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苏子城通过电话后,花慕兰才知道他已经回到父母家了,本来想着可以搭他的顺风车,顺便增进增进二人的感情,不过看来是没戏了。

    穿着刚刚过膝的裙子,脚上蹬的又是高跟鞋,总不能继续开机车去吧?最后花慕兰只能打车去了苏家。

    对于苏家二老的住宅位置,花慕兰早已熟记于心,但是为了可以跟苏子城哪怕是多待一分钟,花慕兰假装忘记苏家的门牌号,对苏子城谎称只记得在哪个小区。

    无奈,苏子城只好答应去小区门口接她。

    对于苏子城,花慕兰的穿着一直都比较中性化。因为要骑机车的缘故,花慕兰总是穿着裤子,再就是七年前的小女孩模样,可是那个时候的记忆已经开始模糊。

    当花慕兰穿着鹅黄色的修身连衣裙,侧身站在小区门口时,苏子城被她的样子彻底迷住了。

    他觉得,她就像他们那个朝代的画中仙子一样,就是这衣服太短了,露胳膊露小腿的。

    苏子城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花慕兰的跟前,叫了声“兰兰”。

    “诶呦——你可算是下来了。”说着花慕兰就用右手倚上了苏子城的左胳膊,然后抬起了左脚开始揉捏起来。

    脱了鞋子,花慕兰才发现脚后跟已经被蹭破皮了。

    “究竟是哪个王八犊子发明的这高跟鞋?害老娘脚疼死了!诶呦——”

    花慕兰一说话,装了半天的淑女形象瞬间破功。抬头看着被她倚着的苏子城,见他正眉头紧皱,大概也是在嫌弃他说话爆粗口的习惯。

    “高跟鞋最早是给男性穿的,是他们为了在战场上和狩猎场上更具有攻击性,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演变为现在这样,成为女人的专利,虽然漂亮,可是穿着一点都不舒服,还不利于身体。”

    苏子城一板一眼的回答着花慕兰的问题,可是样子看了着实让花慕兰生气,他这么说,明明就是说她花慕兰脚受伤是自找的呗!

    “你——”花慕兰正准备对苏子城说点什么,却发现他突然蹲了下去。

    “上来吧,我背你走!”

    啥?她是不是听错了?这个向来把“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挂在嘴边的人,今天竟然主动提出背她?

    “快点上来,我爸妈该等着急了。”苏子城再次催促着。

    花慕兰看着苏子城宽厚的背,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背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稍稍浸湿。

    “哦。”

    花慕兰顺从的趴在了苏子城的背上,鼻间传来了他身上特有的厨房的味道,这味道并不同于饭店中厨师身上的油烟味,它跟她记忆中爸妈的味道一模一样。

    很多关于爸爸和妈妈的记忆,花慕兰都不记得了。只依稀记得爸爸和妈妈在厨房做饭的情景。

    爸爸舍不得妈妈下厨,他就特意学了厨艺。妈妈摘菜,爸爸洗菜;爸爸炒菜,妈妈摆盘。

    所以他们从厨房出来后,身上总是带着相同的厨房味道,有饭香,青菜香,肉香,鱼香等各种香味。

    那个时候的花慕兰并不喜欢闻那个味道,可是妈妈却告诉她说:那是家的味道,是这个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

    后来爸爸和妈妈去世后,花慕兰再也没有闻到过那个味道,直到半年前回国,再次见到苏子城。

    看他在厨房里做菜,忙来忙去却井然有序的样子,她就那么突然想起了爸妈当年在厨房忙碌的情景。

    还有他身上的味道,分明就是妈妈说的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

    那是家的味道啊!那天花慕兰吃着苏子城做的菜,她觉得她又变成了爸妈身边的小女孩儿。

    她不再是没有父母疼爱,没有家的人。

    在外流浪了这么多年,她终于第一次那么强烈的想要一个家,而家里的另一个人就是苏子城。

    “到了。”

    苏子城的声音打断了花慕兰的回忆,他把花慕兰轻轻的放下来,准备拿钥匙开门,却不想门自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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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名:媚骨夺谋之豪门贵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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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都说这身材天生就是为我而生的。”

    她双手被他牢固于头顶,但还是勾起红唇,扯出一到嘲讽:

    “是吗?很多男人都这么说过?”

    男人眸里闪过一抹愠怒,压抑着早以暴起的欲|望:

    “这么说我得给你漂漂白了,你该怎么感谢我!”

    他俩的关系,夜里做的越猛,白天才能出手越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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