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前苏泽对于法律并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检法分离的背景,他也很好奇,李一元和戴才是怎么捣鼓出这套东西来的。苏泽向戴才问道:“戴寺卿,能详细说说这个公诉制度吗?”改革事关大理寺,戴才也是改革的主要参与者,他点点头,向苏泽解释什么叫做公诉制度。苏泽看向戴才。戴才立刻说道:“苏检正,李阁老之意,是仿效讼师之制。”果然,苏泽继续听着戴才说道:“如今县衙审案,县令既查证又裁决。这易生偏颇,且县令政务繁重,难以细究。”“故设公诉人,专司刑案查证。”苏泽问道:“公诉人归属何处?”戴才答道:“拟设于大理寺下,称‘检察署”。各县派驻检察官,专责刑事取证。”“他们不涉民事,只办命盗、奸伪等刑事重案。苏泽又问:“如何取证?”戴才说:“检察官须依《刑案查勘则例》行事。现场勘验、尸格填写、人证问询,皆留文书。“证据齐备后,撰写诉状,提交县衙。”“县令据此开庭,听两造辩论,然后裁决。”苏泽思索片刻:“这与讼师何异?”戴才摇头:“大有不同。讼师为私利,公诉人为公义,所以李阁老称之为‘公诉官”,是代表百姓提起的诉讼。”“且公诉人取证权由朝廷授予,可调阅簿册、传唤人证。寻常讼师无此权柄。”他继续解释:“此举一则可免县令独断,又查又审,县令免不了先入为主,我大理寺复核的冤假错案,一半来自于县衙腐败,另一半就是源于此。”“二则刑案查证专业,专司其职则更加精通,不像是县令乃是科举所取,未必精通刑名。”“三则县令可专注审断,提升效率。县令主管一方,事务繁重,有的大县积压的案件多达五年,民冤不得伸,民怨沸腾,如此一来,审案速度可以大大加快。”苏泽感慨,李一元戴才的改革听起来有些天马行空,但是仔细一想确实是现实发展的需要。这是人口增长和治安压力增加后的必然结果。而且正如戴才说的那样,县令是科举选上来的,对于法律未必精通,很多地方案件审理都落在吏员手里。检察官制度设立后,案件只需由检察官搜集证据并提起公诉,县令则只需依照律法条文宣判,工作压力将大大减轻。这么说,检察官的出现,几乎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这也是近代国家都有检察机构的原因。苏泽又问道:“检察官从何而来?”戴才显然有备而来,他图穷匕见说道:“初期从刑部、大理寺有功名的书吏中选拔,需通律令、晓勘验,经考选后任用。”“日后,李阁老想要奏请设立‘法律学院’,有志于成为检察官的举人和国子监毕业生,可选择进入该校学习,接受专门培训,毕业后可选任至地方担任检察官。”好家伙,又是要设立学校,也难怪大理寺的预算这么高,这是要办学啊!苏泽开始问道最重要的问题,钱从哪里来?苏泽问道:“经费如何?”戴才递上一份预算简表:“检察署设于大理寺,但检察官派驻地方,薪俸由大理寺统一发放,地方协济旅食。”苏泽点头,经费就是权力,如果检察官的经费都是地方提供,那检察官难免要被地方裹挟控制,那就失去了检法分离的本意了。可这也等于给朝廷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戴才说道:“初年需增员额约二百人,拟在京畿、南直隶、沿海开港城市,漕运枢纽城市,开征商税的州县实行,预算已列明。”苏泽看向表格。数字不小,但尚在合理范围,可这些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戴才补充道:“此举并非削县令之权,而是明晰权责。县令仍是地方正官,裁决之权未变。”“只是查证之事,交由专业之人。如同四川轮船局,工匠专营造船,官员统筹全局。”苏泽看到这计划如此详实,又问道:“李阁老可曾试点?”戴才点头:“去年在顺天府宛平县试行了半年,由大理寺派吏员驻县,专办刑案。”“据报,命案破获速度较往年快了两成,县令称案卷更清晰,审断更省力。”苏泽沉吟。这确是制度上的创新,他当然是非常支持的。但他仍有疑虑:“那这些检察官如何监督?”戴才答道:“检察吏员直属大理寺,三年一轮调,且一县不止一员,重大案件需二人共勘。”“诉状文书皆存档,可随时核查,若发现舞弊,依律严惩。”“凡是检察官所办案件,卷宗都要誊抄一份送到大理寺备案,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御史,都可以随时查看案件卷宗,对检察官进行审查。”戴才看到苏泽意动,他又说:“公诉人独立查案,可避免地方干预,证据确凿,县令亦难徇私。”苏泽又继续问:“民事案件如何?”戴才说:“民事仍归县衙,由户房调解或判决,重大民事可请讼师,制度不变。”“公诉只针对刑事,避免职权过宽。苏泽最后问:“内阁意见如何?”戴才压低声音:“李阁老已禀明高首辅了,高首辅原则同意。”“张阁老担心经费,但认可制度之善,如今只待财政会议通过预算,便可推行。”苏泽点头,检法分离确实是非常不错的办法,这可以大大减轻县令在司法案件上的压力,让县令更好地关注于地方的经济建设。而且检法分离也能够让刑事案件更加专业化,能够减少冤假错案。同时苏泽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检察官也可以吸纳一部分读书人,加强基层官府的力量,强化地方官府对于地方的控制。这也和苏泽打压乡贤,试图将官府治权伸入乡村的想法不谋而合。只不过他和何心隐走了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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