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郝仁带着狗子还有杜春娘就要收拾东西去县城。

    在三爷爷家借了车子,套上牲口之后装了一些肥皂和准备给莫远庞云的礼物,三个人坐在车子上晃晃悠悠的往县城赶!

    走到县城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吃了早饭,

    郝仁让狗子把他送到莫记酒楼,东西卸下后郝仁留下,其余二人去买鸡猪去了。

    莫远其他的东西没注意,就看到那两坛子酒了。

    现在他的嘴都被养刁了,再喝以前的酒总感觉少点意思,郝仁又不肯多给他一些酒,早就馋的不行了。

    热情的接过酒坛,郝仁顺势把提着的两个包好的烧鸡递给他,“弄点下酒菜,找个人把庞云请来,咱们哥仨好好叙叙旧,顺便有好事找你!”

    莫远接过烧鸡,隔着包装闻了闻,眼睛一亮。“好香啊,这里面是啥?”

    “等会打开你不就知道了么,快去叫人,还有正事呢!”

    “好嘞!”莫远拿着东西去后厨,交代一下后让二一会给督包间去。

    郝仁昨晚思考了很久,又和家里人商量了一下,他们家现在能用的人手还是太好,能稍微算算漳,满打满算就林翠翠,赵亚楠和狗子。

    这肥皂生意要是自己家做根本摊子都铺不开!还是得找人合作!

    那莫远家就是最好的合作伙伴,不过这个生意不像做菜,一手交钱一手给菜谱。

    肥皂生意做好了以后市场不可低估,以后赚的钱肯定很多,难免会遇到眼红的人,甚至他和莫远两家都能因为账目反目成仇。

    最后稳妥起见郝仁觉得把庞云拉下水,他爹是县令在本地那自是不必,听他他家是官宦世家,也有很多铺子人手,

    让他在老家选几个得力的人过来,一是能生意上有用,还能负责监管账目,三家相互监督制约,关系比较稳定,也不容易出错!

    遇到麻烦还能找他爹摆平,真遇到了大的麻烦,可别忘了,他还有个未来官居宰相的叔父呢!那才是真正的大腿!

    处理好了这大腿能抱几十年!

    这是目前郝仁能想到的最稳妥的办法了,可能还有更好的,可惜他想不出!

    他就是个普通人,上辈子生意都没做过!这已经是他绞尽脑汁后的成果了。

    酒菜刚摆放好庞云就来了,看到桌子上的的酒也是欣喜不已,自顾自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口品尝了一下。

    “啧!还是这么的美味啊!这怎么还没到中午就喝上了?有啥事情?”

    郝仁看着他那样,也是无奈,这家伙熟悉了之后就是这么大咧咧的样子,“你别光喝酒,吃菜,尝尝这个鸡,我跟你……”

    不等他完庞云和莫远一人撕了一个鸡腿吃了起来。

    “嗯,你这神仙鸡不错啊,味道比我吃的都要好!”

    莫远也在一旁附和,“是啊是啊香味更浓一些,也更软烂一些,而且没有汤汁,拿着吃比较痛快,适合下酒!”

    郝仁听着他俩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什么神仙鸡啊,我这是烧鸡,正儿八经的烧鸡!

    咦,他俩好像吃过,并不惊讶!当初吃红烧肉的时候可不是这副表情!

    好奇的问吃的正香的俩兄弟,“你们的那个神仙鸡,是什么做法?”

    庞云吃着肉喝口酒,美滋滋的不回应,想来也是他不知道,他只是吃过,哪懂得做法啊。

    倒是莫远回答了他,“这个我知道,神仙鸡就是选不老不柴正合适的鸡,咸用材料腌制,然后过油炸,还要放在砂锅里用葱姜酱油啥的炖煮,

    到最后出锅装盘把剩的不多的汤汁浇在鸡上,美味即成!吃一口,神仙也不换,是为神仙鸡!”

    卧槽!听他完郝仁心里只有这个想法!这做法已经和后世的烧鸡做法差不多了 ,看来后世是经过改良的,肯定材料也更加的齐全,所以味道才更好!但是工艺上已经很接近了。

    不愧是老祖宗们啊,就是聪明啊!看来对于这些有钱人来,鸡肉羊肉的吃法发展的已经很厉害了。

    自己当初误打误撞的选择了红烧肉真是侥幸啊!沾了一些时代的光。

    书上大规模的阉割猪仔是在元朝以后的事,如果不是现在的猪肉有腥臊异味,酒楼里大多不吃,估计这做法也早就开发出来了。

    也是,那东坡肉不就是么,再有几十年做法就流传开了了,侥幸侥幸!

    看来这古人真的是不容觑啊,放在同一个环境下,真的是把郝仁秒杀的渣都不剩,郝仁此时此刻无比的感谢系统商城。

    好歹能让自己学到一些古人不知道的知识和经验,谢谢系统大大!我再也不嫌弃你了!

    本来想靠着烧鸡来给二人一些震撼的郝仁现在心灰意冷。暂时没了谈生意的兴致。

    也撕扯了一个鸡翅膀吃了起来!嗯,这味道还是不错的,工艺不算领先,味道绝对没得比,毕竟谁能有我的材料齐全啊!

    于是乎,三个人闷头吃了起来,互相也不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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