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的走了,只听身后范冰姬道:“生什么气嘛!三十年后至少还你一千倍!那个簪子别给我了,不要你就扔了!”见我不回头,她又道,“你当你是谁啊!就一个陌路人!……”

    好吧,我本就是一个陌路人,一个憨怂的我,遇到一个凉薄的她。从此各安天命,永不相见吧!

    我回到李家府邸,找出簪子就准备扔掉。义父走上前,道:“我早跟李敢说了,以你的性格钱是要不回来的。就这样吧,别难过了。”

    我点点头,将眼泪憋了回去,我告诉自己:“我李道一再丑、再憨怂,也不能为一个无情无义的婊子掉眼泪!”我拿起簪子,就想撇断,可是那个簪子很结实,以我的力气根本无法撇断。

    义父从我手上抢过簪子,道:“别撇,留着!让它提醒你别痴心妄想,对人对事要过脑子!”

    我思量了一阵,拿回簪子,对着义父点点头。

    义父瞧着簪子,叹了口气道:“冤孽!”

    我以为义父这一声“冤孽”是在定性我和范冰姬的这段关系,其实他的话另有深意。他显然已经看出了簪子的制作者,那是他的老兄弟李丙——李家“遁甲九天干”之一,也是唯一和李家决裂的“遁甲九天干”。要很多年以后,我才会了解李丙的故事,才会知道就这把巧夺天工的簪子的价值也远远不止二十万钱,进而才会和范冰姬消除误会并再续前缘。

    此刻在我的心里,我就是个遇到渣女绿茶的备胎男,被骗钱、骗感情,临了被渣女说了声:“君已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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