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军一批接一批地赶到清羽岭,北境的主力部队终于接管了战线。

    士兵们扎下营帐,开始在谷口周边修筑防线:哨塔、壕沟、箭楼,甚至连投石器和重型弩车都被搬了上来。

    清羽岭几天之内就从一个雪誓者简陋据点,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北境屏障。

    而雪誓者当然没打算就这么退走。

    他们从冰海郡方向调来小股精锐部队,试图夜袭、放火、断补给,甚至有人往据点发射咒弹。

    但全都失败了。

    不是被提前发现,就是被伏击歼灭。

    吉布森指挥得滴水不漏,调兵遣将、临敌布阵都堪称完美。

    但他自己很清楚,有几次关键节点之所以能抢先一步,并不是因为自己有多神。

    而是因为那个在后方喝茶的男爵。

    路易斯早在吉布森接手后,就把战术指挥的事全推了。

    自己的功劳已经足够了,在立功也不过是锦上添花,还不如多保存自己的实力。

    他住在后营的独立帐篷里,白天晒太阳,晚上煮茶写报告,一副养老心态。

    当然也不是完全休息,他也会根据每日情报系统,巧妙地向吉布森提一点建议。

    比如有一次,吉布森正为敌人的去向苦恼时。

    路易斯忽然指着地图说:“这条山道这几天可能会有敌军走。”

    “你怎么知道?”

    “直觉。”

    结果当晚两百人的敌军小队果然从那条路过来,还没靠近主战线,就被伏击剿了个干净。

    再后来路易斯也会偶尔提醒一下吉布森敌军的战术。

    次次都应验,仿佛开了天眼,把对方看得一干二净。

    吉布森越来越压不住心底的敬意。

    在他的心里,路易斯已经是个天赋异禀的战争天才。

    清羽岭也渐渐安稳了下来。

    雪誓者人手不足,攻势越来越弱。

    最后那一波强攻甚至连阵型都没排好,就被帝国军击溃。

    他们不甘,却无力,只能一点点往北撤。

    清羽岭这条北境的咽喉要道,终于被牢牢守住了。

    …………

    雪鹰城,终于撑不住了。

    一个月围困之下,雪誓者的士兵饥饿难耐,个个面黄肌瘦,手脚无力,连战狼都瘦得皮包骨,踩在雪地上都发不出响声。

    他们已经没有食物了。

    也没有“人”了。

    城里除了雪誓者自己,早就没有活人。

    血肉成了唯一的粮食,烤焦的骨头堆满了城墙下的火堆。

    这不是军队,是一群被绝望逼疯的野兽。

    巴恩斯站在残破的高台上,望着远方厚重的乌云,等来的不是援军,而是彻底的死寂。

    他终于明白了——不会有人来了。

    冰海郡的援兵,也不过是自己的幻想。

    于是他下令突围。

    “谁敢犹豫一步,我亲手砍了他!”

    那天他亲自斩杀了两个准备逃跑的亲兵。

    雪誓军的士气被这份疯狂震慑住了片刻,然后被推上了绝路。

    他们像幽灵般从城中冲出,嘶吼着,跌跌撞撞地朝外冲。

    可刚出城门百米,帝国的埋伏便现身了。

    两侧山壁弓箭手早已待命。

    “放箭!”

    箭雨如同雨点般砸下,寒光从天而降。

    本就饥饿的雪誓这根本扛不住,只冲了几步,阵型便溃散。

    甚至有人直接扔下武器逃命。

    巴恩斯还在吼:“给我顶上去!谁后退……”

    话还没说完,箭矢贯穿了他的大腿。

    然后是肩膀、胸口、腹部。

    他像个破麻袋一样跌在血泊中,手还在颤抖地试图拔箭,但身体不听使唤。

    鲜血在土地里染出一片深红,他嘴角抽搐,抬头死死望着北方的山脊。

    那里,是他盼了一整月的援军方向。

    他死了,死得像条狗。

    没了指挥,突围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帝国军早已列好阵型,左右两翼伏兵如潮水般合拢,三轮箭雨过后,土地上已经倒下了大半雪誓者。

    剩下的人试图冲击,试图突围,可战马跑不动,步兵跑不快,整支队伍像是泥沼中挣扎的虫群。

    没能支撑十分钟,整支雪誓军便陷入彻底溃败。

    帝国军没有犹豫,他们面无表情地将那些试图挣扎的敌人一一收割。

    鲜血染红了土地,断肢残骸随处可见,踩上去都能听见碎骨的咯吱声。

    这是一场清算。

    雪鹰城的每一声哭喊都有人记得。

    如今该还回去了。

    半小时后,帝国军朝着雪鹰城发起总攻。

    城内没有抵抗,他们直接推开了那扇残破的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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