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那个新欢来说,享福可以,吃苦就不必了。

    所以,她走的干脆利落,同时觉得赵芬芳够狠。

    她觉得这样也好,只有够狠,才能在这个吃人的世界过得好。

    何况,她一开始只是想从姓李的身上捞点钱而已,谁知道姓李的非要说什么她是他的真爱?

    我呸!

    这话,狗都不信。

    尤其是知道姓李的有妻子时,她就想退缩了,实在是姓李的一开始也没说他成亲了啊。

    她骗人有底线的,不骗有老婆的。

    所以,她心里对赵芬芳是抱歉的,离婚的事,她也阻拦过的,结果姓李的还一副感动的样子。

    以为她爱他爱的不可自拔呢。

    于是,姓李的人财两空,生活迅速一落千丈。

    赵家也没好到哪里去。

    这一切,都跟赵芬芳没有关系了。

    她已经带着青禾来到了申城,小心的在一个胡同里租了一个小小的院子。

    院子不大,就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是厨房,隔了一个小小的角落出来,可以用来洗澡。

    好在,唯一的好处是有个水井,吃水方便,后院还有一个小小的茅房。

    条件不是多好,但已经是赵芬芳明面上能选择的最好的了。

    初来乍到,她不能太露富。

    等一切收拾好后,都是好几天后了,赵芬芳尝试着自己做饭。

    青禾给她当烧火丫头,顺便教她怎么使用柴火灶。

    渐渐的,赵芬芳也就学会了。

    家里也不能坐吃山空,在申城处处都是要钱的,木柴要钱,木炭要钱,什么都要钱。

    赵芬芳是小脚,体力活是做不来的,洗衣服更没有做过。

    为了了解申城,知道更多的信息,赵芬芳咬咬牙,订了报纸,每日都有报纸送过来。

    她还给青禾订了牛奶,专门有送牛奶的每天过来送牛奶。

    青禾看她这么积极,倒也没有过多干涉,这到底是她的人生,只要不是寻死觅活的就好。

    赵芬芳也在认真学习如何当娘,有青禾在,她觉得很有安全感,才会有这么大的勇气来到完全陌生的申城。

    再加上,青禾又不是什么混世魔王一样的孩子,看起来还乖乖巧巧的,很难不让人喜欢。

    赵芬芳早就拿她当亲女儿看待了。

    通过看报纸,接触这个世界,赵芬芳慢慢的有了自己的想法。

    她找到了第一份工作,是在裁缝铺做衣服,她原本就会绣花,做衣服也会点儿。

    只不过她从前做的是汉服,褂子,袄子之类的,在申城是不受欢迎的。

    这里的女人更喜欢穿旗袍,洋裙子,西装。

    因此,赵芬芳进了裁缝铺,开始学习如何做新式的衣服,所以薪水很低。

    而她的小脚,也是被人们所嫌弃的。

    这让她一度有些自卑。

    青禾挠头,这让她怎么哄?

    说她这点儿小问题,只要做手术就能矫正过来,只不过需要断骨重接,非常痛苦。

    而且,她一个三岁孩子,怎么能说出她知道西医的事呢?

    没办法。

    青禾只能缠着赵芬芳学认字,并且表现出了非凡的天赋。

    有了青禾学认字的事打岔,她又天赋非凡,赵芬芳越发有了养孩子的乐趣。

    不过,这个时代,对女性到底是不友好的,加上母女俩都是女子,赵芬芳还有一份裁缝店的工作,这周围的人都在若有若无的打量着,算计着。

    青禾察觉到了,不由叹气。

    然后,她向赵芬芳提议。

    “娘,我们养条狗吧?这样还能看家护院,出门也有狗保护。”

    赵芬芳最近也觉得有些不安全,虽然她出门都带着青禾,值钱的东西也都随身带着。

    “好,咱们去挑一条狗。”

    说话间,她就带着青禾拐了一个弯,去了不远处的另一条街。

    这一条街是个售卖百货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吃穿用度,能想到的这里都有,并且物美价廉。

    赵芬芳牵着青禾的手,生怕她走丢了,自己慢慢走着,往那些卖小动物的地方看。

    青禾也在四处看,很快就看到了两个灰蒙蒙的“狗子”。

    她愣了愣,然后看了看那个猎户打扮的人,真想给他竖大拇指。

    老兄厉害啊。

    狼崽子都敢拿来卖。

    “娘,这个这个……”

    青禾指着那两只狼崽子。

    这玩意儿驯好了,可比狗厉害。

    而且,狼嘛,当狗养就行了。

    不听话,她有的是力气和手段。

    赵芬芳顺着青禾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两只灰蒙蒙的狗崽子。

    “这狗崽怎么卖?”

    猎户看了看明显认不出这是狼崽子的赵芬芳,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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