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他侧过身体,使“熊大”的拳头从其胸前擦过,旋即滑步上前,双手探出,紧抓住“熊大”的头发,将其脑袋从上往下地砸向那张小桌!砸向那根铅笔!

    李昱所选择的“砸入点”非常精妙——正是没有骨头保护的、十分脆弱的下颔!

    磨得极利的笔尖,不费吹灰之力地扎破其下颔的血肉,进而齐根没入其中——铅笔真的“不见”了。

    “熊大”连声惨叫都来不及喊出便两眼翻白,身体抽搐几下后就没了动静,生息尽断。

    李昱放开“熊大”的尸体,任其自由滑落。

    接着,他擦去牧师服上并不存在的尘埃,然后以手抚胸,向全场略施一礼:

    “表演结束,感谢欣赏。”

    在他礼毕的这一霎,脑海中的冰冷系统音如期而至:

    【叮!战时吟唱《圣经》;击杀暴虐无道的杀手组合。成功扮演“圣骑士”】

    【“圣骑士”进度:21%→36%】

    【叮!为无数义人报仇雪恨。成功扮演“善人义士”】

    【“善人义士”进度:11%→21%】

    ——这俩人是杀手?

    李昱挑了下眉,朝脚边的两具尸体投去讶异的目光。

    ——有人雇凶杀我?是谁?

    他轻蹙眉头,一张张面庞从其脑海中浮现,冥思苦索,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确实招惹过不少人,可他们全死了啊,一个活口都不剩,连目击证人都没有。

    到底是谁雇的杀手?

    “我的铅笔……”

    突如其来的一句呢喃,将李昱的意识拉回现实。

    那老人又像土拨鼠一样从那小桌下探出头来,三分无奈、三分委屈、四分哀怨地看着李昱。

    李昱慢半拍地想起自己尚未归还铅笔,赶忙致歉:

    “抱歉,我这就把铅笔还你。”

    他说着扶起“熊大”的遗体,准备把那铅笔从其脑袋中抽出。

    老人见状,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忙不迭道:

    “不、不必了。这根铅笔就送你了。”

    “这样啊……那我就承蒙好意了。”

    李昱默默地将“熊大”的遗体放回至原位。

    在稍作思索后,李昱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一美元的钞票,放在老人的小桌上。

    一美元已足够买一本新书和一根新铅笔。

    ——算了,既然想不出罪魁祸首,那就不想了!

    以前上学时,数学老师就反复叮嘱过了,遇到难题时直接跳过,千万别搁那儿死磕!

    眼下敌人已死,危机已除。

    那么……是时候跑路了!

    李昱扭头看向简奈尔藏身的地方,喊道:

    “修女,你有受伤吗?”

    他话音刚落,便有一颗披有黑色头巾的小脑袋缓缓升起,刚好升至露出两只眼睛的高度。

    一对紫水晶般的眼眸小心翼翼地左右转动,反复打量现场。

    “我没事。牧师,你有受伤吗?”

    眼见简奈尔无碍,李昱放下心来,长出一口气。

    “我也没事。修女,我要先撤了,很高兴认识你。你自己多加保重吧,有缘再见!”

    既然已经到旧金山了,那么他和简奈尔的“锵锵二人行”也到此为止了。

    李昱打从一开始就准备在抵达旧金山后,便与简奈尔分道扬镳。

    若不想进局子,那他现在最好快点跑路。

    此地不是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外,而是灯火辉煌、遍地警察的大城市。

    如果动作慢了,怕是走不成了。

    这个年代的美国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指纹搜索、DA检验等先进技术。

    只要他小心行事,躲过警察的搜查还是不成问题的。

    然而,他刚跟修女告别,甚至还来不及去拿行李,外头便传来急促的、密集的、由远及近的足音。

    紧接着,就见一队队身穿黑色制服的警察鱼贯而入,闯进李昱的视界,占据车厢的前后两端。

    为首的警官——一名大腹便便、掉发严重、头顶铮亮的中年大叔——高声喊道:

    “警察!把手举起来!”

    伴随着毫不客气的怒吼,十几支手枪同时举起,直指李昱。

    猛然杀到的警察们,使简奈尔一惊。

    她张了张嘴,想向警察们解释——“请放下枪!他不是坏人!他是正当防卫!”——以此来澄清误会。

    只不过,在她行将开口之际,蓦地发现背对她的李昱正不着痕迹地向她打了个手势:安静,别出声,装作不认识我。

    简奈尔见状,俏脸上浮现出强烈的犹豫之色。

    就这么踌躇了好一会儿后,她最终选择听从李昱的指示,一言不发,静观其变。

    虽被警察们逮了个正着,但李昱毫不慌乱,镇定地观察眼前的一众警察,随即惊讶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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