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您不照样活着吗”

    “后来总会有后来的。”

    七个少女议论起来。

    李舞黛沉默良久,接着说,“后来,我所流的鲜血化作了一颗光芒四射、又软又糯的血团。”

    “不会吧,怎么可能呢。”豆娘越听越好奇,一边过去给李舞黛锤背,一边催继续讲。

    “呵呵,是不是都听入神了,”李舞黛兴奋起来,“我本来快死了,但师父不忍心用我的心脏做药引,念起还原诀,又把心脏安放进我的胸膛,但无论如何还不了原,直到有位自称是九重天的仙翁,坐着百米的长剑,从天盘旋而降。

    从灵界而来的九重天道:“老翁是为孩子的血团而来,此血团因感天动地的真情而自然突破元神境,凝聚着无尚灵气,可以大用。”

    “大仙,您是来抢血团的吗,干吗不提救这个孩子的事呢,要抢血团你就抢吧,我也总算彻底看清了仙界的本质。如果大仙是用血团来救人,那就请大仙赶紧救活我的徒弟吧,是为师我害了他。”

    仙翁九重天笑道:“孩子自然要救,只需老翁一道还魂诀即可。你也不必自责,这是孩子的命劫。苦难是生活的导师,客观地说这也是苦难在修炼一个人,使其不断成长。

    此次,老翁下棋路过天山上空,突然发现此地一道亮丽血光直达半空,此血光仁善豁达,非常迷人。于是下来看个究竟,没想到居然是打小就懂得舍生取义的孩子,虽然此孩子天资平平,不能修仙,但心地美好,胜过修为。

    你们师徒有缘,血型一致,这也是人鬼元境的造化呀,这也许就是善良的力量所致吧。

    此行我也大有收获,前提是如果你能用自己的的血去混合此血团,那么,此血团才质变为万年难遇的绝佳元神血团,日后,如果真正遇到需要他的人吃下,那么,将是三界的一大幸事,此人将改写修仙历史。

    唉,可惜老翁我九重天的血型与此徒不一致,我跟他缘分尚浅,机缘还不成熟。要不然老翁宁愿舍弃毕生修为与法力,也要献血于他,助元神血团早点提神。”

    “我的血液若混合后,大仙莫非要带走血团”

    “哈哈哈,你想多了,混合后的元神血团就让你留下,那夺人之美的事,老翁怎会有脸去做呢”

    此元神血团如果能跟天赋异禀、心智健全的习武之人有缘,让其吃下的话,那么,日后可以助此人真正领悟武道大宗之要义,此人终将能够达到造化神帝的盖世修为。

    不过,你得考虑好,若献血,你将失去所有的功力与修为,变成残疾之人。选择权在你,我也无权干涉。不过,得趁早抉择,血团冷了,再想献血也不行了。”

    说罢九重天口念还魂诀,渐渐,李舞黛睁开了眼睛。

    大仙微笑了,然后手一挥,一把百米长剑再次出现在半空,大仙腾空而起,坐在长剑上,飘然而逝。

    留下一句:老夫要去找灵界的野狐禅坐而论道了,别忘了此元神血团关键时候也能救人一命。

    师傅很纠结,如果为了这个能改写三界历史的元神血团,而献上自己的血,那么自己就得承受终身残疾所带来的无限痛苦;如若不献血混合此血团,那么又对不起天地良心,违背自己救民于水火的实心。

    唉。

    “不过,得趁早抉择,血团冷了,再想献血也不行了。”

    仙翁的话一直在耳边萦绕。

    最终,师傅下定决心,用刀子划破手腕......

    从那以后,元神境血团一直被瘫痪在床若干年的师父供奉在案头。

    即便师父病危之际,也不愿取此血团来熬药救命,临终时,对李舞黛说:“徒儿,师父走后,你一定要保管好元神血团,直到你遇见或招收到天资更好,有灵血、有灵肉、有灵体的弟子,让他在得到元神血团后,助其御剑飞仙,纵横三界,实现真正武侠替天行道的价值。”

    后来,遇到了裤子云。一日已做天山掌门的李舞黛,突然见他金龙附体、圣体闪耀,于是倍觉此人定将不凡,正是有资格获得远神血团的不二人选。

    李舞黛在反复试其人品之后,便放心将元神血团悄悄熬成药汤,让裤子云全部服下。并在武功上,倾囊相授。

    裤子云还以为是师傅给他吃了什么补药而已。

    ...

    大家听得津津有味。

    “原来裤子云是您的徒弟呀。”豆娘兴奋得如同饱满的喜鹊。

    接下来,笑拳大师黄山杜台山讲他的故事了。

    他说,所谓笑拳,不是拳在笑,而是拳背后的意义在笑。笑什么呢,这个不好回答,得先看是哪种笑。笑分为许多种,有傻笑、讥笑、大笑、微笑、皮笑肉不笑等等,每种笑的质感是不一样的。不过不管笑有多少款式,仅仅有一种笑始终是最美的。

    “什么笑那么高级”花夕轻声问。

    “微笑!”杜台山回答。

    几个姑娘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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