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他的人也全死了。”

    闫寸柠起了眉,眼神怀疑的意味更甚。他也曾这样猜想,但被吴关否定了。

    嘴上或许不服气,但他得承认,吴关的质疑确实给他提了醒。

    见闫寸怀疑,魏徵便解释道:“押解队伍里有人认出了我们,只好不留活口。”

    “怎么认出来的?”

    “秦王手下的兵将,战力绝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能够比拟的,刚交上手,负责押送嫌犯的大理寺卿就看出了端倪。

    他大声责问,问我们是不是太子派来构陷秦王的。

    如此,我便只能下令将他们全部杀死。”

    “他们共多少人?”闫寸问道。

    “十几个。”

    百人围杀十几个人,哪怕这百人是乌合之众,也确能做到一个不漏了。

    “你的手下呢?那些死士现在何处?”闫寸又问道。

    “散了。”

    “散了?”

    “圣上如此重视王力,他就这么死在押解途中,圣上定会派人追查。

    我绝不可能将死士们带回长安,他们虽经过训练,可地痞流氓的本性没那么容易改,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就会给太子招惹麻烦。”

    “你让他们走,他们就走?”

    “我不行,银钱却可以。”

    “哦?”

    “我跟他们说,这趟活的赏赐得去洛阳才能领到。”

    “洛阳?”

    “不错,太子只需修书一封,送给在洛阳的亲信,那边自然会给他们钱。

    如此一来,这些地痞天高皇帝远,便无法惹事了。

    他们之中,若有人领过赏钱后回到长安,也是数月以后的事了,到那时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你们倒打得一手好算盘,”闫寸道:“可这山高路远的,你得许诺多少钱他们才肯去洛阳?”

    “若是一生享用不尽的钱财,谁都愿意走一遭的,”魏徵道:“况且太子向来信誉很好,从未亏待过手下。”

    “好吧,”闫寸指了指有血迹的地面,“你所说的那群乌合之众,办事还挺讲究啊,连战场都打扫了。”

    “这”魏徵卡了一下壳,似乎没想到闫寸能问出如此细致刁钻的问题。

    但他很快就答道:“也不全是乌合之众,还有一些跟随太子多年的兵卒,再说谁忍心让死人暴尸荒野?对了,既然闫县尉问到此,不妨随我来,我将埋尸地点指给你,也好让他们的家人认领尸骨。”

    “带路吧。”闫寸道。

    “这边。”魏徵引着闫寸向树林深处走去。

    闫寸又追问道:“既已遣散了那些兵卒,你怎么不回长安?”

    “我有些害怕,”魏徵道:“我们出城时用了缒架,有个看守城墙的将领,还有好几个守兵,看到了我的长相,我怕事情败露,因此决定在城外藏匿几天,打听清楚城内的情势,再择机回去。”

    闫寸还想再问,却觉察出了不对劲。

    他从魏徵的神态里看出了端倪。

    魏徵在四下张望,不是寻找埋尸地点的张望,而是带着某种期盼。

    死人是不会令人期盼的,更不会令人紧张地不断深呼吸。

    闫寸很清楚,魏徵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他已不知见过多少死人,死人不可能让他显出此态。

    退!

    闫寸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

    但已经晚了。

    他看到了人,穿着奇特的人,约莫十余个,对他形成了包围之势。

    那些人身上的铠甲残破,且并不配套,不知从哪里东拼西凑来的。

    除了铠甲,还有藤甲、皮甲,以皮甲为主。

    闫寸已看到了为首一人的相貌,他肤色黝黑,身材壮硕,披发,额上绕着一条细辫儿,如此,披散的头发就不会跑到前头来阻挡视线了。

    他的腰带上挂着一串装饰,细看竟是人的头盖骨,足有十个。

    他以走起路来,头盖骨便发出碰撞声,像某种招魂的铃音。

    他五官轮廓鲜明,是北方游牧民族典型的长相。

    是突厥吗?

    人类对于异域民族或多或少会有“脸盲症”,比如北方游牧民族,他们相互之间凭相貌就可分辨出不同的民族,但要汉人去看,却都长得差不多。

    闫寸的第一反应是突厥,因为突厥最为彪悍,且与大唐正处于剑拔弩张的关系。

    但仔细看过,又觉得他们的穿着装饰不像突厥人。

    这些想法不过电光火石之间,闫寸并没有花太多时间纠结,他一抬手,勒住了魏徵的脖子。

    “你耍我。”闫寸道。

    魏徵不理他,只冲那包围圈的首领道:“我已将人骗来了!”

    “你干得不错。”腰上挂着头骨的首领回话道。

    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包围圈内的两人,像在看两只角力的羚羊。

    “我说话算数,你将他骗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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