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不像后世,还有一个手机能互相联系。想要在这茫茫大的敬亭山找到李白,无异于大海捞针。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先在城里转转,体验一下当地特色美食。

    顺便还能去好地方溜达溜达。

    计划到这里,再带小孩子就不合适了,于是二人先把李明达和李治送回贞观,再返回天宝,并且和两个孩子约定第二天再来接他们。

    毕竟那种地方,儿童不宜。

    一朝皇帝公然拉着秦王勾栏听曲,这件事即使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待都得说声好家伙。

    或许是挨着金陵的缘故,宣城的勾栏也比较具有秦淮河特色,李世民拽着不太情愿的李清找了一处河边,坐在船上听取人生经……听曲。

    曲儿很好听,唱的是王维的《早春行》。菜并不怎么合口味,李清叨了两筷子就没有继续动筷,而是掏出一包花生米放在桌子上下酒。

    唐朝的酒水度数并不大,比啤酒高但也没高到哪里去。原本李清还用小杯,喝了两口后觉得不过瘾,干脆用大碗来筛,豪放得像梁山好汉。

    “贤弟好酒量!”李世民哈哈一笑,见李清用大碗,他也换上大碗。

    军中男儿,用娘娘们们的小杯子忒也不爽利。

    对于李清拿出来的花生米,李世民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才是下酒的好菜啊,至于桌子上的那些菜,李世民只能评价为白花十贯冤枉钱。

    盛唐以胖为美,但实际上并不是某些人脑补出来的肥胖,而是那种微胖的丰腴。李清看着船上翩翩起舞的舞姬,啧啧两声。

    “啧,感觉胖了点,我喜欢那种苗条一些的。”

    李清说是说,可也没耽误他盯着花魁看。

    “贤弟莫不是还……还元阳在身吧?”李世民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李清,“这过来人啊都知道,还是身上有点肉最好,干干巴巴的也就是看着行,实际上……啧啧啧。”

    “……”李清沉默片刻,憋出一句“别说了”。

    李哥,你是了解我的。贤弟我虽说年纪大,但我俗称……

    “急了?”

    李世民终于把这句话还给了李清,这话一出口,他便感觉无比地舒畅。

    怪不得贤弟总喜欢阴阳怪气的,他现在终于懂了。

    李清深吸一口气,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有被别人说破防的一天。

    “难道那上官婉儿,你带回去之后连碰都没碰?”李世民再次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李清,“不会吧,难不成贤弟真是柳下惠那种坐怀不乱的奇男子?”

    话虽这么说,可话里话外都是“你是不是不行”。

    李清现在就是后悔,特别特别后悔,为什么不上来就把李世民带到天宝十四年的十一月,让他沉浸式地体验一下什么叫做“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但一切都晚了,时间又不能快进。

    “嗨,贤弟尽管放心,你若是不喜欢丰腴的,等回去之后我给你挑几个苗条的送到你府上,”李世民一副好大哥的模样大包大揽地说道:“让你好好挑,挑个够,喜欢什么样的咱就选什么样的!”

    “再说,再说……”李清暂时也没这个打算,他现在满脑子都是事业。

    女人?呵,女人只会影响我收集情绪值的速度!

    “送什么?”

    一道慵懒的声音从身旁传来,不知何时,一旁已经坐下一位两鬓斑白,一身道袍的老者。

    “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若是老夫也有这么好的兄长,烧八辈子的香感谢天尊都来不及呢。”

    听到老道士的话语,李世民也点头表示认可。

    李清心里划过几个句号,到底谁认识谁是福气?我怎么觉得我李哥有我这么个贤弟才是他的福气?

    “这是何物?”

    自来熟的老道士看到桌子上粒粒分明的花生米,不由得感兴趣地问道。

    “花生,用来佐酒极好。”李清将盘子向老道士的方向一推,“尝尝?”

    老道士也不客气,拿着筷子夹起一粒花生塞入嘴中。

    他咀嚼两口后,眼前一亮,朗声夸赞道:“嗯……香脆可口,还有些辛香,果是佐酒好物!”

    “怎地之前未曾见过此物?可是从胡地新近传来的?”

    “要说这产地啊,那可是远了。”李清笑嘻嘻地胡诌道:“此物原产自金鳌岛,相传乃是截教教主通天圣人座下大弟子多宝道人所种之灵根,别说是吃上一吃,就是闻上一口,也是延年益寿啊!”

    “金鳌岛?通天教主?”老道士挠挠发髻,半天也没想出来这通天教主是何方神圣。

    《封神演义》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被创作出来,就算是它的作者许仲琳,在这个年代连脱氧核糖核酸都不是。

    李世民当然也不知道,但并不妨碍他真的信了——毕竟在他眼里,贤弟可是仙人,那仙人讲述的仙人故事,还能有假?

    “这通天教主何许人也?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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