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切点来形容,关于本起案件的诉求,你们大风厂和光明区政府,是种类似于跷跷板的零和关系。”

    “你不用质疑我的专业水平,我既然敢这么说,自然是有相关社会常识,和法律依据支撑论据的。”

    “事实就是,区政府若想撇清责任,就得把责任推到你们身上;

    反之,你们若想减轻自己的错误,轻巧脱身,那区政府的违规情节就得坐实。”

    “严谨地说,你们双方是属于——按起葫芦浮起瓢的责任对冲关系。”

    “若是不起诉,或是起诉败诉,结果都将是新大风厂地皮收回,老大风厂被抵押罚没,同时大风厂相关领导还要担负非法集资、私自售卖集资房等刑事责任。”

    “这不是我在吓唬你们,而是有相关法律条文佐证的,如果想看我可以给你们找出法条。”

    新大风厂收回,老大风厂抵押,这不是等于便宜没占到,还把老本折进去了?

    平日在家吃咸菜都要论根数的郑老抠哪能接受这个,百感交集,心里快冒出火来,耿着脖子就想争辩。

    陈清泉又说:“不过你先别着急...也不是说就是毫无希望。”

    “区政府在地皮审批,以及集资房资格授予上,的确存在瑕疵,这是我们能把责任归咎到魏兆晋身上的唯一希望。”

    随后,陈清泉又给郑氏父子讲解了下布局,大致意思是想胜诉,唯一希望就是把过错牢牢钉在魏兆晋个人身上,不要去攀扯光明区政府,以及京州市委。

    民不与官斗,光明区委、京州市委是不可能有错的。

    想赢得官司你只有把责任细分,把论据做实成魏兆晋的个人行为,是他为了达成某些政治目的,私下做的主张,其他人都是不知情的,这样才能有赢的希望。

    陈清泉这么建议当然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的。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纵使陈清泉再不忿李达康,也知道想凭借此事是不可能拉李达康下马。

    倒不如把罪名全扣魏兆晋身上,先斩断李达康的一具化身。

    所以才从专业角度,设计了这么一出扣责魏兆晋的妙计。

    从陈清泉这得到满意答复后,郑氏父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走之前留下了十万的定金,拿走一份委托代理合同的协议书,全权委托陈清泉代理本起案件。

    出得律所大门,郑西坡心疼到不行。

    高额的律师费就不说了,只那一千五的咨询费,他都他没办法接受。

    说几句话功夫就要一千五,这不明抢吗?

    他得抠搜多久才能省下来啊?

    看到父亲的表情,郑胜利哪还不明白他这是算计劲又上来了。

    只好劝慰:“想开些吧爸,这官司要不打,别说新大风厂了,就连老大风厂咱都保不住。只要官司能打赢,那咱们付出的一切就都值得。”

    ——————

    郑氏父子出门以后,陈清泉马上一个电话打到了祁同伟那里。

    李达康背叛了汉大帮,魏兆晋又是他的化身,那他此举就约等于在替汉大帮清理门户,是有功之臣啊。

    立功不表功,等于没立功。

    做下此等大事,不得让祁书记知道知道?

    光明区违规批地,大风厂售卖集资房.....

    从陈清泉那获知到这一连串信息,祁同伟很快便理清了此次事件的头绪。

    大风厂哄架陈岩石,陈岩石挟恩沙瑞金,沙瑞金施压李达康,李达康又暗示光明区委书记,搞出来的这事。

    再现在事情办砸了!

    而陈清泉呢?

    他的打算是把整口锅扣在光明区委书记魏兆晋身上,以此泯灭李达康的一具化身。

    现在正向自己征求对这场官司的指导态度。

    陈清泉只看到一点——魏兆晋是李达康的化身,弄倒魏兆晋能给李达康添堵。

    但在祁同伟看来,本次事件却还有更多可图谋之处。

    首先,光明区委书记刚一上任就出问题,这将是他提复孙连城,并为其平反的良好契机;

    其次,事实上对于陈岩石他心里一直是有怨念的。

    对大风厂这些和他非亲非故的刁民他可以上蹿下跳,违规求情,可当年他被打压时这小老头却连一句公道话都不肯帮他说。

    不要说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种话。他祁同伟不是圣人,现实中遇上这种情况是个人都会有怨言的。

    他有时也会想,如果当时能有人拉自己一把,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样了呢?

    刚念及此,祁同伟便猛甩脑袋,把这不合时宜的想法抛去——想这些干嘛?

    软饭硬吃到这份上自己要还不满意的话,那多少是有些不知好歹了。

    回归正道。

    好处还有第三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以李达康那老小子的本性,舍弃化身之时多半还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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