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黄柳的老婆举报了范国荣。她开了一家饭店,范国荣带着枪去吃饭,被她看了个正着。
警察赶到饭店,在二楼堵住了想跑的范国荣,当场搜出了那支54式手枪。经过技术鉴定,这支枪就是打伤唐明安的那支。
铁证如山,范国荣扛不住审讯,很快就交代了陆东城的藏身之处。
警察赶到那家私人诊所时,陆东城正躺在床上哼哼,根本无力反抗,被当场抓获。
另一边,李小琴在劫狱当晚就逃回了东莞。可她没想到,团伙里的小喽啰很快就被警察抓获,供出了她的藏身之处。
3月4日晚上9点半,李小琴和妹妹正在海鲜酒楼谈生意,警察推门而入。李小琴转身就跑,可没跑几步,就被警察按在了地上。
提供枪支的周家强,逃到了贵港市桥圩镇。警察找不到他,就做他家属的工作。
5月3日,距离劫狱案过去两个多月,周家强的大哥找到他,苦口婆心地劝了半天。周家强最终选择回柳州投案自首。
最后一个落网的是罗慧澄。他在外面躲了一个多月,偷偷跑回柳州,想藏在女朋友家。
可警察早就盯上了他的女朋友,女朋友察觉到不对劲,给罗慧澄报了信,罗慧澄再次逃脱。
警察没办法,只好启用了线人。一个因吸毒被抓的女人,和罗慧澄的朋友很熟。
警察跟她谈条件:“帮我们找到罗慧澄,你吸毒的事就不追究了。”
5月22日,这个女人传来消息,警察一举抓获了罗慧澄。
1997年8月10日,检察院对李小琴、罗慧澄、刘敏等十人提起公诉。
10月20日,柳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李小琴面无表情,罗慧澄垂着头,刘敏不敢看旁听席上的家人。
最终,法院以聚众持械劫狱罪判处李小琴、罗慧澄、刘敏三人无期徒刑;周家强有期徒刑十五年;
陆淑清、黄柳有期徒刑十年;谭文英、谢泽强有期徒刑八年;梁世伟、郑念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而这场劫狱案的两个主犯,结局却截然不同。罗惠东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陆东城却没等到宣判——
他死在了看守所里,官方档案记载为自杀。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亡命之徒,终究没能逃出命运的审判。
这场1997年的惊天劫狱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死囚当庭夺枪越狱案。
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亡命之徒的疯狂,更照出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铁律。
那些妄图挑战法律底线的人,终究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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