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了,一个恶毒的念头在她心中滋生——她决定亲自动手,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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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凌晨五点多,天色未明,细雨蒙蒙。董殿红用一个红色丝绒包装着一把自家带来的菜刀,骑着自行车,径直闯入兴武巷26号何明云家。

    此时何明云早已外出贩菜,只有徐秀英刚刚起床,正用蛋糕喂两岁半的女儿何殿咏。

    董殿红假意询问“二哥”(指何明云)这两天生意如何,徐秀英本就对二人奸情心怀怨恨,便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生意不好,挣的钱都不知给哪个烂女人了。”

    就是这句骂言,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董殿红顿时怒火中烧,利令智昏,她看到桌上放着一把何家日常使用的菜刀,当即抢步上前,抄起刀,疯狂地向徐秀英的头部砍去。

    徐秀英猝不及防,头部连中数刀,当场倒地身亡。杀红了眼的董殿红听到床上小女孩因惊吓而发出的啼哭声,一不做二不休,又从自己带来的红色丝绒包里抽出另一把菜刀,恶狠狠地扑向年仅两岁半的何殿咏……

    顷刻之间,母女二人双双殒命。残忍的杀戮过后,董殿红冷静下来,她将何明云家的那把带血菜刀扔在现场,将自己带来的凶刀重新装回包内,迅速骑车离开,返回娘家。

    途中经过火花村时,她将杀人凶器扔进了周乐酒家对面的一口鱼塘里,并在塘边仔细清洗了手上和脸上的血迹。随后,她又将作案时穿的血衣藏匿于家中。

    更令人发指的是,当天下午,董殿红竟然还跑到市场上找到何明云,为了不引起对方怀疑,她故作镇定,甚至约何明云一起去小酒馆吃饭,去看了一场名为《黑色走廊》的电影。

    晚上,两人再次回到中山南路那间充满罪恶的空楼房里过夜,并发生了关系。

    至此,“一一·一七”特大杀人案真相大白。

    在董殿红交待罪行的当天傍晚,为了获取关键物证,夹河派出所的贾银亮、周忠丽、王健、侯德忠四位民警,以及联防队员张宏轩、程建和,这“六勇士”毅然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在董殿红指认的鱼塘里反复打捞杀人凶器。

    联防队员张宏轩两次潜入水底搜寻,王健、程建和的脚被水下的杂物划破,鲜血直流,但他们始终坚持,奋力拼搏,最终成功将涉案菜刀打捞上岸,圆满完成了任务。

    次日,杀人女魔董殿红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次年二月,经公开审判,故意杀人犯董殿红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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