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幸福叫做回忆。

    我记得小时候有段时间语文不好,后来英语不好,后来数学不好,后来就都好了。不是着急急好的,真的是一点一点喜欢才学好的。好不好心里有数,去学就完了。

    活了一辈子,吧嗒吧嗒嘴,什么事情有滋味?什么事情淡如水?有些事情不能用眼睛去看,只能用心体会;有些事情看看就行了,做多了也没什么意思;而有些事情值得一生坚守,有了它以后,才觉得人生苦短啊!

    跟着朱自清的脚步回忆他的生活,也跟着自己的梦回忆我的故人。梦中我哭了,我魇住了,然而就是不愿意撒手,不愿意从魇里醒来,但梦终究是要醒的。最后还是归于我太累了吧!贪睡。

    左眼皮跳个不停,但也不觉得能有什么好事情发生。昨天右眼皮一直跳来着,过得也是不赖,这东西太迷信,不信。

    那,我也总是回忆,但是可能天生对幸福不敏感,不知道回忆什么才好。

    家乡的水让我缺硒元素,小时候害了几次大病,不过现在好好的了,我还是爱家乡的水,那口沁人心脾的井拔凉。家乡没有山,但是人们都喜欢南山北山地叫着,就给人感觉有了山,其实家乡只东北平原,接触着小兴安岭,不过最多不过是一块丘陵罢了。然而我就是爱,爱那山,爱那树,爱花鸟鱼虫,爱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爱那些人。

    小时候肠胃不是很好,随我爸。可每次吃东西都太贪婪,吃排骨的时候,奶奶给我夹了两块就说只能吃这么多,害的别人看见了以为奶奶虐待我呢,又给我夹了两块。奶奶一语不发,受人诋毁也能心里释然,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单单是奶奶的心态就值得我回忆了。后来我吃了四块排骨,觉得不过瘾又吃了很多饭,结果肚子里痛的跟刀绞一样。回到家里,是奶奶照顾我,给我烧热水,给我买的药。

    呵!爱你的人会伤害你吗?一般不会,可能他们的方式方法有问题,你看不惯,可是亲人就是亲人,你把后背交给他们,一定没有问题,满满的安全感啊。

    其实爷爷的话,我在自己的小说《胜乡》里面提了很多,小时候觉得爷爷是个酒鬼,赌鬼啊,天天不回家,我还总踢爷爷的屁股,好像自己很了不起。后来知道了,爷爷心疼孙子,最爱孙子,所以才让我踢,要换做别人,脑袋都给他拧掉了。所以我恃宠而骄,如此而已。

    回忆被打包了,我们不可能再打开它了。即便是打开重新走过,也注定不会一样,因为时间像是万事万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无可复制的,所以它如此宝贵,年轻的人儿啊,珍惜时间,珍惜身边的人,别让他们的爱,掉在地上。

    时光总在不经意间溜走,其实就算是每天经意着时间,它就不会溜走吗?它会溜走,溜走得更加毫无意义。

    所以我一直喜欢那个人,有人劝我要朝前看啊,别在她身上浪费时间啊什么的,我说,就算我不喜欢她,就算我不浪费时间在她身上,我还是留不住这时光,留不住人生最宝贵的四年啊!又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呢?

    好了好了,我在往前走了,别催我了。

    有差距,我写的东西太飘,太虚,没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可能因为我做什么都不太上心,太浅尝辄止了,所以经历过的事情记忆不深刻吧!写一个人内心纠结,那就是自己想要什么,又有一定的困难,得到了它一部分,却又不认识字,想要点写什么又不是太阔绰,最后被别人代为拒绝,内心又十分释然。释然之后有有些念念不忘,似乎是拒绝别人之后良心不太安静,哈哈。

    书中的景色与实际看到的景色哪个更胜一筹?我没有游历过太多地方,但是仅有的几次也没能让我感觉到什么,我只是尽全力地欣赏,放松,收货,忘记了自己,忘记了记录,只留下玩的时候很舒服,回来的时候很累,睡得很香的记忆。是啊,心里有东西便不能全身心投入了,而全身心投入也未必能写出来什么,因为心与心也是不一样的。如此而言,只能是内心有所感动,才能尽力去回忆,才能输出文章来,不用心地去旅途终究是不行的,所以,事必躬亲,纸上得来终觉浅啊!

    无可出卖的灵魂,你开始谈论灵魂的价格时,灵魂就贱了。有些事无可言说,说了便没了那滋味。留我一人,坐在时光之上,静静地看,静静地听,静静地品尝。

    画画要写生,写文字一样要写生,坐在小小的屋子里能写出什么来呢?不用急,去看,就有门路了。

    埋颗种子——诱惑力,趣味等级?似万物生长,依天理而行。

    朱自清在描写景物的时候喜欢连续使用三个拟人,给人感觉很不错很生动。在平时写作的时候也应该注意这一点,有时候从事物三个不同特点进行挖掘,给人呈现出事物长宽高三维特点,这样写的文章就生动起来了。

    写小说不比写散文,要写得更加生动可以再对话上做文章,比如故意把字的音写错,给人一种真的在对话或者是真的停方言的感觉,那就更加真实了,就像是文字有了声音,通感不光是写作手法,更是作者与读着配合所产生的一种微妙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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