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不可选择

    在沙尘弥漫的官道上,一个人正在策马狂奔,衣衫上尽是尘土,却依然可以看得出来他出身显贵。

    他满嘴的胡渣,眼睛血红血红,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已经骑了很久很久的马——干裂的嘴唇,证明他多日来滴水未进的境况。

    在这条官道上做生意的人,却对这样的情况并不陌生,因为在大半年前,也有一个姑娘,也是这样风尘仆仆、马不停蹄的向西而去……

    “夭寿啊,现在的小儿女……”想招呼马上的人下来喝口水,见马上的人头也不回的策马离开这最后一个客栈,客栈老板摇摇头:“也不怕人没到地方就会到下……”

    “可不是吗?”一旁的老板娘一边忙着将一大串辣椒挂在屋门口,一边叹气道:“你没注意吧,那个年轻人的脚还在流血,好像是伤着了,真不知道有什么天大的事情,值得他这么拼命的赶路!”

    ……

    初秋的官道上,在这大西北的风已经很凉,一个年轻人纵马飞奔——绮云,等我,你一定要等我!

    西北大营.主帅大帐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我是被软禁的,为了逃出去,我差点付出了生病的代价……

    第二次来这里,是在我昏迷醒来之后——我还是被软禁的,封闭的大帐空无一人,只剩下我。每天只有低级军官给我送吃的,然而他们像聋子一样,对我所说的一切不管不问。

    “请问,你们的大将军……”我的声音想嘴里突然被塞了一个鸡蛋一样乍然停止,原因是我的询问对象居然像我是看不见的空气一样,直接放下吃的就转身就走。

    “喂,你答话啊!”我有很多事情要问——我为什么会毫发无伤?我是怎么回来的?十四阿哥跟岳钟琪呢?“我绝食哦,信不信我杀了你啊?”

    情急之中,我不顾形象的拉住那个士兵的衣服,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士兵回过头,我被吓了一跳——从他张开的口中,我清楚的看见他已经没了舌头,黑洞洞的喉咙,显得异常的恐怖。

    “你是降兵吗?”我打量着他比我们中原人略黑且粗糙的肤色,不敢相信古代人居然会这样对待一个降兵:“你可以写吗?”

    我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差点没有晕过去——手上的伤口刚刚结痂,他居然每只手只剩下两只手指——大拇指跟小拇指……

    “我晕啊,防范的可真彻底啊!”我放开那个可怜的异族降兵——虽然土司城外他们的族人差点逼死我,可是我升为现代人绝对没有名族偏见。这样不公平的对待,如果我再从他身上再套问什么消息的话,说不定他会遭到更残酷的对待,我于心何忍?

    太阳的余光从门帘的缝里透出来,渐渐的消失无影,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用发簪在桌子上重重的刻了一横——七天了,已经七天过去了,我对那一夜的记忆依然停留在我重重落地昏迷的那一刻。

    那时候我已经算是一个死人了,但是我居然没死。却被像个活死人一样被困在这里——好在,我坐牢的条件并不算差,吃得好不说,每到日落西山还有人给我送火盆,生怕把我给冻着了。

    这样好的待遇,应该是十四阿哥吩咐的吧?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又要软禁我?

    我坐在火盆旁边,无聊的烤着火,犹记得我落地时的两声呼喊,一声是实的,一声却是虚幻的——十七阿哥,你在晨曦的身边,还会对我心有灵犀吗?

    “绮云!”火光中,帐门被掀开,十七阿哥就这样突然站在我的面前——满脸的胡渣,血红血红的眼睛,脏破不堪的衣衫,那样的憔悴,确实又那样的真实……

    “十七阿哥……”在这个西北大营里,两次生死离别,我都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他,今天他真实的站在我的面前,却仿佛是水红的幻影:“真的是你吗?十七……”

    我脑中的画面永远定格在那一天,夕阳西下,漫天的晚霞,他牵着马,与晨曦漫步在夕阳下的河边……

    “绮云,你没事吧?绮云!”一个紧紧的拥抱,把我从那个折磨我不知道有多久的画面中拉回——现在他是抱着我的,我感觉得到他的呼吸,感觉到他的心跳,甚至可以闻得到他身上混合着泥土味道的血腥味。

    “十七,你哪儿受伤了?”怎么会赶来?怎么会受伤?

    “绮云,你没事就好,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对于我的问话十七阿哥毫无反应,只是这样抱着我,就好像他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一样。

    这样的感觉,让我眷恋,却又让我担心——十七阿哥,不要这样在乎我,我的生命风雨飘摇,六年后的那道坎,我真不知道自己能有多少把握。跟一个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君王去决斗,我有可能给你未来吗?

    “十七、十七,你怎么会突然过来?还有,你怎么这么狼狈?”好想好想永远抱有这种幸福,为什么要那么聪明,为什么要猜到结局?:“怎么了,还带着伤?你什么时候从京城出来的?”

    “七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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