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聚居地主体彻底竣工。

    陆大古要求所有人将他们居住的这座规模前所未有的大聚居地称为【城市】、【都城】,而非“村寨”,以配得上它的身份,所有人为这令他们震撼的宏伟聚居地震撼的同时,也都心悦诚服地改变了称呼。

    现在是收获时节。

    种植的第一批豆麦渐渐成熟了。

    青年和少女站在田埂上眺望,两人刚来的时候大约一、二月份,这几个月他们一直缩在国都里安顿族人,如今解决了所有人的住房、订立完初期的规矩,被憋坏了的大进强烈表示要跟大古出来巡视,刚好没什么必须看守的要紧事,大古也就同意了。

    经过几个月的连续开垦,河岸附近的农田面积总算有了几分后世一望无际的样子,经过移土、修缮,这些农田大体平整,部分河段用石头修筑起简陋的堤坝,比河面高处一米有余。

    为了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大约有400多名奴隶死去了。

    捕奴队把方圆二十里内的野人都抓完了,带回1200名野人,用来替代这些劳力,并扩大工程面积。

    此时,刚好可以看到远处的二十几名奴隶被看守着使用独轮车运送石头。

    “实心轮子,勉勉强强可以运送个几十上百斤的东西。”他向助手解说道,“有轮辐的空心轮子当然更轻便,两轮拖车载重更多,但考虑到制造效率问题,而且你也看到了,我们现在的金属产量低得很.....令人担忧。”

    他们一颗一颗地攒铁珠子攒到现在才勉强凑出几套粗陋的木工工具。

    “然后这就是我们种出来的庄稼。”

    他手里捏着一株麦穗。

    不同于后世那长长的麦穗颗粒饱满地垂落,令人欣喜,他手中这株麦穗短小、麦粒干瘪,细数只有八九粒,这还是精心挑选的,平均来算。

    ‘啊.‘

    他轻叹:

    “种一收五,绝收了。”

    “大古.....”

    陆大进跟着难过了些,她如果跟她的原型一样有马耳,这会儿该趴下来了。

    “丰收!丰收!”

    不远处田地里收割完庄稼的族人们清点过一丛丛收割的豆麦,无比激动的高喊着,人群中的熊林,那个大黑熊一样壮实的汉子兴奋得像个两百多斤的孩子,抱着装满收获的罐子冲到陆大古面前,捧给他看:

    “王!丰收!!”

    大古点了点头,示意他不要大惊小怪。

    这才哪到哪,勉强超过8000年以后欧罗巴中世纪的英不列颠罢了。

    “真的和您说的一样!”熊林平复不下来,满脸涨红地看着更远处开垦的田地,“把这里的地都种上,我们以后就不用挨饿了!”

    依靠竹子水车引水、合理密植和有机肥,再耗死一些奴隶挖通水渠,工具也烂了一把又一把,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收获喜人,事实上,陆大古要求他们种植豆麦是有风险的,炎华文明早期,黍才是主粮,这种作物仅仅种一收三,但它长得快、生命力顽强、几乎无需施肥,不怎么需要打理,一直到先秦以前都普遍种植,秦人还做过一首名为《黍离》的悲歌。

    可惜,它一年只收一季。

    “我们下半年还可以再收一轮,只是,必须要让族人们和奴隶照我说的做。”他告诉熊林,“种过豆的沟起垄种黍麦,种过黍麦的垄变沟种豆,循环往复。”

    “我们还需要分出一部分田,专门种给家禽、牲畜吃的东西。”

    “是!”

    现在大古说什么他和族人们都愿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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