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少团成员当中,也就张汉没有打电话过来向杨云凡求证,并且在微博上,近几天就发了这么一条:嗯,今天天气不错哦,新的一天保持好心情……

    这么敏。∶∶→∠↖感的时刻,作为花少团一员的张汉,不仅没力挺自己的小兄弟,还不阴不阳这么来一句,自然是会被很多媒体人员敏锐地捕捉到了——能窥出张汉和杨云凡两人关系,并不像在花少节目中表现的那么融洽……

    而关于这两首歌的事件,在短短两天内不断发酵,在话题搜索指数上,杨云凡再次攀上了度百搜索指数的第一位!

    不过这一次,并不像他第一次拿下港岛金曲歌王时那般的风光无限,虽不乏支持的声音,但更多的是许多诋毁,还有谩骂……

    原本说好的访谈节目,临时被告知取消了两家,说暂时不录制了,并对杨云凡抱之歉意。而也仅有陈鲁昱女士,期望杨云凡能如期过来录制,不过她也跟杨云凡委婉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说现在风口浪尖时刻,即使录制了也要等到合适的机会才能播出,毕竟杨云凡的定位,是年轻一代的励志标杆……

    对这访谈节目,杨云凡本就无所谓,陈鲁昱说的这点他也能理解,而且她态度诚恳热切,所以也就答应了她,到时自己过去京都录制。

    这两天杨云凡跟隆丹妮通过电话,也听说了天宇公司跟菲克音乐公司的交涉也已经进入到了实质性的阶段。

    想要搞清楚这个到底谁剽窃谁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杨云凡的首唱时间和地点,是有确切摄录设备记录的,并且镜头里面不乏多位见证者!而菲克音乐公司那边,找到那所谓的“词曲创作¨」者”后,那位叫伍德森的秃头意大利音乐制作人,一开始还言之凿凿,说这两首歌曲是自己的原创。可却提供不出任何的初始手稿,不管是手写的还是电脑版的都没有……

    当然,最为关键的一点,还是杨云凡当时的跟拍摄影师,贺黎明手中的摄像资料!因为当时在拍摄杨云凡卖艺的时候,镜头扫到了伍德森,他正在现场并拿着手机对着杨云凡拍摄!

    镜头虽只有两次晃到伍德森,加起来也不足三秒钟,但定格下来后,这就足以说明一切了。见伍德森死不承认,菲克音乐公司就把这一资料当面给他放了出来,并且严厉地警告:他如果继续撒谎,那么菲克音乐公司陷入大麻烦不说,而伍德森自己,也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见到了这一段视频后,伍德森彻底软趴了……

    要是他没出现在视频里,还能狡辩一阵,但铁证如山下面,他也只好原原本本说出了事情始末……

    于是,菲克音乐公司方面,马不停蹄地开始动作起来。目前这两首歌,上了欧美音乐流行榜之后,势头也是非常之猛,大有冲鼎的机会,他们可不愿意就此把这两首歌给撤下来,更不愿意从已经放在线上供人付费下载的状态下铩羽而归,所以他们开始就这两首歌的版权问题,跟天娱公司展开了看似极具诚意的谈判。

    ……

    “所以,我说杨云凡,要不咱们就把这两首歌的版权,卖给菲克音乐公司吧?他们开出的这两首歌50万欧元的价格,确实已经是天价了!”

    电话里,隆丹妮在权衡过后,已经改变了初衷。

    因为版权在杨云凡手里,她也只能好言相劝。当然,天宇公司所得的后续好处更要多得多!菲克音乐公司方面,承诺只要这件事情妥善解决的话,以后他们旗下艺人来华开演唱会,天宇公司能成为合作的协办单位不说,更是承诺,以后天宇公司在海外的业务,他们会在各渠道上面提供帮助……

    杨云凡一听到隆丹妮这么说,就知道有些不对劲了。身为华夏顶尖的娱乐经纪公司之一,天宇为了这区区50万欧元,就能跟菲克音乐公司达成和解,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唯一的可能,就是天宇公司想在暗中把自己给“卖”了!

    杨云凡冷笑一声,说道:“隆姐,我是这两首歌曲的创作者,现在怎么就变成咱们了?我就一句话,这两首歌我不卖。若是菲克音乐公司继续侵权的话,那么就国际法庭上见吧!”

    “¨~云凡……做人还是留点余地好,这样做的话,对谁都没有好处的……”隆丹妮脸色有些难堪。

    杨云凡哈哈一笑,而后沉声道:“对菲克音乐公司来说,可能没什么好处,但对我没好处还真不知道怎么理解?隆姐,我尊重你才叫你一声姐,你要是继续这么做,那以后我看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合作机会了。”

    听到这话,隆丹妮暗暗心惊,她知道自己是真的惹怒杨云凡了……

    度量了一番后,她觉得还是听从杨云凡的为好。一是自己没任何筹码而无奈,二来,毕竟这样也不是全无好处,天宇公司全力捍卫艺人权利的形象,和在业内的声望,也会借由此事件在国内国际的地位飙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行吧……云凡,我没别的意思。既然你一定要保留这两首歌的版权,那我给菲克那边一个强势姿态,让他们下架这两首歌曲,并让他们发道歉声明,而后这几天将你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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