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开华国律师论坛,一条帖子引起了昊天的注意力。( .)

    《你见过的最奇葩的官司是什么?》

    点进去一看——

    点赞数最多的一条评论:

    我是李瓜皮:“这还用问吗?肯定非状告红火口香糖莫属啊!这官司实在是太奇葩了,要是这个昊天请我当他的辩护律师,我都不去!给多少钱都不去!”

    “换我我也不去!”

    “这昊天就是个法盲,‘天天嚼红火,事业一定红红火火’,这广告语根本就不构成虚假宣传!”

    “就是,较真是没错,法律就要吹毛求疵,但这家伙明显什么都不懂,还一个劲儿地告,这就不是较真了,是脑子有问题!”

    “我觉得是这个道理,去打一场明显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官司,谁有闲心去浪费那个时间啊?”

    底下的评论,也是一片倒地赞同。

    看到这些,昊天并没有因为被嘲讽而生气,而是感到悲哀!

    莫大的悲哀!

    专业的律师,都抱着这种态度了,更何况普通的消费者?

    事态严重,当即,昊天便不再犹豫,果断注册I律师斯内克,发表帖子——

    《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这个昊天告的很有道理吗?》

    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他状告的,真是一款虚假宣传的产品呢?大家还会嘲讽他吗?

    帖子内容很简单。

    但这些字组合起来,分量尤为沉重!

    ……

    刘峰,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

    他发现,现在整个社会,消费者维权意识非常淡薄!

    别的不说,就拿他的父母来说,母亲网购了一件短袖,结果买回来商家把尺码发错了。

    他让母亲去换货,结果母亲以换货太麻烦、人家商家不一定给你换货等等一大堆理由,拒绝换货!

    当时他就怒了!

    商家发错货,消费者选择更换货物,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然而,母亲却认为主导权,是在商家手中!

    要看商家的脸色!

    这让刘峰很憋屈、很无奈,感觉自己在法律专业的四年学白上了!

    百般劝说无果的他,选择刷微博放松一下心情。

    《震惊!竟有男子以嚼红火口香糖事业没变红火为由状告红火公司!》

    当看到这条新闻后,刘峰郁闷的心情顿时畅快起来。

    心说这人有些傻帽啊,这么明显的东西,还会相信?

    可笑过之后,他却隐隐之间感觉不对,这事儿不应该当做乐子来看!但究竟不对在哪儿,他又一时之间说不上来!

    现在,看到这个《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这个昊天告的很有道理吗?》这个帖子。

    尤其是那句——

    如果他状告的,真是一款虚假宣传的产品呢?大家还会嘲讽他吗?

    嗡的一下!

    他的脑袋被震了三震!

    他这些天一直觉得不对的地方,终于找到了!

    如果厂商本就虚假宣传,而广大消费者却认为这没什么,很正常!

    甚至有几个清醒的消费者,去状告厂商,却被其他人嘲笑!嘲笑他脑子有问题!

    想想都可怕!

    而就是这样可怕的事情,却发生在他的亲人身上!

    “我叔叔之前给我小堂弟买了一台学习机,花费了足足三千五百块,之所以下决心大出血,便是因为,广告宣传上的夸张标语!”

    “拥有顶级配置!”

    “拥有行业首个学习系统!”

    “最高清屏幕、最先进IFI、最快的PU……”

    “红火牌口香糖不涉及虚假宣传,但这个学习机,虚假宣传没跑了!”

    “可我叔叔又是怎么做的呢?明知道上当受骗,还默默承受!我劝他去状告学习机厂商,他居然反过来为商家说好话,说商家故意把自己商品形容地更好一点,这是人之常情?”

    “毕竟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换他他也会这么做?要怪就怪他自己太冲动,没有去尝试产品,就直接购买了?”

    一想到这里,刘峰就捏紧拳头。

    身边的一个两个都是如此!维权意识淡薄!

    身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不能再放任这种风气不管了,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是最基本的权利!

    这不是无理取闹!

    “我完全同意贴主的说法!当你认为自己身为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时,必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刘江果断在帖子里回复。

    同时,他内心也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让叔叔去状告学习机厂商!不论用什么办法!

    ……

    此时微博上。

    仍是欢声一片。

    “噗哈哈,太逗了!”

    “是啊,一个完全不懂法的家伙,居然去考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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