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十天,巡逻的半人马和外来斥候进行了一场轻骑兵间的骑射对决。

    一场突如其来的相会,两轮谨慎小心的试探,短暂盘绕整理队形,随后各自唿哨着向对方发起冲锋。

    马蹄落在大地上声如闷雷,双方都不缺乏受伤乃至牺牲的勇气,但战斗从来不是只有勇气就足够。

    骑术再优秀终究比不上半人马自己的腿,这是先天种族优势。加上长弓相比骑弓明显更有威力,胜负转瞬间便分晓。

    快马交错,飞矢如电,毫厘之差,就是生死两别。半人马油皮都没蹭破一块,三个斥候已经胸口中箭倒地,长弓配重矢甚至使人短暂倒飞,徒留战马不停用嘴拱动主人的躯体。

    其余斥候没有多做纠缠,果决地向后撤退。不是他们怯战,而是斥候第一本职永远是传递情报。

    半人马原本有机会尾随扩大战果,但他们很快看到了高耸的旗帜和黑压压大片敌军严阵以待。

    面对众目睽睽,他们在远处举起长弓,示威性放了几箭就转身离去,灵活的姿态足以使任何骑兵汗颜。

    相关情报迅速被汇总到各自首领手头。

    …………

    “等了一辈子,终于来了,时间观念忒差劲。”李察挥舞着二次重铸之后,分量明显又有增加的斩龙巨剑,“执行警备状态,各自按计划就位。”

    小个子的山羊人传令兵带着令旗匆匆忙忙跑远,领主大人的意志将会由此迅速贯彻整个高山堡上下。

    “我看到对方好像有些重骑兵。”赫特一边往腰上箭囊里补充箭矢一边说道。

    “重骑兵?那不错啊。”李察嘿嘿一笑若有所思,“重骑兵的装备最值钱了。”

    “赫特辛苦下,继续带人去侦查。”

    …………

    “用半人马当游骑,聪明的做法,值得学习。”亨德拉手里捏着一根斥候送来的箭矢,沾染着没来得及干涸的新鲜血迹,分量沉甸甸很压手。

    使重箭的半人马,反而比使轻箭的斥候先开弓命中,实力的差距远比看上去更夸张。

    哲人可以从一片叶子衰朽得知整个秋天的到来,他不是哲人,但也晓得对手并非之前想象中的乌合之众。

    “斥候队继续前探保持压力,遇到对方游骑立刻撤回。”亨德拉军事名门出身,并不像一般贵族青年那样沉溺于诗歌或者戏剧之类鸟用没有的东西。

    他接受过全套正规骑士和指挥官养成培训,还曾在王都军事学院进修过,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小小的失利就惊慌失措。

    “对方已经发现我们了,别让他们跑了。”

    …………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天相安无事。

    亨德拉急得嘴上起了好几个燎泡,随军携带的辎重马车总是不时被野草缠住车轮,大大拖累了行军速度。

    但又绝对不能抛下它们,因为队伍里配属着两个百人重骑兵队,是整个军团的宝贝。行军时那些沉重的装备都要用马车装载,以便保持关键时刻人和马体力充沛。

    一般守备军团绝不会配属重骑兵这样昂贵的兵种,就像派出所里也不可能有主战坦克一样。

    棕熊咆哮之所以如此特殊,主要归功于亨德拉本身人脉拉来一些小贵族和市民家庭出身、急于改善处境的见习骑士,充当军官搭起骨架。

    再加上原驻地本身盛产战马和马术娴熟的牧民,给点钱就有不少牧民愿意带着战马为家乡服役,充实基层血肉。

    重骑兵毫无疑问是所有常规兵种里的烧钱大户,在人员齐备的前提下,光是所用装备就几乎掏空了亨德拉的腰包,甚至要卖掉名下所有庄园才勉强凑够钱。

    即便如此,如今也只能说差强人意,无论素质还是装备都和理想状况相差甚远。

    不过只要这两个重骑兵百人队成型,就是棕熊咆哮从一众守备军团里脱颖而出的本钱。

    直到第三天上午,等得心焦的高山堡众将才看到一面棕熊旗帜率先缓缓从地平线上浮现。

    随后是左右两翼游曳的斥候骑兵,中央数量庞大的步兵和弓箭手,还有坠在阵后的重骑兵,总体来看是挑不出毛病的标准阵型。

    “俺刚开始等的时候还是个孩子。”冈瑟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

    他正站在一道沿河的壕沟边上,这是高山堡所做布置的一部分。沟里暗搓搓窝着上百号全副武装的蛮人武士。四周有茂盛的青草遮掩,只要站的稍微远些,就很难发现异常。

    “这群货家底真够寒颤的。”领主大人捧着望远镜筒,很鄙夷地撇了撇嘴。

    “怎么了?”冈瑟眼巴巴凑在旁边也想看看,奈何镜筒又没有第二个,领主大一级压死蛮人。

    “骑兵甲只有前半身是铁的,背后用牛皮凑合。马铠也只挂前半副,后边光屁股。”李察把镜筒收起来插到腰带上,对这种重骑兵中的乞丐不屑一顾,“哪头下雨哪头打伞,没钱还学人家搞这一套,打肿脸充胖子。”

    “不过他们马不错。”鉴定马匹优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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