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的大发展,影响了所有关注人族的生灵,就连东海之外,数千万年如一日的钓鱼岛,也随之出现了变化。

    明华岛在高歌眼皮子底下,所建建筑皆蕴含人教无为道韵,不与天争空间,不与地争面积,不与人争气势,一庭一观皆与自然融合一体,明月不敢擅动分毫。

    但在明华岛之外,千亿里方圆的钓鱼岛,却被明月整治了不少新潮的建筑,皆巨楼,三百丈以上大厦,整个钓鱼岛不过万多人,全面塞到其中一栋巨楼中,也显得空旷无比,也不知为何,他却到处修建,一时间,钓鱼岛摩天大楼林立。

    作为灵都‘珍宝行’的大东主,明月此时在人族的地位可不同凡响。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商成了人族第一富商,拥有无量的灵钱,但作为全人族商人心目中的财神、人生偶像的大商,在小小‘珍宝行’东主面前,却丝毫不敢大意失礼。

    盖因化名为高明的明月,只要是出现在正式场合,一身装扮必定奢华至极,头冠簪子袍服,腰带云靴配剑,腰悬的佩玉,手握的如意等等,尽皆是先天灵宝,亮瞎了所有客人的眼。

    随手抛出的仙果灵药,也尽是难得一见的极品,更不时有高级灵兽的血肉被他推出拍卖。

    珍宝行还经营灵宝、符箓和大阵,且都是走高档路线,极得人族祖庭最有钱的一帮大商人追捧。

    明月自然不会经营,可是他有后台呀,一有不会的,就跑回钓鱼岛问高歌,经高歌建议,他创办了珍宝行,且只拍卖高档产品,每月只开一场拍卖会,其他时间尽是玩耍,轻松愉快,好生惬意!

    可今天,站在高歌面前的明月,却哭丧着脸,一点也不惬意。

    高歌躺在摇椅上一摇一晃,虚插在身边的长长钓杆微微颤动,几百年也不见一条蛟龙上钩,看了明月一眼,笑道:“哎呦,人族第一富二代,不去灵都享受人生,怎么跑到这海边吹凉风来了,少有呀!”

    明月对富商没有什么感觉,从高歌这里听到富二代这个词,却极有兴趣,弄清楚其中的含义后,就自封第一富二代。

    环视所有人族富商,真没有那个富二代能比得过他,就是那些富一代,也没哪个敢说自己比他更有钱。

    明月苦着脸,道:“大爷,我这个富二代要完蛋了,我快没钱了!”

    “哦!”高歌有些奇怪了,这小子卖了这么多东西,太阳真火,先天灵宝,灵兽妖兽凶兽真身都不少,手中可是积累了许多灵钱的,怎么会没钱了呢,问道:“是怎么回事?你的钱到哪儿去了?”

    明月道:“二爷把我叫了去,问了我有多少钱,然后要我把这些钱全部花出去,手中只能留半成。”

    高歌来兴趣了,问道:“那你有多少钱?”

    明月指着远处一栋三百丈高的大楼道:“我的钱刚刚装满两栋大楼,第三栋才刚刚开始用。”

    高歌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尼玛,果然不愧为人族第一富二代,这钱居然是以大楼计算,难怪高松要找他麻烦,囤积了这么多灵钱不用,估计都影响到整个人族的灵钱运转了,真是活该!

    “你没有纳贡吗?”

    明月忙道:“纳呀,每百年我都是准时纳贡的,从来没有拖欠过,在崆峒,可没有谁比我纳贡更多了!”

    “那你平时不花钱吗?”

    “花呀,我每天都去外面吃好吃的东西,每次都要花几百个灵钱,我还买了许多存着,大爷,你现在要吃吗?”洪荒的灵钱非常值钱,普通人一个灵钱就能吃饱。明月花费几百个灵钱吃一餐,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超级败家的做派了。

    高歌摆摆手,示意不要,奇怪道:“你就只买吃的,不花钱买别的什么东西了?”

    明月撇撇嘴巴道:“除了吃的喝的味道多些,灵都也没有啥好东西。”

    高歌躺回了摇椅,这小子每次拍卖,最少能收入过百亿,偶尔抛出一条万丈高下的凶兽身体,更是收入过千亿,可每天只花销几百数千,难怪积累了这么多灵钱。

    “大爷,你给我想想办法,怎样花掉这些灵钱?二爷可说了,一千年内花不掉这些钱,就要让我好看。”

    明月也觉得委屈呀!小钱钱多好,装了一楼又一楼的,金灿灿亮晃晃,多好看,为何就不能让自己留着呢?

    二爷做了殿主之后变得太霸道了,也没有以前好玩了。

    高歌有点头大,在如今这个刚刚催生了商业的洪荒,要想花钱,还真是不容易。

    大部分修士一生花销最多的,应该都是仙果灵丹和灵器上,都是为了修炼或者争斗,可偏偏明月就是卖这个的,还是卖最高档的一部分,总不能让他去买别人的低档货吧!

    至于吃食及普通衣物用具,真花不了几个灵钱,许多手头紧张的修士,一年到头,也不花一个灵钱在吃食上,一样过得挺好。

    高歌想了想,看了一眼远处高大的楼宇,道:“要不这样,你找火隋帮你改造改造那大楼,每一层扩展一些空间,分割大小,作为道法比赛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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