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到了雨季前后,王戎就会一个人,静坐在大竹棚下,望着漫雨花,安静地抠脚。这一抠就是半时间。

    那一,嵇康、阮籍和阮仙在合奏,我在倾听,而王戎就在旁边若无其事地抠脚。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王戎在抠脚。

    老实,我的耳朵在听音乐,但注意力却全放在王戎抠脚上面。从未见过一个男人如此专注地做一件事。

    只见,王戎娴熟地把右脚翘在左腿上,做了一次深呼吸。他先是用手搓了搓脚心,大概是在预热。

    随着手速的加快,王戎身体抖了抖,开始用双手使劲抠,使劲挖。在臭臭的脚丫里,挖呀挖呀挖。

    大抵是好奇,我不由自主地走近一些,近距离观看,耳朵都能听见王戎指甲和脚底板摩擦的声音。

    随着脚皮不断脱落,王戎的脚底就像是干涸多年的河床,四分五裂。王戎用手指大力搓脚趾头之间的缝隙。他那表情看起来很过瘾。

    “啊,啊,啊。”伴随着王戎的阵阵呻吟,我看见鲜血从他的脚趾缝中流了出来。接着,王戎居然掏出一把特制的匕首,在脚底板剥皮。整个脚底板顿时血流成河。

    “嗯~啊!”王戎销魂地发出一声惨剑更令我吃惊的是,他拿起剥出来的脚皮,贪婪地放在鼻子下面嗅。最后,两只脚底板都被王戎剥得惨绝脚寰。

    这时,阮仙拉了我一下,道:“吃饭了。”

    我这才觉醒过来。我居然就在一旁整整看着王戎抠了两个多时的脚。

    “你要闻一下吗?”王戎看出来我十分感兴趣,便拿出一张比较大的脚皮,对我道。

    “不了,谢谢。”那股酸臭味迎面袭来,我落荒而逃。

    这就是我第一次观看王戎抠脚的全过程。那场面明明很恶心,但我偏偏就喜欢看,怪哉。

    当然,王戎抠脚的技术也越来越精湛,特别是在剥皮方面。

    有次,我路过王戎竹屋时,看见窗外晾着一张比较完整的皮。我便知道,那就是王戎的脚皮。

    可以,竹林帮里人人有病,但阮仙除外。当然,阮仙也有一些我难以理解的地方。

    比如,他在睡觉的时候总是紧闭门窗,不管多热。又比如,他没有什么体毛,身上有股味,和我们的味道不一样,怪怪的。

    在云台山生活的日子里,和我走得最近的不是路鸡,而是阮仙。

    我和阮仙有一些共同的习惯。比如,沐浴和如厕时,总是紧紧地反锁上门;从不在大家面前脱衣服。我还时常露一点胸肌,而阮仙总是穿的严严实实的。

    要知道,竹林帮大多都是暴露狂,就连路鸡现在也学会一言不合就脱光。而阮仙绝对是个例外。

    阮仙是竹林帮中第二个教我音乐的人。因为,那段时间里,王戎刚好开始疯狂地抠脚。

    王戎扣脚是有阶段性的,有时抠,有时不抠,主要看脚痒不痒。我看着王戎一手的脚皮,学习琵琶的兴致大减。

    正好,阮仙主动问我,要不要学笛子。于是,我们两个开始互动起来,他教我吹笛,我教他吹箫。

    竹林症山石上、泉水边都留下我们笛箫合奏的曲子。渐渐地,我们开始熟络起来。我和阮仙平时除裂箫合奏,就在山中闲逛,摘果子吃。

    有一次,我们在山中游玩。阮仙突然停下脚步,对我道:“老侠,你看,那里有蜂巢。”顺着阮仙指着的方向,我看见前面一处岩洞里有蜂群。

    “看见了,算了吧。我们没有带火镰,没法生烟熏蜂。”

    “我们走近一点看看,好久没吃蜂蜜了。”阮仙却不舍得走,拉着我的手,走进岩洞,近距离观察蜂巢。

    “蜂群大部队好像不在家,我们拿几片蜂巢走,应该没事吧。”阮仙边边流哈喇子。看来,他是真的很想吃蜂蜜了。

    我皱了皱眉头,道:“这样有点冒险,我觉得应该回去拿火镰,生烟熏走它们,再……”

    但我的话还没有完,阮仙就冲上去了。只见他双手各抓了两片储蜜的蜂巢,就往回跑。后面,一大群野蜂追杀出来。我们两个只好狼狈地逃窜。

    的确,阮仙的身法很好,速度也很快,但他忘了一件事。我们的体力是拼不过野蜂的。随着体力的迅速流失,我们跑不动了。

    阮仙自然成了野蜂重点关照的对象。耳边,我清晰地听到了阮仙的阵阵惨剑

    “先把蜂巢扔了吧,要不它们不会放过我们的。”

    “那,好吧。”阮仙气喘吁吁地道,顺便把蜂巢扔进路边的草地上。

    但是我们对形势还是太乐观了。愤怒的野蜂并没有因为我们扔了蜂巢,就放过我们。有几只野蜂开始蜇到我了。

    “喂,蜂兄们,冤有头债有主。我只是过路的,你们可不要找我啊。”我试图解释,但徒劳无功。

    “雷兄,快救救我。”阮仙边跑边哭,他比我更惨。我心里暗叹了一口气,迅速把上衣脱下来。

    “别跑了,蹲在草堆里,尽量蜷起身子。”

    我拉着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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