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两年前被疯王派遣军队剿灭。

    据说领军的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就是因为买通了御林当中生存着的那些村民后,才能够彻底剿灭这群土匪的。

    然而眼下看来,说是彻底也显然不对。眼前这位叫做本恩的,正是御林兄弟会中一位比较出名的匪徒首脑之一,听说已经死了,但此时分明活得好好的。

    “那个卖身的小男孩?”戴佛斯开口问。

    他与眼前这位认识,主要是当走私犯时有接触过销赃的对方,但两人也就见过一两次,可称不上熟悉。

    而眼下来看,他们显然是专门找自己来了。

    戴佛斯想不到除了不久之前见过的那位小孩之外,这些人还能有什么理由找上自己。

    “他叫托布。”身前那位声音温柔的女人开口道:“他是我儿子。我们很缺钱,那天他听说有贵族车队路过就跑了过去。”

    “你是温妲,白鹿温妲?”戴佛斯问。

    白鹿温妲也是御林兄弟会中的一个头目,戴佛斯没见过,但能猜得出。

    “现在叫珍妮,金发珍妮。”

    大肚子说道:“白鹿温妲这个名号可比咱们要响亮多啦,嘿,谁让她是个女人呢,女人天生就是生孩子的命,所有人都这么说。”

    他们看起来没什么敌意,然而戴佛斯可不会因此放松警惕,此行他做的事情本就需要隐匿,而今被这两个昔日土匪找上门,他不认为这是什么好事情。

    “两位朋友找我有事?”他问。

    “当然,当然有事,咱们要不去附近酒馆坐下来谈?”

    “请见谅,朋友们,我待会还有工作要去做。”

    “别紧张我的朋友,我们只是想请你帮个忙而已,一个小忙。”叫做本恩的大胖子说道:“你看见了,我们虽然已经,额,已经死了,但是其实我们根本就没死,所以嘛,这个人只要没死成,就得有很多需要,比如——”

    他看起来有些碎嘴,于是没等说完就被同伴出声打断了:“我们想请你帮忙引荐之前那位鹿家的贵族少爷,没别的,就这么简单。”

    “你们想见他做什么?”戴佛斯闻言皱眉。

    “做侍从?做私兵?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贵族老爷们的侍从咱们见多啦,贵族小孩们的仆从也不少见。”大肚子说道:“那些废物可比不上咱们任何一个。”

    “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准备投靠一个小男孩?”

    尽管知道那位小男孩不简单,但戴佛斯感觉这事听起来怎么这么荒诞。

    “你们见过他?没见过总应该听说过,他才五岁大。”

    大肚子本恩闻言一愣:“五岁?我们听说是六岁。不过这可不重要,他总会长大的,没错,总会长大。我们也还算年轻,也早就不当土匪了。而现在,只要他随便仍两个金龙过来,像那天一样,我们就可以替他办任何事,没错,任何事,管他岁数多大呢。”

    前走私犯闻言恍然,眼前这两人是将蓝礼当肥羊了。

    “何不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他试图提醒对方:“你们想见的男孩并没有征召私兵的权利,同时他的钱也都是他家族管家给的,不可能随便拿来花。”

    这倒不是挖墙脚,而是真的不可能。

    看起来拜拉席恩家族那个小少爷没人管束,但实际上对他身边人的筛选可是严着呢,不论是仆人还是护卫,那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往上三代都要考虑到,哪能随便让人混进去。

    而且戴佛斯对他们可没什么信任心,但两人看起来不打算轻易罢休,于是就想着叫他们转移目标,或者说想让他们撞个满头包后放弃这种想法。

    然而这话落下后,两人却只是摇头。

    “其实我们最开始就是想投靠史坦尼斯的,因为他接纳了你,接纳了一个走私犯,只是……”

    改名叫做珍妮的女人目光柔和地看着棕发中年:“你的手指还疼吗?戴佛斯?”

    这话让当事人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胸前挂着的小袋子,而同样走到他身前的大肚子本恩则开口道:“我们没法想象为什么你会让他砍手指,也想不出为啥他就非要砍你的手指不可。”

    “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我既然干了十多年的走私勾当,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戴佛斯闻言正色道:“史坦尼斯大人对我的惩罚很公正,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了。”

    “听起来还不错,公正总比不把咱们当人看强,但咱们可没有你这样高尚的情操,真叫我砍手指我可不干。”

    大肚子本恩嘿道:“况且干咱们这种勾当的,真去投靠,砍的可能就不是手指,而是脑袋了。”

    “没脑袋的人还能替领主老爷们办事吗?”女人也跟着轻笑,显然没打算知难而退。

    戴佛斯闻言皱眉:“但也不应该是个小男孩,这种想法,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

    “这个嘛,当然是有道理的。”

    大肚子本恩开口道:“鹿家的劳勃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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