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里种了两千亩红薯。

    今日数百人躬身弯腰忙了一整天,将两千亩田的红薯都刨了出来。收出来的红薯堆放了一处又一处,像山脉延绵。

    一亩田少说也收十四五石,多的高达二十三四石以上。以十亩田算来,平均产量是二十石左右。

    这样的大丰收,简直令人喜悦至癫狂。

    郡主下令设宴庆贺,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唯有蔡县令,大着胆子进言:“郡主,红薯我们稍微尝一尝滋味便可。几百个人放开了吃,得吃掉一亩田的红薯。还是都留着做种粮吧!过个一两年,南阳郡种的到处都是,那时候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天天吃也无妨。”

    姜韶华对勤勉的蔡县令素来客气礼遇,闻言笑道:“蔡县令说的也有道理。来人,抬一筐红薯去厨房,今晚大家都尝一尝便可。”

    蔡县令见自己的意见被郡主采纳,心里舒畅,忙拱手谢恩。

    姜韶华和颜悦色地笑道:“又没外人,不必这么多礼。大家伙儿都忙了一天,一定累得很,都回去歇一歇,换了干净衣服再用晚膳。”

    蔡县令笑着应道:“说来奇怪,在田里忙了一整日,臣竟然半点不累。”

    六十岁的闻主簿笑呵呵地接了话茬:“可不是?臣这老骨头也不累。”

    众人都笑了起来。

    可不是么?这样的大丰收,令人振奋难当,哪里还会觉得疲累?

    晚上的红薯宴,也令众人开了眼界。

    在崔渡的指点下,厨房蒸煮炸烤,做了许多道红薯美食。

    陈长史吃着绵软甜糯的红薯,连连称赞:“好!好!好得很!这红薯蒸熟后十分绵软,便是上了年岁的老人,吃着也无碍。”

    冯长史也赞不绝口:“更妙的是,这红薯还是甜的。百姓们平日难得吃到甜食,这红薯既能裹腹,更是美味。”

    相比玉米,红薯的口味显然更受众人喜爱。

    不过,玉米也有红薯不及的优点。

    “玉米便于储存。”崔渡笑着说道:“晒干存进粮囤,一两年都不会坏。红薯就不成了,最多存放一两个月。挖地窖存放,可以多存放一段时日。要长期存放,得进行加工。”

    姜韶华听得入神:“怎么加工?操作起来复杂么?”

    “法子不难,学一学就会了。”崔渡半点没有藏私的意思,侃侃而谈道:“最简单的法子,是洗干净切成片晒干,和晾晒菜干差不多。还可以将红薯磨成粉,红薯粉也能存放很久,和面粉掺在一起做馒头。红薯粉之后再做成粉条,可以做菜,也能当做主食。”

    同席的都听得津津有味。

    蔡县令直接拿出一个本子,将做法都记了下来。

    陈长史看在眼底,颇觉欣慰。想当日,郡主破格提拔一个师爷做县令,众人面上不敢多说,私底下没少说嘴。还有些不太中听的,说什么郡主年少无知胡乱用人迟早要后悔不迭。

    现在瞧瞧,郡主的眼光是何等精准锐利。

    这位师爷出身的蔡县令,做事之用心勤勉,足以令所有县令汗颜。

    ……

    接下来两日,田庄里依旧忙碌。红薯收上来了,要称量计数入粮库。地里的红薯藤蔓也要收拾处置。

    这些琐事,崔渡吩咐下去自有人去忙活。他要做的,是教导十四县来的百姓们种新粮。

    如何选种育苗,怎么耕种施肥,如何除草除虫,都是学问。

    姜韶华闲着无事,每日也来听崔渡上课。

    崔渡每日在田间忙碌,不习惯也不便穿什么锦袍长衫,身上穿的是灰布麻服。原本白净的脸孔,又被晒黑了一层。看着没有一点富贵气,当然,也绝不像农家少年郎。

    就这么随意地站在那儿,也像发着光。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玉米红薯大丰收带来的光环。总之,姜韶华看崔渡顺眼极了,怎么看都好。

    陈瑾瑜伴在郡主身边一同学习。她对种田一事几乎一窍不通,听得半懂不懂,忍不住转头,悄声问道:“郡主听懂了吗?”

    姜韶华悄声应道:“实话实说,不太懂。”

    陈瑾瑜偷偷乐了。

    术业有专攻,种田也有大学问。十四县送来的,都是种了多年田地经验丰富的农夫。崔渡讲解得细致,他们也能听得懂。换做锦衣玉食长大的郡主和她,自然听得一头雾水。

    不过,郡主乐意听,就当是打发时间了。

    崔渡讲了小半日,接下来便指挥着众人动手选种培育秧苗。

    姜韶华也跟着学了一会儿。拿刀枪棍棒熟稔至极的双手,不知为何忽然笨拙起来。

    崔渡忍着笑,亲自过来指点:“选种其实不难,挑个头大又饱满的。干瘪的小的都不要。”

    姜韶华点点头,在崔渡的指点下耐心地选种。

    陈瑾瑜看着郡主和崔渡不自觉的亲昵举止,想说什么,又默默忍下了。

    “郡主,”秦虎悄然来禀报:“蔡县令要回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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