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跑回开原,根本不成问题。

    满桂带着一百零一名骑兵先走了,高士信牵着熊大,缓缓的走在后面。这头巨大的棕熊,现在乖得就像哈士奇一样。为了减轻负担,高士信身上的铠甲和熊大的铠甲,都让满桂的骑兵带走了,现在他身上没有任何铠甲防护。不过无所谓,他不会让后金兵靠近自己的。若是被靠近了,别说三层重甲,就算是十层重甲,也挡不住几千人马的围殴啊。

    高士信走几步路,就弯下腰来,耳朵贴着地面听一听声音。

    走出了大约一里路后,他听到了远方地面传来的马蹄声,这就意味着后金骑兵距离自己已经不会太远了。说是不太远了,但他的耳朵异常灵敏,听到声音的时候,建州骑兵距离这里也还有二十多里。高士信不慌不忙,取出了饼和肉,先让熊大给吃饱了,然后他突然猛拍了熊大一下,大喊道:“熊大,快跑!”

    棕熊像是听得懂他的话一样,撒开四腿飞奔起来。高士信则徒步跟在熊大后面,两条腿就像高速转动的风车一样,快得快看不清楚了。这是敏捷加满的他,徒步奔跑的速度已经不输给四条腿的战马了。虽说耐力还有些不足,但有熊大在,根本不用担心。实在跑不动了,就骑在熊大的背上,保证可以逃出去。

    高士信心里很清楚,事实上步兵急行军的速度一点不输给骑兵,抗美援朝的时候,志愿军冒着大雨,在泥泞的道路中创造了连续急行军十四小时,奔走七十公里的记录。在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日行六十公里都不是稀罕事。

    骑兵的正常行军速度为日行百里,蒙古骑兵日行可达一百七十到一百八十里,那是一人三马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的。这时候的后金明显还没有那么多马匹,不可能每一名后金兵都能装备上一人三马,所以说后金骑兵的行军速度也就是日行一百五十里是极限了。

    至于熊大,那个耐力就更不用说了,棕熊能以四十公里的时速连续奔跑半个小时,战马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马的冲刺速度可达八十八公里的时速,但那是欧洲的高头大马才能做到,而且持续时间极短,只能维持几秒钟。马匹以五十六公里的时速奔跑,也就维持几分钟。

    熊大又是饿了一个冬天了,体重下降了不少,瘦了许多,跑起来就更轻松了。

    以高士信的行军速度,后金骑兵其实很难追的上他。

    一人一熊同时飞奔,后面的后金骑兵被远远甩在五里之外。

    高士信感觉自己还能跑得动,就没有骑熊大,也是为了减轻熊大的负担。

    从辉发到开原,也就只有一百余里路程,高士信以一日时间,完全可以赶到开原。

    后金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眼看着就要追上了!因为高士信忽略了最重要一点:步兵急行军日行一百五十里,那是连续十四个小时的急行军!而骑兵的急行军,日行一百五十里,根本就用不了十四个小时,战马也没办法连跑十四个小时。所以跑完同样的里程,骑兵比步兵要快。只是战马耐力没有人好,但速度肯定比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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