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黄昏。霍平站在车阵中央,望着远处那片绿洲。夕阳把胡杨林染成暗红色,风吹过林梢,沙沙作响。张顺走过来,低声道:“侯爷,斥候探到了。三股马贼,一股在外围游走,约百人,骑射极精。两股在绿洲边缘集结,约四百人,看样子是要等咱们撑不住了再冲。”霍平点点头。“外围那百人,是匈奴人?”他问。张顺点了点头:“马贼中匈奴人不少,也有汉人和胡人。不过就算是汉人,在这里当马贼,绝对是死有余辜。”霍平嗯了一声。他蹲下身,抓起一把沙土,放在鼻尖嗅了嗅,又抬头看了看天边的云。“今夜,起风。东南风。”张顺愣住了。他不知道霍平怎么知道今夜会起风,更不知道东南风意味着什么。霍平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沙土。“传令下去,今夜三更造饭。四更,拔营。”张顺眼睛一亮:“侯爷,咱们要突围?”霍平摇头。“不突围。破敌。”张顺赶忙传令出去。四更天,风起了。东南风从戈壁深处吹来,裹着沙尘,呜咽着掠过营地。篝火被吹得明灭不定,帐篷在风中猎猎作响。霍平松了一口气,看来【经天纬地】词条还是靠得住的。霍平站在车阵中央,面前摆着二十只陶罐。罐口用泥封死,仍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这可是好东西了,东西不多,但是绝对是火攻神器。这东西就是石油。唐朝《元和郡县志》记载:“高奴县出脂水,生于水际沙石,与泉水相杂,惘惘而出,土人以雉尾裛之,乃采入缶中,似淳漆。”霍平派人前往上郡高奴县,采集了一些,也作为秘密武器使用。霍平看向张顺。“准备好了?”张顺抱拳:“都准备好了。”霍平点点头,抬头看了看天色。东方天际还是黑的,只有几颗星子在云层间闪烁。二十只陶罐被放在一个超大弹弓身上,这完全就是铁弹弓的放大版。上面有不少绞索、铁齿轮等。按说这样的装置,可以用来制作床弩。只不过霍平对弹弓还是比较情有独钟的。而且弹弓方便操作。陶罐外是长长的引线。“放!”弹弓手齐齐发射,二十只火罐腾空而起,划出一道道弧线,越过车阵,越过壕沟,越过那些撒满铁蒺藜的戈壁——飞向绿洲。飞向上风处。飞向那片枯黄的胡杨林。“轰——!”第一只火罐砸在枯草上,火油四溅,烈焰腾空。紧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东南风正劲,火借风势,风助火威。火舌舔上胡杨林,舔上枯草,舔上那些马贼藏在林中的粮草辎重。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绿洲边缘,马阎王从梦中惊醒,冲出帐篷,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火!起火了!”周先生站在他身后,脸色惨白。他算到了霍平会突围,算到了霍平会死守,算到了霍平会派人找水。他甚至算到了霍平会用火攻。毕竟火攻又不是什么神奇的招式,为了防止火攻他们准备了水桶和沙子。还有专门守夜的人。可他算错了。第一就是风向。强劲的东南风,极大增强了火攻的威力。甚至可以说,如果风向不对,他们想要放火就必须绕到绿洲后面放火。可是他们带来的人,始终严密防守,根本不给他们绕过绿洲的机会。东南风让火攻变得可能。其次就是霍平使用的陶罐。二十只陶罐爆发出火焰是非常迅猛的,甚至有人用水桶灭火,发现火反而越来越大。这玩意比霍平在楼兰国制作的糖油,就更猛了。“报——!”一个斥候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大哥!霍平……霍平杀出来了!”马阎王猛地回头。火光中,一队人马从车阵中杀出,如利刃般刺入马贼营地!当先一人,手持加长三棱军刺,马快如风,直取中军!是霍平!马阎王瞳孔骤缩,下意识挥刀格挡——“铛!”刀断。军刺透胸而过。马阎王低头,看着那杆贯穿自己胸膛的军刺,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他甚至没看清霍平是怎么出手的。“好……好枪法……”马阎王只能吐出这几个字,便再发不出声音。霍平单手持枪,把他整个人挑离马背,然后狠狠掼在地上。马阎王的尸体抽搐了两下,不动了。“撤!快撤!”周先生转身就跑。可他跑出去不到十步,一颗铁丸正中后心,扑倒在地。继而骑兵的马匹从他身上践踏过。这个贼首,被活活踩死。呼延拓倒是反应很快,他所带来的匈奴马贼,皆是马上作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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