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港版《何时读书天》(1/2)
1978年4月初,香港。
林青霞一家。从洛阳回来已经一周。
但那段旅程的余温,还留在每个人的眼底。
林麻兰英的眼角,多了舒展的笑纹,林维良逢人就说“找到了”。
而林青霞在研读《乱世文情》剧本时,眼神里多了几分沉甸甸的、属于“沈清如”的重量。
这天傍晚,清水湾片场后面的小山坡上。
赵鑫和林青霞并肩坐着,看着夕阳把整个片场染成暖金色。
“我姐昨晚打电话来,”
林青霞轻声说,手里无意识地捻着一片草叶,“小军问什么时候能来香港玩。我姐在电话那头小声骂他不懂事,可我能听见,她声音里有点,期待。”
赵鑫点点头,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笔记簿。
翻到某一页,递过去。
林青霞接过来,借着夕阳的余晖,看到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字:
“《何时读书天》,一个关于时间、书籍和沉默的故事。两个普通人,几十年,一些书,很多晨光。”
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像是人物小传和情节片段。
“这是?”
“我想拍的新电影。”
赵鑫说,眼睛望着远处邵氏片场,那些斑驳的老建筑。
“不,应该说,我想请你姐姐来演的电影。”
林青霞愣住了,抬起头看他:“我姐姐?她从来没演过戏!”
“所以才合适。”
赵鑫转头看她,眼神认真,“青霞,你还记得在洛阳,你姐姐家客厅窗台上,晒的那些萝卜干吗?整整齐齐切成条,每一根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记得她缝纫机上,那个补了一半的旧书包吗?针脚细密,就像在修补一段时光。”
他顿了顿:“有些人坐在那里,不说话,就是一个故事。你姐姐就是这样的人。”
林青霞的手指微微收紧,笔记簿的纸张发出轻微的窸窣声。
“可,这种电影,有人看吗?”
“不知道。”
赵鑫坦诚地说,“可能会赔钱,可能会被骂太闷。但有些故事,不是为了赚钱才拍的。”
他指向片场里,正在搭景的《十三太保:九龙城寨篇》剧组。
那里正热闹非凡,徐克的大嗓门,隔老远都能听见:
“你看,我们在做热闹的、生猛的、让观众笑和哭的东西。这很好,市场需要这些。但一个完整的生态里,也应该有安静的、沉淀的、让人在散场后还会想一想的东西。”
林青霞低下头,慢慢翻看着笔记簿里的内容。
那些文字很简单,却有一种奇异的魔力。
美荷,图书馆管理员,每天清晨五点,推开阁楼的窗读书。
家明,送奶工。
每天凌晨三点起床,推着自行车,爬那条长长的陡坡。
三十年前的初恋,三十年的错过,三十年后重逢时,两个人已经白了头发。
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狗血的爱情。
只有晨光、书籍、牛奶瓶,和许多个沉默的清晨。
看着看着,林青霞的眼眶红了。
“阿鑫!”
她轻声说,“这个故事,好像把我心里某个地方,轻轻敲了一下。”
“那就对了。”
赵鑫笑道,“我想让许鞍华导演来拍,她最擅长这种细腻的日常史诗。音乐交给辉哥和沾哥,美术,我想到一个人,陈浩东,你记得吗?画《七十二家房客》海报那个年轻人,他的画里有种安静的烟火气。”
“可是男主角呢?”
林青霞问,“这种戏,对演员要求太高了。要能沉下来,要能让观众相信,他就是那个推了几十年自行车的送奶工。”
赵鑫摸了摸下巴,忽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你觉得,阿伦怎么样?”
“谭咏麟?!”
林青霞差点从石头上跳起来,“你在开玩笑吗?他是谭咏麟!情歌王子!你让他演一个每天凌晨三点,起床的送奶工?”
“就是要颠覆。”
赵鑫眼睛发亮,“让最耀眼的人,演最平凡的人。让最喧闹的歌手,体验最安静的人生。你不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很棒的故事吗?”
林青霞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因为仔细一想,这个疯狂的点子,居然该死的有点道理。
夕阳彻底沉入海平面,片场的灯光一盏盏亮起。
远处传来徐克和马荣成的争吵声,隐约能听见“冰箱门必须夹到眼球凸出来三毫米”之类的鬼话。
在这片熟悉的喧嚣中,赵鑫的声音格外清晰:
“青霞,我想用这部电影,把你姐姐一家,名正言顺地接到香港来。左派电影机构一直和内地有合拍机制,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名义,申请借调林莉一家来港,以‘电影合拍’的名义。你姐姐演女主角,姐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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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一家。从洛阳回来已经一周。
但那段旅程的余温,还留在每个人的眼底。
林麻兰英的眼角,多了舒展的笑纹,林维良逢人就说“找到了”。
而林青霞在研读《乱世文情》剧本时,眼神里多了几分沉甸甸的、属于“沈清如”的重量。
这天傍晚,清水湾片场后面的小山坡上。
赵鑫和林青霞并肩坐着,看着夕阳把整个片场染成暖金色。
“我姐昨晚打电话来,”
林青霞轻声说,手里无意识地捻着一片草叶,“小军问什么时候能来香港玩。我姐在电话那头小声骂他不懂事,可我能听见,她声音里有点,期待。”
赵鑫点点头,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笔记簿。
翻到某一页,递过去。
林青霞接过来,借着夕阳的余晖,看到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字:
“《何时读书天》,一个关于时间、书籍和沉默的故事。两个普通人,几十年,一些书,很多晨光。”
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像是人物小传和情节片段。
“这是?”
“我想拍的新电影。”
赵鑫说,眼睛望着远处邵氏片场,那些斑驳的老建筑。
“不,应该说,我想请你姐姐来演的电影。”
林青霞愣住了,抬起头看他:“我姐姐?她从来没演过戏!”
“所以才合适。”
赵鑫转头看她,眼神认真,“青霞,你还记得在洛阳,你姐姐家客厅窗台上,晒的那些萝卜干吗?整整齐齐切成条,每一根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记得她缝纫机上,那个补了一半的旧书包吗?针脚细密,就像在修补一段时光。”
他顿了顿:“有些人坐在那里,不说话,就是一个故事。你姐姐就是这样的人。”
林青霞的手指微微收紧,笔记簿的纸张发出轻微的窸窣声。
“可,这种电影,有人看吗?”
“不知道。”
赵鑫坦诚地说,“可能会赔钱,可能会被骂太闷。但有些故事,不是为了赚钱才拍的。”
他指向片场里,正在搭景的《十三太保:九龙城寨篇》剧组。
那里正热闹非凡,徐克的大嗓门,隔老远都能听见:
“你看,我们在做热闹的、生猛的、让观众笑和哭的东西。这很好,市场需要这些。但一个完整的生态里,也应该有安静的、沉淀的、让人在散场后还会想一想的东西。”
林青霞低下头,慢慢翻看着笔记簿里的内容。
那些文字很简单,却有一种奇异的魔力。
美荷,图书馆管理员,每天清晨五点,推开阁楼的窗读书。
家明,送奶工。
每天凌晨三点起床,推着自行车,爬那条长长的陡坡。
三十年前的初恋,三十年的错过,三十年后重逢时,两个人已经白了头发。
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狗血的爱情。
只有晨光、书籍、牛奶瓶,和许多个沉默的清晨。
看着看着,林青霞的眼眶红了。
“阿鑫!”
她轻声说,“这个故事,好像把我心里某个地方,轻轻敲了一下。”
“那就对了。”
赵鑫笑道,“我想让许鞍华导演来拍,她最擅长这种细腻的日常史诗。音乐交给辉哥和沾哥,美术,我想到一个人,陈浩东,你记得吗?画《七十二家房客》海报那个年轻人,他的画里有种安静的烟火气。”
“可是男主角呢?”
林青霞问,“这种戏,对演员要求太高了。要能沉下来,要能让观众相信,他就是那个推了几十年自行车的送奶工。”
赵鑫摸了摸下巴,忽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你觉得,阿伦怎么样?”
“谭咏麟?!”
林青霞差点从石头上跳起来,“你在开玩笑吗?他是谭咏麟!情歌王子!你让他演一个每天凌晨三点,起床的送奶工?”
“就是要颠覆。”
赵鑫眼睛发亮,“让最耀眼的人,演最平凡的人。让最喧闹的歌手,体验最安静的人生。你不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很棒的故事吗?”
林青霞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因为仔细一想,这个疯狂的点子,居然该死的有点道理。
夕阳彻底沉入海平面,片场的灯光一盏盏亮起。
远处传来徐克和马荣成的争吵声,隐约能听见“冰箱门必须夹到眼球凸出来三毫米”之类的鬼话。
在这片熟悉的喧嚣中,赵鑫的声音格外清晰:
“青霞,我想用这部电影,把你姐姐一家,名正言顺地接到香港来。左派电影机构一直和内地有合拍机制,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名义,申请借调林莉一家来港,以‘电影合拍’的名义。你姐姐演女主角,姐夫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