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往往因顾及颜面不愿报案。

    1990年11月23日,韩利在哈尔滨电影院门前勾搭一名失足妇女,带回体育街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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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关系后,他将对方掐死,在大腿根部切开分尸,用塑料食品袋套住割口防止血迹外流。

    当晚11点,他分两次将尸体抛入马葫芦。

    1991年4月3日上午,他又以同样手法杀害一名失足妇女抛尸。

    连杀两人未被发现,韩利更加猖狂。4月6日,他在哈尔滨某电影院见失足妇女王某戴两枚金戒指、身挂BP机,便上前搭讪。

    一小时后,王某在体育街14号被掐死,财物尽失。

    4月8日,韩利在中山商场门前以100元价格,将苏某骗到住处掐死。

    4月13日,韩利为一失足妇女购买60元化妆品后,对方却跟另一个男人走了。

    气急败坏的韩利连续三天蹲守,最终将这名妇女杀害。

    4月16日,韩利因盗窃被审查,经哥哥韩明疏通,于6月6日结束审查。

    1991年10月8日,韩利在公交车上盗窃女青年被当场抓获。

    审讯时,他谎称身上的BP机是哥哥韩明的(实为被害人王某的)。接到查证电话的韩明再次替弟弟圆谎,使韩利又一次漏网。

    1992年5月12日,韩利在哈尔滨铁路工人文化馆搭讪失足妇女李某,将其骗到住处杀害。

    见天色尚早,他将尸体推入床底,自己竟上床睡了一觉。

    次日凌晨4点,他扛起尸体走出家门,在十余米外的邻居潘玉琴家菜窖前,一脚踢开窖盖,将李某扔了进去。

    1992年8月9日,韩利在南岗亚细亚电影院门前遇见旧识失足妇女陈某,见她戴金戒指、骑坤车,顿起杀心。

    将陈某骗到住处杀害后,他怕邻居认出尸体,竟剪掉她的长发,用菜刀毁容。当晚11点,陈某的尸体被抛入下水道。

    末路狡辩

    “我杀的都是卖淫的坏女人!她们让男人走上犯罪道路,我这是替天行道!”面对审判,韩利依然狡辩。

    “每次作案前我都考虑周密,现场处理干净,真没想到会被抓。”韩利心有不甘。

    然而,若非哥哥韩明多次“掩护”,他或许早已落网。

    有时候,最令人痛恨的,正是这些藏匿在内部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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