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南朝人杰地灵,坐拥无数少年英才,可被王爷自小带在身边的只有那钟庆渊一人,王爷与钟庆渊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

    此战便是王爷给钟庆渊一展身手的舞台,也是他步入朝堂的踏板,我怎么能如此不知进退,抢了他的风头?”

    亲信闻言不忿道:“王爷怎的这般偏心,那钟庆渊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却得这般重用,将军您兢兢业业,南征北战,倒要给他让路,这是何道理?”

    卢东卿哈哈大笑。

    “子仲啊,你得记住,这官场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敌人,一种是朋友,有王爷支持,他钟庆渊早晚都会在朝堂崛起,谁也阻拦不住。

    既然如此,本将军为何不顺水推舟,借花献佛,送个便宜人情给他?只是稍稍隐忍,便能在微末之时与他相交莫逆,岂不是无本万利?

    他是高傲了一些,但是持身极正,等他飞黄腾达之后,如果本将军有所需要,虽不敢保证他一定会鼎立相助,可至少也不会跳出来挡路。

    你别忘了,他背后可就是王爷,在我大吴国只要王爷不反对,那本将军什么事干不成,什么官当不上?”

    亲信听得似懂非懂,抱怨道:“可这也太委屈您了,而且这得等到什么时候?”

    卢东卿大笑道:“不委屈,不委屈,你不懂,本将军就是故意找个由头跑出来的。

    如此一来,他钟庆渊打赢了仗,我不会分他的功劳,打输了仗,也不好把我当做替罪羊,我是进可攻,退可守。

    只要好好看住这三千骑兵,不让他们惹出什么麻烦,然后等钟庆渊腾出手来,再把舞台交还给他,我就算功德圆满,不虚此行。

    子仲,你是林阳候之子,将来也是要进入朝堂的,现在就得好好学学为官之道,否则日后如何步步高升,光耀门楣?”

    亲信脸色一红,挠了挠后脑勺道:“我哪会想那么多,就想跟着王爷和将军您南征北战而已。”

    卢东卿瞪了他一眼,笑骂道:“没出息,你看看这天下,不出二十年王爷便能一统南北,到时候哪有那么多仗可打?

    何况官场一途,除非你是王爷那样的狠人,否则一个人单打独斗终究不行,本将军以后还指望你们这群小子为我冲锋陷阵呢。”

    亲信神情一肃,郑重地抱拳道:“得令,子仲将来一定不负将军所托,定为将军打出一片天来!”

    卢东卿哈哈大笑,勒转马头,手里的长鞭一扬,带着亲信们向大营奔去。

    岭东城地处南朝东北,背后便是流清山脉最为艰险的一段奇峰,到处都是悬崖峭壁,猛兽烟瘴,鲜有人烟。

    虽然跨过这段奇峰,再往北走便是北朝境内,但由于山峰过于艰险,连一条像样的小径都不存在,每次进山都是九死一生。

    所以除了一两个仓皇逃命的贼人之外,从没有人通过这里进出南朝。

    而从岭东城出发,向西走两百里便是北齐,倒是有不少商贾聚集于此,将南朝的粮食、布匹卖到北齐,再把北齐的煤、铁带回南朝。

    虽说南朝与北齐连年交战,但岭东因为地势太偏从未受到波及,尤其是最近一两年,大战愈发激烈,商贾们纷纷将此地作为与北齐贸易的桥头堡,因此岭东城虽不大,却也十分热闹。

    岭东城外,十五辆马车齐齐停在管道旁,打头的一辆镶金嵌玉,装饰华贵,一看便是权贵所乘,后面的十四辆则全是拉货的板车,上面装得满满当当,外层还有搌布盖着,与商贾们拉到北齐的货物一般无二。

    “少爷,咱们到了……”

    一个三十来岁,管事打扮的人凑到马车旁喊了一句,语气有些生硬,很不情愿的样子。

    虽然他换了衣服,还在嘴唇上贴了两片小胡子,但北武卫的老人们还是能一眼认出他来,因为他便是带领五百勇士从天而降,大破雨山关的前锋营副将——梅闯。

    徐锐慢慢悠悠地从马车里钻了出来,他穿着一身黑金相间的刺绣长袍,用料极为考究,针线也十分精致,一看便价格不菲,只有懂行的才人知道,那是南朝京城里最流行的“狩服”,一件衣服就要三百两白银,穿得起的既富且贵。

    徐锐今年不过十六岁,年纪尚轻,本身长得唇红齿白,细皮嫩肉,好好打扮一番,再配上他独特的慵懒气质,看上去倒是有七八分纨绔贵公子的模样。

    只是他一下车,两只眼睛便闪着贼光四处打量,见没人注意,立刻狠狠地刮了梅闯一眼,压低声音道:“喂,你到底会不会演戏?谁家管事这么大谱?几十个兄弟的性命都绑在你裤腰带上,你就这么敷衍?”

    梅闯牙关紧咬,双拳握了松,松了又握,好一顿挣扎,最后终于换上一副谄媚的面孔,笑道:“少爷教训的是,小的下次不敢了。”

    乔装打扮的前锋营兄弟们想笑不敢笑,一个个憋得面红耳赤,徐锐却是满意地哼了一声,朝身后招了招手。

    “三狗,走,跟少爷进城!”

    躲在板车后的三狗立刻答应一声,屁颠屁颠地跑到徐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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