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天气有点闷热。

    王振华满头大汗的站在电话亭里,准备打电话给高玲。

    他迟疑了一下。

    玲姐,是石镇村里出去最早,也混得最好的一个。

    每次回村,开着漂亮的小轿车,给老人发钱,给小孩发糖,出手阔绰。

    但村里人背地里都说她做的不是什么正经生意。

    一个女人,在宛城这种地方开酒吧,没点手段怎么可能。

    王振华过去对这些风言风语嗤之以鼻。

    他只记得高玲每次见他,都会笑着揉他的短发,夸他“长得越来越精神了”。

    可现在,他自己也成了“不正经”的人。

    深吸一口气,他将硬币投进投币口,拨通了那个号码。

    “嘟…嘟…”

    电话接通得很快,一道带着三分慵懒七分媚意的女声传来,像是羽毛轻饶耳廓。

    “喂,哪位?”

    “玲姐,是我,王振华。”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随即爆发出惊喜的笑声。

    “哟,我当是谁呢,是我的大英雄啊!

    怎么想起给姐姐打电话了?是不是要请姐姐吃饭?”

    声音依旧那么熟悉,带着钻进骨子里的热乎劲儿。

    王振华的喉咙有些发干,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声音沙哑。

    “玲姐……我……我从消防队离职了。”

    高玲的笑声戛然而止。

    “那你在哪儿?站着别动,我去接你。”

    她的声音瞬间变得干脆利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半小时后,一辆红色的马自达mx-5依诺斯跑车,精准地停在了电话亭旁。

    车门推开,一条修长白皙的小腿先探了出来,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高玲一头火红的大波浪披在肩上,穿了一件紧身的黑色连衣裙。

    裙摆短得恰到好处,将她前凸后翘的火爆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

    她摘下脸上的墨镜,露出一张明艳动人的脸。

    尤其是那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看人时总像含着一汪春水。

    她上下打量着王振华,看到他狼狈的模样和脚边的背包,好看的眉头轻轻一蹙。

    “先上车,天这么热。”

    “玲姐,这车真好看,上次也没见这车,才买的吗?”

    王振华打量了下跑车,默默地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将背包抱在胸前。

    车内的冷气很足,还有股高玲身上香水的味道。

    “前几天才买的,你出了什么事?”高玲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道。

    王振华沉默不语,感觉很丢脸,不知道从何说起。

    高玲也没追问,只是专心开车,在车流中灵活地穿梭。

    她把他带到了天河新城边缘的一个高档公寓小区,叫蓝月湾。

    “我在宛城的家,你先在这住下。别嫌弃,就一个两室一厅。”

    高玲将一把钥匙扔给他,自己则走进了厨房。

    王振华环顾四周,装修精致,干净整洁。

    阳台上还种着花草,这比他那简陋的消防宿舍好了不知多少倍。

    很快,高玲端着两杯冰镇酸梅汤出来,递给他一杯。

    “喝吧,解解暑。然后去冲个凉,换身衣服。待会儿带你出去吃饭。”

    冰凉的液体滑入喉咙,浇灭了王振华心头一部分焦躁的火气。

    他点了点头,拿着背包走进了客房。

    热水冲刷着身体,也仿佛冲刷着连日来的屈辱。

    当他换上一身干净的t恤和牛仔裤走出来时,感觉自己活过来了几分。

    高玲已经换了一身居家的丝质睡裙,正靠在沙发上,

    抽着一根女士摩尔香烟,烟雾缭绕中,她的眼神显得有些迷离。

    “现在,可以说了吗?”

    王振华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将那天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从冲进火场,到看见陈雪和那个男人,再到他最后那一斧头。

    他讲得很平静,仿佛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但高玲能看到,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紧攥成了拳头,手背上青筋暴起。

    听完后,高玲将烟头在烟灰缸里狠狠摁灭。

    “啪!”

    她猛地一拍桌子,胸口剧烈起伏,那双桃花眼里燃起了熊熊怒火。

    “一对狗男女!那个姓赵的,叫赵永是吧?

    在西港区倒腾水货摩托的,我听说过他。

    这种人渣,你一斧头劈死他都不亏!”

    她站起身,走到王振华身边坐下,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振华,你没错。换了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忍不了这口气。

    那女人就是个贱骨头,为了钱什么都能卖!你为这种人搭上自己,不值!”

    高玲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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