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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提示接连弹出:

    评论、推荐票、打赏纷至沓来。

    这一个月他埋头码字,无暇他顾。

    平日只用微信,连QQ都是临时注册用于签约编辑联系。

    虽考虑过放弃签约,但转念一想,收费阅读终归是笔收入。

    最终签订B类合约:作品仅限本站发布,网站不享有任何版权,分成比例五五开,无低保无推荐。

    这般霸王条款下,远仍信心十足——既因对《诛仙》的底气,更因自家公司需掌控小说版权。

    (

    查看收藏数据时,《诛仙》显示五千余收藏。

    远笃定这些全是真实读者——否则断更一日岂能收割数万戾气值?

    书评区早已炸锅:

    生产队的驴都不敢这么歇!说好的日更呢?

    作者怕不是个码字机器人?除了更新从不见人影。

    打赏盟主求加更!今天欠的章节能补吗?

    远笑着在盟主评论区回复:

    不补。

    这种任性操作令他暗爽不已。

    有钱了不起?打赏个盟主算什么,就算砸个黄金盟,远照样不会加更,更别提补之前的欠账了。

    连请假条都别想看到。

    ‘作者是抖m吗?小凡看见摄魂棒和珠子融合时,黑气血气乱窜,明摆着是邪物,居然不告诉田不易?这书剧毒!’

    ‘没把你**算我失误。’

    该怼就怼,戾气值要紧。

    远心里嘀咕:这都是为了让大家听新歌,迫不得已。

    随便翻了翻评论区,他懒得跟读者较劲。

    直接甩了个单章:

    ‘本书随缘更新,爱看不看。

    嫌毒还能打字,说明毒得不够狠。

    想让我爆更?做梦!打赏再多也没用,我玉安公子要是多写一个字,就跟你们姓。

    刚发时没啥动静,毕竟大清早的。

    到了九十点钟,戾气值蹭蹭涨——读者以为更新了,结果点开是个嚣单章。

    远没搭理,先断更几天再说。

    九点多,朱浩来电说找到带车牌的空壳公司,但只有五个企业指标。

    远无所谓,先用着再说。等霍文希从 ** 回来组建完公司,再慢慢摇号。

    前期估计只用得上一个车牌。

    他让朱浩敲定,带着公章就去签全资收购合同。

    报备手续可以缓几天,合同生效后下午就能提车。

    朱浩在排练室等着。远一到,就看见那个专倒车牌的中年油腻男——总有人靠政策活得风生水起。

    “李总,这位就是我提过的总。”

    远哥,这位是李总,专门负责京都车牌业务的。

    远与李总握手致意。

    李总,朱浩,我急需用车,先把合同签了吧。

    远早已备好全资收购合同。

    这类合同随便找家律所几分钟就能搞定。

    对方公司无债务、无资产,全资收购毫无压力。

    根据华夏法律,企业车牌不算资产,但政策催生了这个行业。

    总爽快,那就签合同。

    显然朱浩已谈妥款项,李总全程未提钱的事。

    签合同时,李总看到远公司名称怔了怔,但忍住好奇直接签字盖章。

    远也盖上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五块车牌就摆在旁边桌上,远连钱都没经手——合同是自己拟的,自然信得过朱浩。

    远哥,车牌搞定了,打算买什么车?

    我没驾照,给薛仁用的。港岛要来位经纪人,先让薛仁当司机跟着学。

    经纪人?是负责我们青霉素乐队的那位吗?

    远没干涉霍文希带艺人的打算。

    强行安排的话,自己和英王娱乐那些董事有何区别。

    等人到了再说吧。你应该听过她——英王娱乐艺人总监霍文希。

    当然知道!港岛多少巨星都是她捧红的。她真会来咱们公司?

    什么叫咱们公司?本来就是一起的。

    见远不像开玩笑,朱浩将信将疑地点点头。

    没见到真人前,他始终持保留态度。

    远哥,到底买什么车?

    先来两辆商务车,回头再雇个司机。

    (

    薛仁专职负责霍文希的出行需求,其余司机则供团队调配使用。

    待公司艺人规模扩大后,远才考虑增购车辆扩充司机团队。

    若专为霍文希配备商务车,奔驰这个级别比较合适。另一台别克作为公用车辆即可,业内艺人用车本就分等级。

    具体事宜后续再议,反正你们几个都有私车。现在关键是等霍文希到岗,艺人合约这些专业文件还得靠她把关,外聘律所反而不如她专业。

    朱浩注意到远多次提及霍文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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