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商人的田产、房产、珍宝古玩等作价抵偿。
对于不配合的商人,启动更强硬的手段,自然有民国政府开始实施。
由民国政府出面,对仍在民国政府任职或有求于新政府的商人(或其子弟)进行施压,如威胁革职、查办其关联企业、甚至以“侵占公帑”罪名进行通缉。
这对于曾依附于清室而现在想在民国体制下生存的商人来说,打击是致命的。
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民事法庭提起债务诉讼。尽管法律体系新旧交替,但“欠债还钱”的基本法理是通的。能够维护大清皇室的声誉,又能够合理合法的收回资产。
特别是那些有白纸黑字借据的债务,胜算很大。官司本身带来的声誉打击,就足以让许多看重信誉的商人妥协。
一旦获得法庭判决或行政命令,即可查封、扣押、变卖商人名下的相应资产。
载沣知晓尽管上述计划在理论上可行,但在现实中会面临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
内务府账目混乱,许多交易是口头约定或秘密进行,缺乏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据。很多“寄顿银两”的账本,本身就是贪腐的证据,皇室可能不愿公开。
许多商人背后,就是民国的新贵军阀和官员。追查商人,等同于触动他们背后的新靠山,联合委员会可能因此寸步难行。
商人同样握有王牌——他们深知内务府的贪腐内幕。
一旦逼急了,他们可以反戈一击,向社会公开皇室和内务府不堪的财务黑幕,造成巨大的舆论和政治危机。这对于已经退位、仅凭《清室优待条件》维系尊严的小朝廷来说,是无法承受的。
更重要的是许多商人早已将资产转移或藏匿,甚至本人也已移居租界或上海,受到外国势力的保护,民国的政令也难以触及。
总而言之,理论上最好的切割方式是“以法律为依据,以政权为后盾,进行强制清算”。但在这种现实条件下,要做到彻底的切割和回收极难实现。
载沣已经预料到只能通过半协商半威胁的方式,从几个“软柿子”商人那里收回一部分现金,并与最重要、背景最硬的商人达成某种秘密的和解协议(收取一笔“分割费”),从而在表面上完成切割,但实际留下了无数尾巴。
在醇亲王载沣看来,最为稳妥的方式,还是皇帝凌霄所言双方进行合作,将皇室转变为股东,定期收取分红,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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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配合的商人,启动更强硬的手段,自然有民国政府开始实施。
由民国政府出面,对仍在民国政府任职或有求于新政府的商人(或其子弟)进行施压,如威胁革职、查办其关联企业、甚至以“侵占公帑”罪名进行通缉。
这对于曾依附于清室而现在想在民国体制下生存的商人来说,打击是致命的。
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民事法庭提起债务诉讼。尽管法律体系新旧交替,但“欠债还钱”的基本法理是通的。能够维护大清皇室的声誉,又能够合理合法的收回资产。
特别是那些有白纸黑字借据的债务,胜算很大。官司本身带来的声誉打击,就足以让许多看重信誉的商人妥协。
一旦获得法庭判决或行政命令,即可查封、扣押、变卖商人名下的相应资产。
载沣知晓尽管上述计划在理论上可行,但在现实中会面临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
内务府账目混乱,许多交易是口头约定或秘密进行,缺乏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据。很多“寄顿银两”的账本,本身就是贪腐的证据,皇室可能不愿公开。
许多商人背后,就是民国的新贵军阀和官员。追查商人,等同于触动他们背后的新靠山,联合委员会可能因此寸步难行。
商人同样握有王牌——他们深知内务府的贪腐内幕。
一旦逼急了,他们可以反戈一击,向社会公开皇室和内务府不堪的财务黑幕,造成巨大的舆论和政治危机。这对于已经退位、仅凭《清室优待条件》维系尊严的小朝廷来说,是无法承受的。
更重要的是许多商人早已将资产转移或藏匿,甚至本人也已移居租界或上海,受到外国势力的保护,民国的政令也难以触及。
总而言之,理论上最好的切割方式是“以法律为依据,以政权为后盾,进行强制清算”。但在这种现实条件下,要做到彻底的切割和回收极难实现。
载沣已经预料到只能通过半协商半威胁的方式,从几个“软柿子”商人那里收回一部分现金,并与最重要、背景最硬的商人达成某种秘密的和解协议(收取一笔“分割费”),从而在表面上完成切割,但实际留下了无数尾巴。
在醇亲王载沣看来,最为稳妥的方式,还是皇帝凌霄所言双方进行合作,将皇室转变为股东,定期收取分红,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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