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就回王都城。那儿,才是你的家!”

    “不,我哪儿也不想去了,就在这儿吧!这儿,才是我的家!”

    高琬用沾着泪水的脸颊,亲着高俊那滑嫩的面庞,喃喃地说道。

    “为什么呢?璇儿嫁出去了,这儿还有谁?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啊!”

    大元的声音有点急了。

    “大哥,你就别劝我了。”

    “王都城,我真的不喜欢!要不是你、贤妹和俊儿,我是一定不会再去王都城的!”

    高琬的声音不高,但异常坚决。

    “那,那怎么办?”

    高句丽的王,有点头大。

    “唉,妹子,我真是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你怎么就这么犟呢?”

    高大元沉吟片刻。

    “嗯,那这样来吧,”

    “让李贤和俊儿,就在这儿陪你一段时间,等你心情好点,咱们再商量吧!”

    高琬不置可否。

    李贤,倒是连连点头。

    第二天,高大元从后部调来李延寿,担任平冈川驻守卫军的末若。

    末若位比大汉的中郎将。

    李延寿,下辖王幢军卫队两千,绝怒部部军两千,跪怒部部军两千。

    还有,世子高俊三千世子率,驻守在公主府周围。

    高大元安培好这一切,便于第三日返回王都城。

    送亲和迎亲的联合大队,离开山路走上平原大道之后,速度就立马被提了起来。

    温璇早就下了马,钻进了特制的婚车。

    这种加装了弹簧和皮轮的马车,比过去的牛车舒服多了。

    暖炉,厚羊毯,柔软的棉花褥子,清新的棉花被子……

    甚至还有方便和洗漱的小地方。

    那些个暗盒,藏着许多零食、糕饼、小玩意儿……

    就像是开盲盒,温璇在探索的过程中,不断发现着神奇和惊喜。

    温暖,舒适,惊喜,感动……这简直就是一个功能齐全的迷幻世界。

    在前面牵引的,是四匹白色的契丹马。

    矫健温顺,平稳迅捷,气派豪华。

    高建武的闺女高珍,感受过神奇后,就赖着再也不下来了!

    过了两日之后,温璇也渐渐从离开亲人和家乡的悲伤中,舒缓过来。

    她和高珍、众姐妹们,开始叽叽咕咕地聊天。

    姑娘们,时不时地拉开马车的窗帘,看着外面陌生的景致。

    皑皑白雪,寂静的山林,凝固的河流,炊烟中的村庄,高大的石头城,各种各样奇怪的路人……

    每当夜晚宿营的时候,这辆豪华的大马车,便属于温璇和阿布契郎。

    他们,过着简单的二人世界。

    旅途,虽然单调,但也挺好!

    终于,队伍到达了粟末地和高句丽边界的地带。

    这时,队伍的顺序,又调了过来。

    又变成了迎亲的人在前领头,送亲的人在后跟随。

    远远地边境线上,黑魆魆一线。

    苏大嘴扩编的一万铁骑,锦旗招展,迎风而立。

    冬日的阳光,照耀大地。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终于,车队与接应的苏大嘴部队会合。

    刹那间,胡图鲁总算长出一口大气。

    真是太难了!

    一路危机,步步惊心,各种陷阱和刺杀,层出不穷。

    至于死伤,自不必多说。

    竟然还有几股马贼,想要偷袭,结果全做了粟末地矿洞里苦力的预备力量。

    如果没有强大的王幢军一路保护,还真不知道要出多大的事情。

    在距离边境界桩的三里之地,王幢军特遣一支立刻停下脚步。

    他们,将驻扎在此。

    一直候到高宾等人回归,然后再护送其回返王都城交差。

    阿布让胡图鲁带着早就备好的酒肉、礼物,以及金银,前往王幢军的军营犒军。

    这支王幢军的末若,正是小安子。

    他是高宾的最可靠的心腹。

    见到胡图鲁带人送谢礼,自然是欢喜收下,并送给胡图鲁一把高句丽的精美腰刀。

    在不长的旅行交往中,他们已经结下了非常好的友谊。

    胡图鲁,将自己的那把狗腿弯刀,送给了小安子。

    “真羡慕你们,竟然还能和郡主驸马一起举办婚礼。”

    “真是匪夷所思之事!”

    “但说真的,你们这等豪迈之事,实在也只有驸马爷那样的人物想得出!”

    “真是他娘的痛快!”

    “好了,老兄,礼物和心意就收下了。”

    “替我向郡主和驸马爷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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