。听说赶尸的不喜欢别个打扰。而且我也莫得那个时间,我要睡觉明天好跑路。”

    “跑路?你跑啥路。有什么事吗?”

    干瘦的男人有些神神叨叨的看着齐天赐,小心问道:“你是哪个哦,我跟你说了你还不是不得信。”

    “我连这赶尸都相信了,还能不相信别的?”齐天赐这时候才想起了现在的正事是给手机充电,开始四处找充电器和数据线。“你爱说说,不说拉倒。我还有事哈。”

    干瘦的男人找出了一块插线板和充电器帮齐天赐把手机给插上电后,才笑嘻嘻道:“你莫生气嘛,只是我之所以跑路的原因估计你都理解不了。”

    “你先说!”

    “好嘛,你信不信勒个世界上有鬼?”

    有鬼?齐天赐不屑笑笑。这不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吗?“你知道我是干啥的不?”

    干瘦的男人摇摇头:“你又没有说我啷个晓得撒,你是干啥子的嘛。算老算老,反正看你勒样就晓得你不得害怕,我就跟你说了哈。”

    “说吧,你啰啰嗦嗦半天还在说废话,赶紧说吧。”

    干瘦的男人打开了一瓶矿泉水后,才慢慢说道:“我姓王,是一个挖坟的。”

    所谓挖坟,其实就是对这一行业的一个最为通俗的说法。往大了说,也可以说是考古学者和摸金校尉。这两个称呼之前已经讲过了,所以现在就不多说什么。

    姓王的干瘦男人说,他是在十几年前接触这一行当的。不过当时并没有看什么相关的,而是源自于他的一次亲身经历。

    具体的来说就是他从小在农村长大,而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目睹了一次盗墓事件,然后一下就上瘾了。

    这一行不同其他的,是没有啥老师教的。所以从小到大他就一直自学,甚至还放弃了学业。十五六岁的年纪就开始游走于各个偏僻的山村和荒郊野岭,开始了他梦寐以求的行当。

    “我跟你说哈,那挖坟其实还是有讲究的。比如说三挖还是三不挖。”

    王东光讲到兴起了甚至还用手蘸了一下矿泉水后在地上涂涂抹抹,俨然将自己当成了孔乙己在给鲁迅教茴香豆的几种写法。

    但齐天赐显然没有兴趣,他已经充分的领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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