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普通的建州女真人也一样,但野猪皮这一脉却不一样了,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女真人,不仅不像蒙古人那样崇尚英雄,反而极其阴险毒辣。若是说蒙古人是狼,那么野猪皮这一伙人就是毒蛇。

    “给我一些水,再给点吃的。”高士信喊道。

    刚刚和那畜生搏斗了半天,他也感觉确实是累了,又累又饿。

    有人拿来水和食物,高士信吃完后,指着趴在地上的大棕熊对那士兵说道:“给它也拿点吃的过来。”

    那士兵拿了一袋子饼过来,高士信把饼递给棕熊。那熊毫不客气的几口就吃完了,看来它也是饿了很久了。这个季节是棕熊刚刚冬眠出来,正在四处找食物的时候,谁知道被这一帮无良的人一把火给烧了森林,饿极了的棕熊被火追着逃下山来,刚好看到人,就发起攻击,谁知道却被人给制服了。

    现在有人给它东西吃,它当然不客气的就全吃了。

    等到棕熊吃饱了,恢复了力气,高士信就让人取来绳子,把这大家伙给拴住了。说来也怪,这大家伙在高士信面前变得十分温顺听话,任凭高士信骑在它的背上。

    其实别看棕熊庞大,但它们是一种十分胆小的动物,它被眼前这个人制服了,而这个人又没有害它之意,这东西就被驯服了。

    棕熊成为了高士信的宠物,这家伙跑起来的速度一点不比马慢,耐力也比马要好,而且还带有天生的恐吓技能,对手的战马对大型食肉动物有天生的恐惧。其实马匹若是背上没人的时候,小小的狼都能吓跑马,只是有人骑在马背上的时候,马就不怕狼了。但是遇上虎熊豹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恐怕背上骑了人都不好使了。举例说明一下,大象不是食肉动物,但原本时空里,清军的骑兵遇上李定国象兵的时候,看到大象一步步走上来,清军的战马就惊了群。

    高士信有了这头凶猛的宠物,他感觉这个大家伙至少可以抵得上一名精锐白甲兵了。

    大棕熊看起来呆头呆脑,一副萌萌哒的模样,高士信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熊大。

    “建奴斥候哨骑来了!大约三十人!”一名海西女真兵来报。

    后金斥候哨骑可不是普通人,一般都是最精锐的白甲兵来担任的,三十名斥候哨骑,战斗力十分强悍。明军的精锐辽东夜不收哨骑五十人,未必打得过三十名后金斥候哨骑。

    “主子爷,咱们还是赶紧走吧,不走就来不及了!”西克腾道。

    高士信却摇了摇头:“现在走来不及了,我有熊大可以当成坐骑,还能走掉。可是你们呢?我们这一跑,建奴斥候哨骑一部分人远远跟着我们,其余的回去报信,我们很快就会被建奴大军围追堵截。我们不如打他们一个埋伏,全歼这股建奴哨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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