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无比强烈的反差,却奇异地融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无比鲜活、无比真实、也无比令人心折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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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叔,”又走了一段,罗生终于忍不住,低声问道,“您刚才那一剑……叫什么名字?”

    李自欢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眼中充满了求知与向往,笑了笑:“名字?没名字。就是随手一剑。打架嘛,讲究个痛快,想怎么砍就怎么砍,哪来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名头。”

    他顿了顿,看着罗生若有所思的样子,补充道:“不过,非要有个说法的话……这一剑的意,大概可以叫‘见不平’。”

    “见不平?”罗生咀嚼着这三个字。

    “嗯。”李自欢点点头,目光望向远方山路,眼神深邃,“路见不平,拔剑斩之。管他魑魅魍魉,还是什么妖魔鬼怪,既然撞到老子剑下,做了不平事,碍了老子眼,挡了老子路,那就一剑斩了,图个清净,也图个心安。就这么简单。”

    他说得轻描淡写,罗生却仿佛看到了一条贯穿了李自欢一生的、简单直接却又无比恢弘的“道”——以手中剑,心中义,丈量天下,斩尽我所见之不平!不问出身,不论强弱,只看是非!

    这或许,就是“龙侠客”仨字的真意?!

    不只是拥有龙的力量,更是怀揣着最朴素、也最炽烈的侠义之心,并以绝对的力量去践行它!

    罗生心中仿佛有一扇大门被轰然推开,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更加广阔的天地。

    之前对传承、对力量、对责任的迷茫与沉重,似乎在这一刻,被这简单纯粹的“道”照亮,变得清晰而坚定起来。

    洛瑶歌也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美眸中异彩连连。她修音律,最重心境与感悟。

    李自欢这“随手一剑”和“见不平”三字,对她而言,不啻于一场直指大道的开示。她的琴道,似乎也找到了某种共鸣与升华的方向。

    接下来的路程,再未遇到任何拦截。或许是影杀楼西南分舵真的被那一剑杀破了胆,或许是其他势力得到了消息,不敢再来触霉头。一行人顺利翻过“落马坡”,踏上了通往苍云城的宽敞官道。

    官道上行人车马渐渐多了起来,看到李自欢这一行气质迥异、尤其李自欢那邋遢不羁却又隐隐令人不敢直视的装扮,都纷纷侧目,但感受到文松、雷猛身上未曾完全收敛的彪悍气息,以及罗生、洛瑶歌的出众气度,也都明智地没有上前打扰。

    距离苍云城越近,关于“落马坡”的传闻,却已如同长了翅膀般,以惊人的速度,在沿途的江湖人、行商,甚至在普通百姓口中传开……

    “听说了吗?落马坡出大事了!”

    “影杀楼西南分舵的所有精锐,包括‘鬼影双刺’刘氏兄弟,数十号人,在落马坡被人一剑全灭!尸骨无存!”

    “一剑?!我的老天爷!谁干的?难道是某位隐世不出的剑道老怪物?”

    “不是老怪物!据说是个提着酒葫芦、胡子拉碴的邋遢汉子!身边还跟着几个年轻人!”

    “酒葫芦?邋遢汉子?等等……该不会是……那位消失了很久的……”

    “龙侠客!是‘金虹贯日’李自欢!他回来了!就在今天,在落马坡,一剑斩了影杀楼数十杀手!”

    “龙侠客李自欢?!他不是已经……”

    “千真万确!有侥幸在远处看到剑光的行商说,那一剑金光冲天,龙吟隐隐,不是龙侠客的‘金虹剑意’是什么?!”

    “天啊!龙侠客重出江湖了!一剑惊天下!这下西南地界要热闹了!”

    “何止西南!这消息传开,整个天下都得震动!”

    “影杀楼这次可是踢到铁板了,哦不,是踢到擎天玉柱了!哈哈!”

    “快,快去苍云城!龙侠客肯定是去苍云城了!说不定能一睹真容!”

    消息越传越广,越传越神。

    李自欢那“随手一剑”,在无数人口中,已被描绘成“剑气纵横三千里,一剑光寒十九州”的神话。而他“提着酒葫芦的邋遢剑仙”形象,也随之深入人心,成为了无数江湖儿郎心中新的传奇与偶像。

    对这些传闻,李自欢本人自是毫不在意,甚至觉得有些吵闹。他依旧走自己的路,喝自己的酒,偶尔指点一下罗生的剑术基础,或者跟洛瑶歌讨论两句音律,仿佛外界那些因他而起的滔天巨浪,与他毫无关系。

    三日后,巍峨的苍云城城墙,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城高池深,门楼耸立,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一派繁华景象。

    站在官道尽头,望着那雄踞西南的巨城,李自欢停下脚步,摘下酒葫芦,将最后一口酒饮尽,随手将空葫芦系回腰间,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苍云城,老子又回来了。这次,可要好好‘热闹热闹’。”

    阳光照在他乱糟糟的头发和胡须上,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边。

    他眼中没有近乡情怯,没有感慨万千,只有一种……如同顽童即将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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