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了抢劫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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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找了李世祥,跟他说,一起干一票大的,抢了林建军的珠宝店,钱平分。”

    谢荣成说,“李世祥一开始不同意,我就跟他说,林建军是老乡,好下手,而且他店里的珠宝值不少钱,抢了之后,我们一辈子都不愁吃穿。李世祥听了,才同意跟我一起干。”

    谢荣成供述,1月9日晚上,他以“老乡聚会”为由,约林建军出来吃夜宵。

    吃完夜宵后,他和李世祥跟着林建军往家走,走到滨河路的桥洞下时,李世祥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朝着林建军的后背捅了过去。

    “林建军回头想反抗,我就上去按住他的胳膊,李世祥又捅了他好几刀,直到他不动了。”

    之后,两人拿走了林建军身上的珠宝店钥匙,把林建军的尸体拖到路边的下水道,塞进了管口,然后直奔珠宝店。

    “我们打开卷闸门,进了店里,赵慧听到动静,从里屋出来,李世祥上去就把她按在地上,我去开保险柜,拿了里面的黄金首饰。”

    谢荣成说,他本来只想抢珠宝,不想杀人,可李世祥说“留着活口会出事”,就拿起店里的菜刀,朝着赵慧砍了过去。

    “我想拦着,可李世祥已经砍了,我没办法。”至于两个孩子,谢荣成说,是李世祥提出要“斩草除根”,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跟着李世祥进了儿童房,用水果刀捅了孩子”。

    可李世祥的供述,却跟谢荣成完全相反。他说,自己是被谢荣成“威逼利诱”才参与作案的。

    “谢荣成跟我说,他开了一家‘公司’,招我进去上班,每个月保底工资五千,还有奖金,第一个任务就是‘处理掉’林建军。”

    李世祥说,谢荣成还骗他,说“就算出事,也只要坐三年牢,还能给我家里人十万块钱”。

    “作案用的水果刀,是谢荣成让我买的,钱也是他给的,刀的尺寸、型号,都是他规定的。”

    李世祥激动地说,“杀害林建军的时候,是谢荣成先动手的,我只是帮他按住林建军;

    进了珠宝店,谢荣成说‘不能留活口’,就自己拿菜刀砍了赵慧,还逼着我去杀孩子,我不肯,他就威胁我说‘你不杀,我就杀你全家’。”

    两人各执一词,互相推诿责任。但公诉人随后出示的证据,揭穿了他们的谎言。

    技术员当庭出示了现场提取的痕迹鉴定报告:珠宝店保险柜上,只有谢荣成和林建军的指纹;

    赵慧指甲缝里的皮屑,dNA与李世祥匹配;现场找到的水果刀、菜刀上,分别有谢荣成和李世祥的指纹。

    还有证人证言——谢荣成的父母说,谢荣成因为花钱大手大脚,跟家里闹了矛盾,2008年底就没再从家里拿过钱;

    李世祥的朋友说,李世祥案发前曾跟他们炫耀,说“马上要发大财了”。

    更重要的是,谢荣成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供述里,曾承认“是自己策划了抢劫,李世祥是自愿参与的”,只是后来翻供,想把责任推给李世祥。

    庭审最后,公诉人指出,谢荣成、李世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故意杀害四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李石柱明知谢荣成、李世祥实施了犯罪行为,仍帮助他们销毁作案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判决:正义不会缺席

    2009年6月,云县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谢荣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世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石柱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宣读时,谢荣成和李世祥都低下了头,没有上诉。林建军的父母抱着判决书,哭着说:“建军,慧慧,孩子们,你们可以瞑目了。”

    云县的居民们得知判决结果后,悬了半年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中心街的珠宝店、金店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滨河路的下水道井盖旁,再也没有人敢驻足围观。

    只是,每当有人路过“六六福珠宝店”——如今已经改成了一家服装店——还是会想起,2009年那个寒冷的清晨,在这里发生的血色悲剧。

    案件落幕了,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没有结束。两个年轻的凶手,为了一时的贪念,夺走了一家四口的生命,也毁掉了自己的人生;

    而林建军一家的遭遇,也让人们意识到,即使是看似和善的陌生人,也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恶意。

    春节又快到了,云县的街头挂起了红灯笼,到处都是喜庆的氛围。只是,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这个节日,永远都少了一份温暖。

    而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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