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四壁都是书架,摆满了线装书、账本和卷轴。中央有一张红木书桌,桌上整齐地摆放着文房四宝,最显眼的是一个紫檀木匣。
但最让我震惊的,是墙上挂着的照片——七八张黑白人像,有男有女,穿着民国时期的服饰。正中最大的一张,是赵老爷和一位穿旗袍的年轻女子的合影。女子容貌秀丽,眉宇间却带着忧郁。照片下方有一行小字:“民国二十五年春,与爱女婉容摄于宅中花园。”
赵婉容。原来她长这样。
我打开紫檀木匣。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叠信笺、几张地契,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是赵老爷的日记。
随手翻开一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初五,端午。婉容近来愈发叛逆,竟欲退刘家婚事。昨夜与她争吵,失手...现已安置于东厢房。素云那丫头似有察觉,须早作打算。”
“五月初七,素云夜探东厢,被阿福撞见。此女不可留。然若骤然失踪,恐引怀疑...忆及槐树下旧事,或可如法炮制。”
“六月初三,阿七连日寻妻,几近疯魔。此人手艺尚有用处,暂留之。然其若得知真相,必成祸患。须寻机除之。”
我的手在颤抖。虽然早就知道赵家罪行,但亲眼看见这冷冰冰的文字记录,还是感到一阵寒意。继续翻看,后面记录着更多罪行:如何勾结土匪抢劫过往商队,如何伪造地契侵占农田,如何贿赂官员逃避追查...
最后一篇日记写于民国三十八年春,字迹潦草:
“大势已去,共军将至。家中细软已藏于老地方,唯此匣不可携。内有要证,若落入敌手,赵家必亡。然吾不忍毁之,此乃一生心血所系。留待后世,或有转机。钥匙交予阿七保管,其人重诺,必不窥视。且彼一心寻妻,无暇他顾,最是安全...”
原来阿七早就拿着钥匙!但他为什么从未打开过这个密室?又为什么在临死前,要把钥匙留在37号?
我的目光落在书架一角,那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布包。打开来,里面是几双未完成的绣花鞋,还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致开此门者。”
信是阿七的笔迹:
“若见此信,君已入此密室。吾守此钥三十七年,未曾踏入半步。非不能也,实不愿也。赵家罪证,吾早知晓。然吾所求非复仇,唯愿素云与婉容小姐沉冤得雪。此室所藏,足令赵家万劫不复。然吾思之再三,终未告官。何也?
“因吾发现,此室另有秘密。
“君且看东墙第三排书架,从左至右第七册《县志》,内有夹层。”
我按照指示找到那本厚重的县志。书页中间被挖空,藏着一本更小的册子——是赵婉容的另一本日记,记录的时间更早,从民国二十四年开始。
“父亲今日带回一位客人,称是省城来的学者。但那人眼神闪烁,言谈间多涉军火、烟土。我疑心父亲不只做正当生意...”
“母亲去世周年,我在她旧物中发现书信数封。原来母亲早知父亲在外养有外室,且那女子已诞下一子!母亲之死,恐非病故...”
“今日偷听父亲与管家谈话,提及‘老井’、‘密室’、‘账本’。管家言:‘二少爷近日在省城挥霍无度,若知有此密财,必来讨要。’父亲冷笑:‘那孽种也配?’
“二少爷?父亲除了我与兄长,竟还有一子?”
日记在这里中断了几页,再往后翻,是截然不同的笔迹——刚劲有力,不像女子的手笔:
“余,赵家二子,名讳不值一提。姐之日记藏于此,余续之。民国二十七年,余自省城归,欲讨生计之本。父拒之,言语辱及生母。是夜,余藏身暗处,亲见父与管家害姐之全过程。
“姐欲揭父之罪,持证据欲往县衙。父阻之,争执间,姐触柱而亡。父令管家伪作自缢,悬于东厢房梁。余欲救,已迟矣。
“后素云亦遭毒手。阿七寻妻,余暗中相助,告以槐树藏尸之处。然赵家势大,余一庶子,无力对抗。唯藏身暗处,搜集罪证,以待天时。
“此密室乃父藏赃之地,亦其记录罪行之所。余暗中抄录副本,藏于它处。若汝见至此,赵家当已败落。然余有一请:东墙下有暗格,内有生母遗物,盼交还。余自那年离乡,再未归来。生母柳氏,葬于西山乱坟岗,无碑。若可能,请为立一简陋石碑,上书‘柳娘之墓’即可。叩谢。”
我找到东墙下的暗格,里面只有一支褪色的银簪,和一张泛黄的照片——一个温婉的女子抱着婴孩,站在槐树下微笑。
那一夜,我在密室里待到天明。
当第一缕晨光从通道口射入时,我做出了决定。这些罪证应该公之于众,但不是以复仇的方式。赵家已受审判,赵老爷的直系子孙大多不知前事。那些泛黄的纸张里,不仅有赵家的罪,也有普通人的血泪——被侵占田地的农民,被陷害的商人,被灭口的知情人。
还有那个从未被承认的赵家二子,他后来去了哪里?是死是活?
三天后,我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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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让我震惊的,是墙上挂着的照片——七八张黑白人像,有男有女,穿着民国时期的服饰。正中最大的一张,是赵老爷和一位穿旗袍的年轻女子的合影。女子容貌秀丽,眉宇间却带着忧郁。照片下方有一行小字:“民国二十五年春,与爱女婉容摄于宅中花园。”
赵婉容。原来她长这样。
我打开紫檀木匣。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只有一叠信笺、几张地契,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是赵老爷的日记。
随手翻开一页:
“民国二十七年五月初五,端午。婉容近来愈发叛逆,竟欲退刘家婚事。昨夜与她争吵,失手...现已安置于东厢房。素云那丫头似有察觉,须早作打算。”
“五月初七,素云夜探东厢,被阿福撞见。此女不可留。然若骤然失踪,恐引怀疑...忆及槐树下旧事,或可如法炮制。”
“六月初三,阿七连日寻妻,几近疯魔。此人手艺尚有用处,暂留之。然其若得知真相,必成祸患。须寻机除之。”
我的手在颤抖。虽然早就知道赵家罪行,但亲眼看见这冷冰冰的文字记录,还是感到一阵寒意。继续翻看,后面记录着更多罪行:如何勾结土匪抢劫过往商队,如何伪造地契侵占农田,如何贿赂官员逃避追查...
最后一篇日记写于民国三十八年春,字迹潦草:
“大势已去,共军将至。家中细软已藏于老地方,唯此匣不可携。内有要证,若落入敌手,赵家必亡。然吾不忍毁之,此乃一生心血所系。留待后世,或有转机。钥匙交予阿七保管,其人重诺,必不窥视。且彼一心寻妻,无暇他顾,最是安全...”
原来阿七早就拿着钥匙!但他为什么从未打开过这个密室?又为什么在临死前,要把钥匙留在37号?
我的目光落在书架一角,那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布包。打开来,里面是几双未完成的绣花鞋,还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致开此门者。”
信是阿七的笔迹:
“若见此信,君已入此密室。吾守此钥三十七年,未曾踏入半步。非不能也,实不愿也。赵家罪证,吾早知晓。然吾所求非复仇,唯愿素云与婉容小姐沉冤得雪。此室所藏,足令赵家万劫不复。然吾思之再三,终未告官。何也?
“因吾发现,此室另有秘密。
“君且看东墙第三排书架,从左至右第七册《县志》,内有夹层。”
我按照指示找到那本厚重的县志。书页中间被挖空,藏着一本更小的册子——是赵婉容的另一本日记,记录的时间更早,从民国二十四年开始。
“父亲今日带回一位客人,称是省城来的学者。但那人眼神闪烁,言谈间多涉军火、烟土。我疑心父亲不只做正当生意...”
“母亲去世周年,我在她旧物中发现书信数封。原来母亲早知父亲在外养有外室,且那女子已诞下一子!母亲之死,恐非病故...”
“今日偷听父亲与管家谈话,提及‘老井’、‘密室’、‘账本’。管家言:‘二少爷近日在省城挥霍无度,若知有此密财,必来讨要。’父亲冷笑:‘那孽种也配?’
“二少爷?父亲除了我与兄长,竟还有一子?”
日记在这里中断了几页,再往后翻,是截然不同的笔迹——刚劲有力,不像女子的手笔:
“余,赵家二子,名讳不值一提。姐之日记藏于此,余续之。民国二十七年,余自省城归,欲讨生计之本。父拒之,言语辱及生母。是夜,余藏身暗处,亲见父与管家害姐之全过程。
“姐欲揭父之罪,持证据欲往县衙。父阻之,争执间,姐触柱而亡。父令管家伪作自缢,悬于东厢房梁。余欲救,已迟矣。
“后素云亦遭毒手。阿七寻妻,余暗中相助,告以槐树藏尸之处。然赵家势大,余一庶子,无力对抗。唯藏身暗处,搜集罪证,以待天时。
“此密室乃父藏赃之地,亦其记录罪行之所。余暗中抄录副本,藏于它处。若汝见至此,赵家当已败落。然余有一请:东墙下有暗格,内有生母遗物,盼交还。余自那年离乡,再未归来。生母柳氏,葬于西山乱坟岗,无碑。若可能,请为立一简陋石碑,上书‘柳娘之墓’即可。叩谢。”
我找到东墙下的暗格,里面只有一支褪色的银簪,和一张泛黄的照片——一个温婉的女子抱着婴孩,站在槐树下微笑。
那一夜,我在密室里待到天明。
当第一缕晨光从通道口射入时,我做出了决定。这些罪证应该公之于众,但不是以复仇的方式。赵家已受审判,赵老爷的直系子孙大多不知前事。那些泛黄的纸张里,不仅有赵家的罪,也有普通人的血泪——被侵占田地的农民,被陷害的商人,被灭口的知情人。
还有那个从未被承认的赵家二子,他后来去了哪里?是死是活?
三天后,我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