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关键时候还真的能救人一命。

    赵佶心下佩服王烈枫的人脉之广,毕竟他自己总是交些狐朋狗友,或者平民朋友,玩是能玩在一起,可总是帮不上忙,说不定自己只是拿他们当消遣,虽然他的快乐是真实的。他于是有些惭愧了。

    在冰冷而明亮的阳光的照耀下,完颜晟的面孔有强烈的异域的意味,五官深邃如刀雕,轮廓有锋利的棱角,肤色偏深,头发乌黑,眼神锐利,瞳仁是极浅的金色,黑发茂密。

    他走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发出一种威慑之气,恍若一只野狼化为了人形,不怒自威,是漂亮而危险的。

    刘安世很直接地问他,“小伙子,你不是汉人吗?”

    完颜晟冷冷道:“不是呢。”

    他的语气不太友善。

    见气氛有些尴尬,王烈枫忙道:“我说,完颜晟,不必这么麻烦你——”然而自己也明显地感受到中气不足,且重心一偏,将他往斜下方一拽。

    赵佶感受不到,可完颜晟看到了,而且心里很清楚,此刻的王烈枫,几乎是一具耗尽了力气的空壳,壳还是破的。王烈枫的整个半边肩膀已经变成黑红黑红的一团,分不清哪里是皮肉,哪里是衣服,哪里是包扎上去的布条。旧的伤口上覆盖了新的伤口,层层叠叠地往下压,一直到了骨头,这也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这种血腥味吸引了完颜晟肩膀上的白鹰,它伸长了脖子,盯着王烈枫的伤口,半展开翅膀,露出捕猎的架势。然而完颜晟没有命令,它也不能轻举妄动,于是望穿秋水地望着。

    完颜晟发现了它的举动,手伸上来,猛地打了一下它的腿:“有完没完,放你半年在外面,还没吃够?”那白鹰哇地叫了一声,收起翅膀,脑袋悻悻地低下来,埋到了胸腔那厚实柔软的羽毛当中。

    完颜晟道:“我这白鹰,从小就放在野外养大,我不唤它,它就自己捕东西吃,什么都吃,尤其爱生猛之物。它力大无穷,凶悍无比。半年没见,养得有些野了,有时间我好好调教一下它。”说着,他揉了揉白鹰的脖子。白鹰又扬起头来,用脑袋蹭他的脸。

    白鹰如一尊精美的水晶雕像,浑身白得灿然生光,只有一对眼珠子金黄如烈日。它的脚爪极其粗壮,扳着完颜晟的肩膀——而完颜晟的身材也高大,肩膀宽厚,与这只白鹰相互成就,有着极为凛然的强悍的气势。

    他们拥有相同的眼睛。

    为了缓解气氛,王烈枫语气略轻快地开口问了句:“我说完颜晟,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怎么就找到了这个地方?”

    完颜晟道:“说来话长。但我看你身边这位小王爷也不像是爱听故事的人,是不是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办?”

    赵佶笑笑,道:“时间还早,但说无妨。”

    那日,与王烈枫道别后,完颜晟准备直接动身,连夜回金国。他心里很担心。因为这世上意外太多,计划中的事情一旦耽搁了,说不定就会长期地拖延下去,比如他回家这件事。

    甚至他总有预感自己一时半会也到不了家,可能得再遇到什么曲折。

    ——果然不能这么想。

    他没走出几步,就有人骑马飞奔而来,险些撞倒他。他情急之下紧抽缰绳,好不容易稳住了自己的马,随后他听到王烈枫被叫走了。

    铁定没什么好事。他每次被哪位长辈喊去,都是一顿臭骂。

    然而王烈枫不似他,他是大汗的儿子,可王烈枫只不过是个将军,爬得越高的非皇亲国戚的人,就越容易陷入危险的境地,这种紧急的情况下更是凶多吉少——“问你话”,等同于“治你罪”。

    不知道倒还好,知道了反而久久不能释怀了。他倒不关心汉人,只是觉得不帮忙会心有亏欠,至少此后很久都会念念不忘,最后演变为对汉人的同情,那可就不太好了。

    于是他决定观望一下。倒并不是去拦截,他即使有这个胆子也没这个本事。

    但他擅长驭马。女真人天生就会骑射,比起赛马来从未落败,他对此有信心——而且王烈枫绝不会真的很快地赶回去,哪个笨蛋会迫不及待地奔赴死亡呢?

    完颜晟立刻掉头,往前追了一小段,看到王烈枫往正南方向去了,他拎着马缰绳,略一沉吟,将绳子往斜后方一拉,轻喝一声“驾”,朝西南方向的小路上包抄过去,一路狂奔至皇宫门口附近停下,拐了个弯藏好,找了棵树将马拴着,又跨上马背,整个人站起来,轻轻往上一跃,钻进树丛里蹲下,观察周围的动静。

    从这棵树的顶端往下望,可以看见宫门内的几个人。

    “这王大将军怎么还不来呀?可叫我们这些奴才一顿好等。该不会不来了吧?”一个人冻得直哆嗦,搓着手跺着脚,一刻都没安分下来。旁边几个人也是冷得往手里呵气,呵完了贴脸上暖和暖和,可惜也只是麻木。

    为首的骆狱长倒是悠然自得,闲适得紧——毕竟有两个人专门举了火把在他身边,火焰明亮如两只通红的眼,温暖如初春。

    他粉红而肥胖的脸上透着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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