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自己要像一棵树一样,在这个城市里扎下根来。

    丁力这么想着,而且他还觉得,树的比喻很贴切。

    危险的东西有了着落,接下来,是该给自己找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了。

    丁力首先想到了租房,他前世就是寄居在城市中的,那一段惨痛的记忆,还历历在目。

    只是没想到的是,今生还要再重新经历一次。

    这大概就是屌丝的人生吧!丁力晃了晃头,自嘲地笑了一下,这时,他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里面的钞票,已经少的可怜了,他没有想到,租保险箱的费用会那么的高,还好自己付的是短期的,如果是一年的,那就尴尬了,自己当时根本付不起租金的。

    以口袋里现有的钞票,来租房子的话,也是不现实的,而且自己还要吃饭的。

    所以说,当务之急,是要搞点钱,以解燃眉之急。

    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搞上一笔呢?

    那就一个字:抢!

    丁力想通了这事儿之后,马上就展开了行动,这事儿是等不得的,不然自己今晚就要睡马路上了。

    中国人是不能抢的,最合适的对象,那就是日本人,当然还有那些汉奸走狗们。

    他们的财物,不抢白不抢。

    丁力此时有些后悔,自己从朝鲜银行出来早了,应该在那里多呆上一会儿,说不准还能顺便寻找一个有钱的目标。

    如今是不能再回去了,再回去,一定会引起那个小伙子的疑心的。

    丁力有些懊恼自己,还是计划的不周密,这两项行动,本可以一并完成的。

    没法子,只能重新开始了,好在自己还有的是时间。

    想到此,他又看了看手里的箱子,它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丁力将它放在地上,用脚很暴力踹了两下,箱子就面目全非了。

    丁力随手将它丢进街边的垃圾箱。

    就在他百无聊赖地在街上闲逛之时,忽然听见街角处一阵的吵闹。

    本不愿看热闹的丁力,此时因为闲得蛋疼,也就朝街角处奔了过去。

    他赶到的时候,事情已经进展到了尾声。

    一个身穿警察制服,拿着警棍的巡警,已经将一个十七八的男孩子,打得满脸是血,倒在了马路牙子上,地上的雪,都被洇红了一大片。

    周围虽然围了好多的人,但只是都观望着,并没有一个敢出手相助的。

    巡警发完淫威之后,还不忘对地上的男孩子吼道:“下回我再问你时,你若再回答不上来,我还会赏你一顿棒子炖肉的!”

    撂下这句狠话之后,巡警将警棍一夹,若无其事地朝街尾那边走去了。

    丁力分开人群,来到受伤的男孩子近前,躬身将他扶坐在地上,先为他查验了一下伤势,除了些皮外伤,显然他的肋骨也有了问题。

    丁力顾不了许多了,他将自己口袋里的余钱,一鼓脑儿的掏给了男孩子,并对周围的人道:“你们谁辛苦一下,帮忙把他送医院去吧!”

    见巡警走了,终于有人敢站出来了,一个身体强壮的男子,将男孩子背了起来,应道:“我送他去!”

    说完,背着男孩子,快步朝最近的医院赶去。

    这时,丁力才有时间问周围的人:“这孩子犯了什么法了,被如此的毒打?”

    旁边有人小声道:“巡警老爷让他唱满洲国歌,小伙子没唱上来,就被揍了!”

    听闻是这么个奇葩的理由,丁力心中的怒火腾地撞到了顶门。

    他心道:这狗奴才做得也太龌龊了,不会唱这伪国歌,就要揍人,今天这事,爷管定了,就拿你先祭祭旗吧。

    他对众人嚷道:“行了,大家都散了吧!”

    说完这句话,他拔脚就朝街尾那边快步走去。

    丁力的视力极佳,远远地就看见那个穿黑衣警察服的,朝东二道街那边转去了。

    丁力加快了脚程,与此同时,他把上唇上的短须取了下来,小心地放在口袋里。

    终于,他在东二道街头的地方,和巡警走了个脚前脚后。

    丁力朝四周瞧了瞧,这里行人还真是不少,仓促地动手,一定会引起众人的关注的,这是丁力所不希望的。

    于是,丁力伸手将腰间的匕首抽了出来,握在右手上,之后紧走了几步,和巡警并排,他伸左手一搂巡警的左肩,十分亲热地道:“忙着呢,老赵!”

    他这行为,就像在大街之上遇到了老熟人。

    巡警转头一看,一张十分陌生的面孔。

    他用力一拂搭在自己肩头的手,十分不高兴地道:“你他妈谁呀?认错人了吧,老子姓李!大街之上,别拉拉扯扯的,没见老子穿着官衣呢吗?”

    他原本以为对方是认错了人,用手将对方的手甩掉,再好好的训斥对方一番。

    他这一拂,竟然没有将来人的手甩掉,那只大手,像长在了他的肩头上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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