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电驴拐进城中村的小巷时,天已经擦黑了,路灯是那种昏黄的旧灯泡,照得墙角的青苔泛着绿光,空气里飘着隔壁饭馆炒辣椒的味道,还有共用卫生间里飘来的淡淡异味。这就是我住了两年的地方,二楼的出租屋,月租八百,和阿哲分摊,一人四百,省下来的钱够我们每天多买两个馒头。电驴停在楼下的煤棚旁,车座被晒了一天,烫得我赶紧缩回手,裤腿上还沾着下午送快递时蹭到的泥土,黏在皮肤上不舒服,但我也懒得拍——反正明天还要脏,拍了也是白拍。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楼梯间里堆着别人丢弃的纸箱和塑料瓶,阿哲说攒着卖钱,堆了快半个月,现在走路都得侧着身。“回来了?”二楼传来阿哲的声音,伴随着泡面的香气,我肚子立马咕咕叫起来。走进房间,一股混杂着汗味、泡面味和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这味道我早就习惯了,甚至觉得有点安心。房间不大,也就十来平米,靠墙摆着两张单人床,中间挤着一张掉漆的书桌,书桌上放着我们共用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右下角的边框已经裂了,是上次搬家时不小心摔的。阿哲正坐在床边,膝盖上放着一个大碗,泡面的热气熏得他眼镜片发白,他手里拿着筷子,把面挑起来又放下,“给你留了一半,加了根火腿,刚煮好,还热乎着。”
我放下肩上的快递包,往床上一坐,床板发出“嘎吱”一声抗议,像是随时要散架。“谢了,”我拿起另一双筷子,直接往碗里伸,热辣的汤汁烫得我舌头发麻,却吃得飞快,“今天跑了三十多单,腿都快断了,下午在钱江新城送快递,客户住二十楼,电梯坏了,我爬上去的,下来的时候腿都软了,差点从楼梯上滚下来。”阿哲“嗯”了一声,推了推眼镜,“我今天也倒霉,给装修的业主装柜子,不小心把板材蹭掉一块漆,业主让我赔两百块,好说歹说才给免了,工资还没结,老板说下个月一起给。”我嚼着面,没说话,这种倒霉事在我们这儿太常见了,就像出租屋的水管总会漏水,楼道的灯总会跳闸,不用抱怨,忍忍就过去了。
阿哲是我来杭州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们都是老乡,在火车站偶遇的。那时候我刚从老家出来,提着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一床被子,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不知道该往哪儿去。阿哲背着一个破旧的双肩包,主动过来问我是不是找工作,我说想找个快递或者外卖的活儿,他说他认识一个快递站点的老板,能帮我问问,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后来又一起租了这个出租屋。阿哲比我大两岁,做装修小工,每天在工地上搬砖、锯木头,身上总带着一股灰尘味,手上全是老茧,有时候还会被钉子划破,但他总是乐呵呵的,说等攒够了钱,就回老家开个小饭馆,卖我们老家的羊肉汤。
吃完泡面,我拿起手机看了看,微信里有一条未读消息,是发小大志发来的,问我周末有没有空,出来聚聚。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手指在输入框里打了又删,最后还是回复了“有空”。大志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们在同一个村子里光着屁股长大,一起爬树掏鸟窝,一起偷邻居家的桃子,一起在田埂上赛跑。后来他考上了重点大学,留在了上海工作,听说进了一家大公司,工资很高,而我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了,先是在工厂里流水线,后来又来杭州做快递员。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上次见面还是去年春节,他开车回老家,穿着一身名牌,头发梳得油亮,而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棉袄,手里还提着给我妈买的降压药。那次见面,我们坐在我家的炕头上,他说他在上海买了房,首付就花了两百万,说他老板对他很器重,马上要升职了,说他女朋友是做设计的,长得很漂亮。我只是听着,偶尔应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觉我们之间隔了一堵无形的墙,墙的这边是我的出租屋、泡面和永远跑不完的快递单,墙的那边是他的大房子、西装革履和我听不懂的职场术语。
周末那天,我特意早起了一会儿,从衣柜里翻出唯一一件没那么皱的衬衫,是去年生日阿哲送我的,我平时舍不得穿,怕弄脏了。我在共用的卫生间里洗漱,镜子里的我黑眼圈很重,眼角还有点细纹,头发因为经常出汗有点油腻,我用手扒了扒,想让它看起来整齐一点。阿哲还在睡觉,打着轻微的呼噜,我轻轻带上门,下楼骑上电驴,往市区的方向去。大志约我在一家西餐厅见面,我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站在门口,看着玻璃门里穿着得体的服务员,有点手足无措。我深吸一口气,推开门走进去,服务员热情地问我有没有预约,我说找大志,她领着我往里面走,餐厅里放着轻柔的音乐,桌子上铺着白色的桌布,每个桌子上都摆着一个小小的烛台,空气里飘着牛排和红酒的味道,和我住的城中村简直是两个世界。
大志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见我进来,笑着站起来招手。他比去年又胖了一点,穿着一件灰色的羊毛衫,手腕上戴着一块看起来就很贵的手表。“阿默,这儿!”我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感觉椅子都比我出租屋的床舒服。“怎么穿这么正式?”大志笑着问,“我还以为你会穿平时的衣服来呢。”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不是见你嘛,总得收拾一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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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楼梯间里堆着别人丢弃的纸箱和塑料瓶,阿哲说攒着卖钱,堆了快半个月,现在走路都得侧着身。“回来了?”二楼传来阿哲的声音,伴随着泡面的香气,我肚子立马咕咕叫起来。走进房间,一股混杂着汗味、泡面味和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这味道我早就习惯了,甚至觉得有点安心。房间不大,也就十来平米,靠墙摆着两张单人床,中间挤着一张掉漆的书桌,书桌上放着我们共用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右下角的边框已经裂了,是上次搬家时不小心摔的。阿哲正坐在床边,膝盖上放着一个大碗,泡面的热气熏得他眼镜片发白,他手里拿着筷子,把面挑起来又放下,“给你留了一半,加了根火腿,刚煮好,还热乎着。”
我放下肩上的快递包,往床上一坐,床板发出“嘎吱”一声抗议,像是随时要散架。“谢了,”我拿起另一双筷子,直接往碗里伸,热辣的汤汁烫得我舌头发麻,却吃得飞快,“今天跑了三十多单,腿都快断了,下午在钱江新城送快递,客户住二十楼,电梯坏了,我爬上去的,下来的时候腿都软了,差点从楼梯上滚下来。”阿哲“嗯”了一声,推了推眼镜,“我今天也倒霉,给装修的业主装柜子,不小心把板材蹭掉一块漆,业主让我赔两百块,好说歹说才给免了,工资还没结,老板说下个月一起给。”我嚼着面,没说话,这种倒霉事在我们这儿太常见了,就像出租屋的水管总会漏水,楼道的灯总会跳闸,不用抱怨,忍忍就过去了。
阿哲是我来杭州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我们都是老乡,在火车站偶遇的。那时候我刚从老家出来,提着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和一床被子,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不知道该往哪儿去。阿哲背着一个破旧的双肩包,主动过来问我是不是找工作,我说想找个快递或者外卖的活儿,他说他认识一个快递站点的老板,能帮我问问,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后来又一起租了这个出租屋。阿哲比我大两岁,做装修小工,每天在工地上搬砖、锯木头,身上总带着一股灰尘味,手上全是老茧,有时候还会被钉子划破,但他总是乐呵呵的,说等攒够了钱,就回老家开个小饭馆,卖我们老家的羊肉汤。
吃完泡面,我拿起手机看了看,微信里有一条未读消息,是发小大志发来的,问我周末有没有空,出来聚聚。我盯着屏幕看了半天,手指在输入框里打了又删,最后还是回复了“有空”。大志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们在同一个村子里光着屁股长大,一起爬树掏鸟窝,一起偷邻居家的桃子,一起在田埂上赛跑。后来他考上了重点大学,留在了上海工作,听说进了一家大公司,工资很高,而我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了,先是在工厂里流水线,后来又来杭州做快递员。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上次见面还是去年春节,他开车回老家,穿着一身名牌,头发梳得油亮,而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棉袄,手里还提着给我妈买的降压药。那次见面,我们坐在我家的炕头上,他说他在上海买了房,首付就花了两百万,说他老板对他很器重,马上要升职了,说他女朋友是做设计的,长得很漂亮。我只是听着,偶尔应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觉我们之间隔了一堵无形的墙,墙的这边是我的出租屋、泡面和永远跑不完的快递单,墙的那边是他的大房子、西装革履和我听不懂的职场术语。
周末那天,我特意早起了一会儿,从衣柜里翻出唯一一件没那么皱的衬衫,是去年生日阿哲送我的,我平时舍不得穿,怕弄脏了。我在共用的卫生间里洗漱,镜子里的我黑眼圈很重,眼角还有点细纹,头发因为经常出汗有点油腻,我用手扒了扒,想让它看起来整齐一点。阿哲还在睡觉,打着轻微的呼噜,我轻轻带上门,下楼骑上电驴,往市区的方向去。大志约我在一家西餐厅见面,我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站在门口,看着玻璃门里穿着得体的服务员,有点手足无措。我深吸一口气,推开门走进去,服务员热情地问我有没有预约,我说找大志,她领着我往里面走,餐厅里放着轻柔的音乐,桌子上铺着白色的桌布,每个桌子上都摆着一个小小的烛台,空气里飘着牛排和红酒的味道,和我住的城中村简直是两个世界。
大志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见我进来,笑着站起来招手。他比去年又胖了一点,穿着一件灰色的羊毛衫,手腕上戴着一块看起来就很贵的手表。“阿默,这儿!”我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感觉椅子都比我出租屋的床舒服。“怎么穿这么正式?”大志笑着问,“我还以为你会穿平时的衣服来呢。”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不是见你嘛,总得收拾一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